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的腐败遍及各个层级。自1927年国民政府成立后,贪腐现象从基层小吏到上层高官无处不在。官员们通过勾结、剥削百姓、挪用公款等手段攫取巨额财富,甚至在救灾款项和军队物资中大肆贪污。这种系统性、辐散性的腐败不仅损害了国家利益,更严重影响了普通百姓的生活质量。
四大家族的贪腐行为极其恶劣。蒋氏、宋氏、孔氏和陈氏四大家族,掌控了国家的政治、财政和党务,利用权力对内剥削百姓,对外勾结帝国主义。尤其是宋霭龄和孔祥熙,利用内幕消息和职权,大肆敛财。宋霭龄通过操纵库券市场、炒作白银和外汇、囤积物资等手段,大发国难财,成为民国腐败的典型代表。
高官勾结导致民众苦不堪言。抗战期间,国府高官如宋霭龄不仅未尽力抗日,反而利用职权囤积物资牟利。1941年美国借款5亿美元支持抗战,宋霭龄与孔祥熙侵吞其中1亿美元用于私利。1942年中原灾害期间,国府拨款2亿振灾款,实际到达地方不到8000万,且被地方官员挪用,这种行为直接导致百姓生活更加困苦。
民国腐败现象助长了社会不公。在日伪物资接收过程中,宋子文等高官以权谋私,大肆掠夺百姓财产。杜鲁门政府估算孔、宋两大家族的存款高达二十亿美元,显示出其贪腐程度。灾害期间,本应用于救济的资金被层层克扣,进一步加剧了社会的不公和民众的困苦。这种腐败现象不仅侵蚀了国家的根基,也破坏了社会的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