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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小2021秋季一年级招生简章 材料要求 报名办法 注意问题 根据宿州市埇桥区教体局《2021年宿州城区小学招生工作意见(试行)》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招生简章。 招 生 时 间 2021年8月11日至8月15日 上午:8:00—10:30 下午:3:00—5:00 招 生 对 象 至2021年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即2015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报 名 地 点 宿州市第十六小学校本部 报 名 办 法 今年宿州城区小学招生继续实行免试就近入学的方法,确保城区小学适龄儿童全部按时入学。 (一)一般情况入学办法 城区小学招生原则上要求“两个一致”:即适龄儿童城区常住户籍与其父母户籍相一致(以适龄儿童家庭为单位立户,如发生户籍迁移变动,应在2021年8月10日之前办理完毕。适龄年儿童城区常住户籍与其实际居住地相一致,即居住地在沱河社区、十里社区辖区内。 1、城东(沱河、十里社区)户籍的适龄儿童:须提供户口本、父母身份证、儿童预防接种证、房产证(或近期电费条)、出生医学证明等材料。 2、沱河、十里社区适龄儿童及父母属城东常住户籍,遇房屋拆迁需另行安置的,要提供房屋征收安置协议。尚未安置到位且在城区无其他住房的(需经不动产登记部门核实),应凭原住房不动产权证(或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具房屋档案查询证明),经学校核实无误后,在原住房学区学校入学。 (二)特殊情况入学办法 1、区内乡镇户籍的适龄儿童:要在2021年8月10日之前与父(母)户籍一并迁入宿州城区,并且与父(母)居住地(沱河、十里社区)保持一致。须提供户口本、父母身份证、儿童预防接种证、出生医学证明、不动产权证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记载、签发时间在2021年8月10日之前)。 2、外县(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除提供户口本、父母身份证、儿童预防接种证、出生医学证明等材料外,还须提供居住证、住址证明(不动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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