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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生对象 年满六周岁的适龄儿童,截止出生日期为2015年8月31日。二、招生原则1.坚持免试就近入学。2.坚持依法规范操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三、招生时间2021年8月20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重要提示:请家长按要求携带原件和复印件(详见本招生条件第七点:招生需要提交的材料)准时到沙河小学报名。请家长务必带好口罩,按防疫要求出示健康码和行程码,同时配合学校做好体温的检测与登记。四、招生范围沙河村、西岭村、后庄村、韩义庄村。五、入学材料取得时间2021 年秋季申请入学的,户口迁入、住房购置时间须在 2021年6月30日(含)前,居住证取得时间须在 2021年8月25日(含)前。报名材料取得日期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招生顺序调整到下一批次。六、招生批次及条件符合第一批次入学条件的学生,按照就近原则予以接收;符合其他批次入学条件的学生按照相对就近原则,全区统筹,有序依次安排入学。(一)第一批次入学条件1.子女户籍和父母的住房(房屋产权为父母所有,规划用途为住宅;若未办理房屋产权证件,须有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以下住房要求同上)在学校的招生片区内。2.子女随父母一方同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处落户,落户住房在学校招生片区内,并且父母在秦皇岛市内无住房(父母双方提供秦皇岛市内无房证明)。3.符合上级规定的教育优待政策的烈士、现役军人、公安英模、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和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二)第二批次入学条件1.父母一方及其子女的有效居住证和住房均在学校的招生片区内。2.父母的住房在学校的招生片区内。(三)第三批次入学条件1.子女户籍在学校招生片区内。2.父母一方及其子女的有效居住证在学校的招生片区内。(四)第四批次入学条件持有开发区合法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及制式房屋租赁合同的进城务工随迁人员子女;材料取得时间须在入学当年 6月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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