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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1年来宾市兴宾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方案》的有关规定和工作要求,现将我校的2021年一年级新生入学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生原则 学校根据文件精神,坚持依法招生和以人为本、服务于民及全面公开原则,按照户籍、房产地址执行“分区划片、相对就近、适度规模、免试入学、合理调剂”的原则确定学区安排入学。 二、招生对象 我校辖区内年满6周岁(指2015年8月31日前出生,含 8 月 31 日)有我校辖区户籍、房产(自建房)及租住在我辖区的经商人员、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及其他人员的适龄儿童。未满六周岁的儿童不得安排入学。 三、招生计划 7个班,学生385人 四、招生条件优先排序 (一)第一批次:有户有房的适龄儿童少年(双证) 1.房户一致。来宾市城区适龄儿童少年户籍登记地址与申请入学学区内法定监护人的不动产(房产)地址均在我校辖区内。该不动产(房产)为独立产权优先,非独立产权次之。 2.房户不一致。来宾市城区适龄儿童少年户籍登记地址与申请入学学区内法定监护人的不动产(房产)地址不同在我校辖区内。该不动产(房产)为独立产权优先,非独立产权次之。 (二)第二批次:有户无房的适龄儿童少年(单证) 来宾市城区适龄儿童少年户籍登记地址在我校辖区内,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在来宾市城区无不动产(房产)产权房。 (三)第三批次:无户有房的适龄儿童少年(单证) 1.无来宾市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在我校辖区有不动产(房产)产权房、政府保障性征地安置房、易地搬迁安置房。 2.无来宾市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其法定监护人在城区有政府保障性公(廉)租房。 3.无来宾市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其法定监护人在我校辖区有自建房。 (四)第四批次:无户无房的适龄儿童少年(经商务工) 1.无来宾市城区户籍、随其法定监护人进城租赁我校辖区房屋经商(创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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