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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一个风云变幻的时代,一个能人辈出的年代。在这动乱的时代,不乏为国家抛头颅洒热血的勇士、争权夺势的军阀、欺压百姓耀武扬威的黑帮。但在各势力中最为出名的莫过于三个女流氓,即:沈佩贞、林桂生、佘爱珍

疯狂女流氓-沈佩贞

沈佩贞,安徽人,清末时出生,早年曾在日本留学时参与了同盟会。武昌起义后,热衷于政治的她凭借自己的年轻貌美便跟大总统黎元洪有了暧昧关系。后来被黎元洪的妻子发现,被逼离开武汉,来到北京。

由于袁世凯在颁布新宪法《临时约法》中删除了女性权力,沈佩贞便带着三十位全副武装的同盟会女子冲进参议会。他们打砸门窗玻璃,殴打在场警卫,并冲上主席团连扇秘书长宋教仁两记耳光,沈佩贞的这次行为让会议现场一片混乱,致使会议无法进行下去。

沈佩贞早年力挺共和,之后又支持帝制,为了个人欲望她认京城卫戍司令将朝宗为义父,通过这层关系又结识了袁世凯,差点成了袁世凯的小妾,袁世凯更是任她为“总统府顾问”。有了强大的后台,她更是京城纠集那些所谓的新女性在京城的醒春居酒楼公然干一些羞于启齿之事。

后来被一家报刊连登三天,愤怒的沈佩贞便带着人到报刊老板家打砸的一塌糊涂,更差点将一位做客的国会议员打死。

由于沈佩贞的名声太臭,袁世凯无奈将其羁押半年,带袁世凯死后,沈佩贞也就此消失下落不明。


母毒蛇-林桂生

林桂生,江苏人,二十世纪初只身来上海闯荡,后来开了一家妓院,在此期间认识了黄金荣,并结为夫妇。黄金荣能够发迹离不开林桂生的精明能干,她让黄金荣以十六铺为帮派基地,广收门徒,在其短短时间内就收罗上千人,成为当时上海最大的黑帮。

林桂生与上海滩的警政有着过硬关系,还跟各妓院的老鸨互拜姐妹,她逼良为娼、走私军火、绑架杀人、贩卖人口,无恶不作,被称为上海最出名的女流氓。

直到后来黄金荣取了上海名伶露兰春为妻,林桂生一气之下拿了五万元,与黄金荣离婚后出走,但因此黄金荣的经济命脉也被林桂生席卷一空。

林桂生离婚后一直在上海的一所老宅生活,1981年最终孤独死去。


日伪走狗-佘爱珍

从小就没有接受过正经的教育,整日与社会流氓混混聚集一块,在离开学校后便到赌场做个摇缸女郎。因其姿色不错,被青帮老大季云卿看中,认做干女儿,在季云卿玩腻后把她嫁给了汪伪政府“七十六号”特工总部特务队在吴四宝。

吴四宝是个积极忠日分子,不但打压抗日组织,还对民众强取豪夺,而吴四宝的这些行为全都由佘爱珍在后面帮忙策划、参与。她也被上海人称为女流氓之一的“母毒蛇”。

出于佘爱珍的能力,她也被任命为“七十六号”特务的一员,并对日寇发誓效忠。为了能让日本人掌控法租界和公共租界,她带着保镖和司机开车硬闯英租界,并下令如果有警卫拦截就开枪。经过一番激战后,司机和警卫都被枪杀,唯有她安然无恙,而这次的“外交”事件后,在日本的压力下,英国人无奈同意今后日、伪人员到租界不用接受检查的限制。

抗战胜利后,佘爱珍被判刑四年,待出狱后跑到日本跟汉奸胡兰成结了婚。胡兰成死后,生活困苦的佘爱珍最终也孤老而死。

最佳贡献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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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时代,各种势力犬牙交错,所以衍生出了很多政界、商界、黑道的名流大佬,他们为了自身利益,或互相抱团、或互相攻讦,上演了一出又一出好戏。佘爱珍、沈佩贞和林桂生三位女性,同样是那个纷乱舞台上的主角之一:

一、佘爱珍:

佘爱珍从小在上海长大,父亲佘铭三经商有方,所以生活很优越。为了让孩子受到良好的教育,佘铭三将佘爱珍送到启秀女中读书,佘爱珍生性泼辣,对学校生活并不喜欢。因佘爱珍貌美,所以得到了很多混混的追求,一来二去,佘爱珍便耐不住校园生活的寂寞,和一群社会青年厮混到了一起。

后来,佘爱珍与混混中一个姓吴的富家子弟互生情愫,并很快怀有身孕。望女成凤的佘铭三想让女儿打掉孩子,完成学业,遭到了佘爱珍的拒绝。

后来,佘爱珍嫁入了吴家,但不久后因感情不和分手。不再受到娘家人接纳的佘爱珍从此坠落风尘,开始了自己罪恶的一生:

为了谋生,佘爱珍曾做过女工,在赌场里做过摇缸女郎。不久后,佘爱珍被青帮大佬季云卿看中并认作“干女儿”。在季云卿的介绍下,佘爱珍嫁给了时任汪伪政府“76号特工”总部警卫队长、且同样身为青帮弟子的吴四宝。

季云卿与吴四宝等人都是彻头彻尾的汉奸,所以佘爱珍与吴四宝结婚后,“夫唱妇随”的佘爱珍与丈夫狼狈为奸,大肆残害、盘剥抗日组织与普通百姓,被当时的上海民众称为“母毒蛇”。

1942年,吴四宝被日本人毒死。抗战胜利后,佘爱珍被国民政府拘捕判刑。四年后,佘爱珍出狱来到了日本,与张爱玲的前夫、曾任职汪伪政权宣传部副部长的胡兰成结婚,后老死于日本。



二、沈佩贞:

沈佩贞本来是中国女权解放运动的先驱之一,但其“妇女参政”的提议不受通过后,转而傍上了袁世凯,协助袁世凯“称帝”,落得个“晚节不保”:

沈佩贞出身不俗,曾去过日本、法国留学,是较早一批受到西方文化影响的年轻女性之一。

辛亥革命爆发后,沈佩贞积极响应革命,参加了杭州女子敢死队,并成为该组织中的一员虎将。因政局复杂,沈佩贞不久后又去了上海,组建了“女子尚武会”,继续为女子解放运动奔走。

1912年3月,《中华民国临时约法》颁布。这部新法中,并没有体现妇女参政的权利,故而引起了沈佩贞等人的不满。为维护女性权力,沈佩贞曾带人跑到参议院、湖广会馆等重要场所闹事,并打了国民党创始人之一的宋教仁。

1915年,袁世凯复辟。在民主党派参政不成的沈佩贞摇身一变,成为了袁世凯的坚决拥护者。文韬武略出众的沈佩贞成了袁世凯面前的红人,并经常与袁暗中私通。

“倒袁派”人士利用媒体四处散播沈佩贞的丑事,沈佩贞借机大闹,却为自己带来了牢狱之灾,将沈佩贞试作玩物的袁世凯并没有替沈佩贞出头。

袁世凯去世后,沈佩贞下落不明——沈佩贞虽会些拳脚,但纯粹依靠暴力是解决不好问题的!



三、林桂生:

林桂生是青帮三巨头之一的黄金荣的结发妻子。

林桂生年轻时在上海开过妓院,由于经营有方,和上海各界名流都有不俗的交情。而且,林桂生还因此结识了自己未来的丈夫黄金荣。

在黄金荣的追求下,二人很快就结了婚。婚后,林桂生向黄金荣提议以“三不管地带”十六里铺为根基,创立了青帮,由于林桂生名声在外,青帮势力发展得非常快。

青帮帮会中的事务有黄金荣打理,林桂生则把重心放在结交名流方面——青帮以贩毒、设赌、走私、绑票等违法行当为业,自然要寻求保护伞庇护。

不仅如此,林桂生还为青帮挖掘了一位非常优秀的人才——杜月笙。

林桂生的精明强干,让人又敬又怕。后来,鸡犬升天的黄金荣要娶露兰春为正房太太,逼林桂生离婚,林桂生从此与黄金荣决裂!

1981年,林桂生在上海去世!



假如有机会投身正途,佘爱珍、沈佩贞、林桂生三人或许会成为独当一面的大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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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时期,女子得到一定的解放,可以读书,可以工作,因此涌现出了不少才华横溢的女性。当然,在民国的舞台上也活跃着一些很特殊的女人,她们行事特别,黑白通吃,被称为“女流氓”。其中,佘爱珍、沈佩贞和林桂生又被称之为“民国三大女流氓”,那么,她们做了什么事,竟获得这样的“荣称”呢?

(佘爱珍为原型的影视人物)

一、母毒蛇佘爱珍。

佘爱珍从小就不爱读书,爬树打架,没少惹事。到了初中后,更是和一帮社会上的小混混打成一片,小小年纪便常常逛跳舞场和电影院,不学好。

15岁时,佘爱珍怀上了一吴姓阔少的孩子。当时吴姓阔少不愿意娶她。父亲劝她去做掉孩子,继续读书。但佘爱珍很泼辣,她找到吴家又吵又闹,最终如愿嫁给了吴姓阔少,并生下一子。

然而,儿子生下后不久就夭折了,吴姓阔少对她也冷若冰霜,万般无奈下,她只得争取了一笔分手费后离开吴家。

由于父母觉得蒙羞,对她很冷淡,于是她开始闯荡上海。

起先她做过女工,给人做过小妾,还在赌场里做过摇缸女郎。也正是在赌场中让她光芒四射,她漂亮、泼辣、又聪明,浑身都散发着大姐头的气场,为赌场带来了不少客人。

很快,佘爱珍便得到了青帮大佬季云卿的赏识,并将她收为义女。

在季云卿的撮合下,她嫁给了素有“杀人魔王”之称的吴四宝。

吴四宝是季云卿的心腹,亦是76号特务机构的警卫队长,平时勾结青帮,做些为非作歹的事,名声很臭。

佘爱珍不顾朋友的反对,毅然嫁给了吴四宝。

佘爱珍为了捞钱,经常出去和一些阔太太们打牌看戏,掌握一些权贵们的行踪,然后报给吴四宝,进行绑架。

不仅如此,在打压抗日组织的事情上,她也多次参与策划。还有联合青帮杀人越货等等,她一样没少干,因此她也有个外号叫“母毒蛇”。

佘爱珍这样从小就做小太妹的人,长大后必然会往女流氓的道路狂奔,所以,她不做女流氓,谁做?

(林桂生剧照)

二、青帮创始人林桂生。

林桂生精明能干,长得不能说漂亮,但属于很耐看的那一类。

她二十出头就开了一家妓院。

后来遇到了黄金荣。在她的谋划下,在上海十六里铺创立了青帮,很快就门徒无数,他们贩卖鸦片、广开赌场、走私军火、杀人越货、绑架敲诈……总之是无恶不作。

林桂生是个有男人气魄的女人,她一手创建了青帮后,便交给黄金荣打理,而她则与警政两界的权贵交往甚密,让那些权贵为青帮的为非作歹保驾护航。

由于有林桂生的全盘筹划,她创立的青帮一时横行上海十里洋场,成为当时最大的黑势力团伙,黄金荣亦成为了上海滩第一大流氓大亨。

林桂生不仅在幕后帮黄金荣出谋划策,还是个识人高手,后来青出于蓝胜于蓝的杜月笙便是得她培养,后来介绍给黄金荣得到重用的。

林桂生当时的名气很大,青帮的门徒都非常尊敬她,称她为大嫂。所以说她被称之为女流氓,一点也不为过。

(沈佩贞旧照)

三、政治宝贝沈佩贞。

沈佩贞生于清末。

她早年留学日法,后来加入了孙中山创立的同盟会。

武昌起义后,沈佩贞投身于女子参政运动,是女权运动的先锋人物。

不久,沈佩贞在上海组建了女子尚武会,培养特务、侦探等人才。由于她创建的女子尚武会在战斗中勇猛异常,因此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好评。她也得到了“女界之伟人”的赞誉。

1912年,中华民国成立后,由于临时参议院制定的《临时约法》中没有女子参政的规定。沈佩贞大为不满,于是建立女子同盟会,数次与参议院交涉,却依然被完全忽视。

同年8月,同盟会改组大会如期举行,就在秘书长宋教仁宣读国民党新党章时,刚读到“不接受任何女性加入”。沈佩贞突然率领30多个女子,一边质问一边就冲上主席台,扭住宋教仁就打。由于场面混乱,会议最终无法继续进行。

后来,由于激怒了袁世凯,他强行解散了沈佩贞建立的女子同盟会,这意味着她的女权运动最终以失败告终。

眼见参政无望的沈佩贞,很快又和执掌军权的江朝宗和段芝贵对上了眼,一个被她认作干爹;一个被她认为干叔。再利用这二人认识了袁世凯。

(袁世凯及革命党人)

由于沈佩贞为支持袁世凯复辟,经常摇旗呐喊,上演劝进。因此深得袁世凯喜爱,不光聘她为总统府顾问,好色的袁世凯还想纳她为妾,但又恐她不肯安于后院,所以只和她保持了情人关系。

当时,江朝宗为了巴结袁世凯,还为沈佩贞设立了办事处,说是要利用这个办事处,为袁世凯复辟拉赞助。但其实就是个私人会所。

沈佩贞纠集了一批“思想先进”的新女性,在这里举行各种宴饮,招待那些政界名流和想谋取高位的地方官员。

由于沈佩贞行为处事非常高调,又为袁世凯复辟摇旗呐喊,因此引得不少反对袁世凯的人中伤挖苦她。结果有一份小报便登出她和江朝宗等人在醒春居酒楼以公务之名行龌龊之事。

沈佩贞看到后,勃然大怒,于是率姐妹兄弟打上门去,把小报老板的家砸了个稀烂,又把做客的众议员打了个半死。

后来因此惹上官司,受舆论挟裹,袁世凯亦明哲保身,不肯相助。于是败诉的沈佩贞不光要赔钱,还有了牢狱之灾。

后来,袁世凯去世。沈佩贞亦跟着销声匿迹,再无影踪。

从沈佩贞后来的表现来看,她也的确称得上是个女流氓。

(参考史料:《史事与传奇》《民国奇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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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记

民国时期,佘爱珍、沈佩贞和林桂生确实是一度名声震天的风云人物,如果说,其中余爱珍、林桂生是所谓的民国女流氓,好像并没有冤枉这二位貌美如花、心狠手辣的“巾帼枭雄”,但其中之一同样是貌美如花、然而豪气干云的沈佩贞确是被严重妖魔化的女中豪杰。她应该是中国近现代一位杰出的女权运动活动家,辛亥革命的一员猛将,身先士卒的反清斗士。

那么,佘爱珍、沈佩贞和林桂生为何被称为“民国三大女流氓”?

一、早期上海滩最大的青帮女头目——林桂生

林桂生,生于苏州一户普通人家,1877年生人,天生一副美人胚子,外表看起来柔柔弱弱,小鸟依人,实则内心却强大无比。20岁离家出走,一个人独闯上海滩,先是开了家叫“烟花间”的妓院,并以此为契机,寻求更大的发展。


而此时,还是上海法租界一名小小探长的黄金荣,在一个偶然的机会,认识了林桂生。黄麻皮(因黄金荣小时发天花,遗下满脸的麻子)一则因桂生姐虽年纪尚轻,却头脑灵活、口辞伶俐,把“色情事业”做得顺风顺水,日进斗金;二则林桂生貌美如花、秀色可餐,所以,黄金荣很快向林桂生发动了猛烈的爱情攻势,并承诺,一生只忠于林桂生,爱她一人,绝不纳妾。

林桂生虽然厌恶黄金荣一脸的麻子,但她考量到自己若要在黑道闯出些名堂,需要寻求其白道人物作为“保护仐”,而眼前的“黄麻皮”黄警官正是最佳人选,一枚“潜力股”,所以林桂生答应了黄金荣的求婚,并且很快结为正式夫妻。


不得不说,林桂生慧眼识“君”后,为了夫妻俩共同的事业,她豪掷五万元,纠结当时在上海滩闲散人员,地痞流氓,组建了青帮组织,很快,会众达千人以上。

这帮人在领头羊林桂生的引领之下,心狠手辣、无恶不作,到处开设妓院、赌馆烟馆,绑架勒索,杀人越货,很快,一个实力强大的地下黑帮在上海滩落地生花,并且蓬勃发展壮大。

作为女人,林桂生别具慧眼,她有伯乐识千里马的眼光。后来在上海滩叱咤风云的青帮大佬杜月笙,也是桂生姐慧眼识珠,并亲手扶植培养起来的。

可以说,丈夫黄金荣能成为上海滩最大的流氓大亨,成为贤內助的林桂生功不可没。

然而,男人一旦在社会上混得风生水起、有钱有势后,就会忘掉初心,黄金荣也不例外。当他发现戏子露兰春年轻貌美,更消魂蚀骨后,很快就忘掉家里的黄脸婆林桂生了。

而作为上海滩最大黑帮组织创始人的林桂生,似乎早已看透江湖的险恶,或是对自家男人的彻底绝望,她毅然选择了离婚。

最后,林桂生只是要求黄金荣支付她当年为了拓展事业拿出的五万元私房钱,作为她日后生存的赡养费,别无所求,从此恩断义绝,各自安好。

林桂生搬到上海莫西路一栋小洋楼,独自居住,从此远离江湖,闭门不出,不问世事,孤独终老。

1981年,林桂生悄然离世,亨年104岁。

二、汪伪集团76号魔窟“母毒蛇”——佘爱珍

佘爱珍,祖藉广东,从小在上海土生土长。父亲佘启三是一名商人,他善于经商之道,长袖善舞,喜欢广交社会上黑白两道人物,所以生意生隆,家里经济实力十分优渥。


她是三姨太生的女儿。

佘爱珍的母亲是美人儿,而她继承了母亲遗传基因,从小也是一美女胚子。她后来在上海启秀女中读书,虽然不爱读书,却是学校的校花一枚。

虽然启秀女中全是女生,但她在上学下课途中,经常会遇到一些年轻混混,要求她一同到舞厅跳舞、上影院看电影,作为青春期的余爱珍,像一朵含苞待放的玫瑰花,时常被一大群狂蜂乱蝶追逐缠绕,但她非常乐于享受这种生活。

其中有一个吴姓少爷,也仰慕佘爱珍的美色已久,有一次,他邀请她吃饭,在饭桌上,吴家少爷故意把她灌醉,然后把余爱珍带到附近旅店开房,随便夺去了余爱珍的贞操。那年,余爱珍刚满14岁。

想不到一夜的冲动,竟然使余爱珍怀孕了。

前面说过,美少女余爱珍不喜读书,而且有些男孩子性格,喜欢爬墙上树,舞枪弄棒,胆子很大。由于意外怀孕,辱没家风,家里人便劝她把胎打掉,然后去外地读书。

但,怀孕后的余爱珍认定吴姓少爷是真心爱她,非他莫嫁。而吴姓少爷只是想玩玩她而已,并不愿娶她。

知道实情后的余爱珍怒不可遏,独自挺住大肚子来到吴姓少爷家后,非要讨个说法。佘爱珍手持一把砍刀,后来在余爱珍一哭二闹三上吊的强力威胁下,吴家终于败下阵来,同意娶她为妻。

然而婚后不久,生下来的宝贝又不幸夭折,吴家本是大户人家,认为她是不祥之物,最后把佘爱珍扫地出门。

回到娘家不久,桀骜不驯的余爱珍开始出去闯世界了,先是做了女工,后来到夜总会做了一名摇缸女郎,由于她聪明伶俐、姿色出众,很快在赌场混出些名声,成为当时在上海滩黑社会有名的人物。

后来她遇到了青帮大佬季云卿,这个老色狼见佘爱珍颇有几分姿色,就把她认作“干女儿”,后来老家伙玩腻后,又把她介绍给自己得意门生,汪伪集团76号特工总部警卫队长,臭名昭著的杀人魔王吴四宝。

吴四宝从小混迹社会,大字不识,却冷酷无情、心狠手辣,在他任76号特工行动大队长期间,疯狂替日伪集团出力卖命,大肆屠杀共产党人和进步人士,制造血案竟达三千多起,是一个双手沾满人血的杀人狂魔。

而此时的佘爱珍,已经沦落为不折不扣的汉奸走狗,她把杀人魔王吴四宝视为英雄,并且成为吴四宝最佳拍挡,亲自参与多次血案,所以当时被人们称为“母毒蛇”。

后来胆大妄为的吴四宝,竟然打起了日本人的主意,抢劫了主子大量黄金,最后被日本人设计毒死。

1945年8月,日本投降后,佘爱珍犯汉奸罪,判刑九年;解放前夕,被保释出狱。

出狱后的佘爱珍,跑到香港三年,后来认识了大汉奸胡兰成(著名作家张爱玲前男友),成为夫妻。后来两人又辗转日本定居,直到终老。


三、豪气干云的女中豪杰——沈佩贞

沈佩贞,号义新,祖籍浙江,曾在天津北洋女子师范学堂读书,后来赴日法数国留学。


早年参加孙中山领导的同盟会,武昌首义爆发后,在上海组织女子尚武会,招募500名女子敢死队员,奔赴前线,甚至不畏牺牲,把炸药捆在身上,装成孕妇,沈佩贞是敢死队的一员虎将,当时被称誉为“女界之伟人”。

为推翻反动没落的清朝封建帝制,沈佩贞当时满怀一腔热血满腔愤怒,认为女性身为国民,当效古代花木兰、秦良玉这些巾帼英雄,投身行伍,与男子一起担当起保家卫国的职责。

然而,辛亥革命后,中华民国临时参议院《临时法约》竟然没有女子参政的规定。比起同盟会政纲中“男女平权”后退了一大步。

中国从来就是以男人为主导地位的社会。就是推翻了满清,建立了民国,妇女们仍然没有任何政治地位,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甚至于把女子同精神病患者、吸毒者、犯罪者、不识字者等同起来,一样对待。

沈佩贞怒不可遏,联合志同道合的诸多同志,组织“女子参政同盟会”,决定为“男女平权”进行不懈的斗争。

有一次,沈佩贞们准备到国民参议院讨个说法,然而门卫不让进,她们怒火中烧,群情激愤,硬闯进去,砸碎了会议厅所有玻璃,很多人手上鲜血直流。这时,一个警卫向前阻挠,愤怒的沈佩贞飞起一脚,把这个不识趣的年轻警卫踢翻在地,沈佩贞的拳腿功夫确实了得。

还有一次,沈佩贞带领30多个壮妇,闯进湖广会馆,吓得正准备参加大会的众议员正襟危坐、瑟瑟发抖,沈佩贞冲向主席台,把主持参议会的宋教仁秘书长一把抓住,然后左右开弓,声震屋宇,顿时宋教仁腮帮子一片血红,狼狈不堪。

然而,尽管沈佩贞为争取妇女们的权利作出了任何努力,最后还是以失败而告终。

这时候,很多狂热追随沈佩贞女权运动的女子们,最后,心灰意冷,有的患了忧郁症、有的自杀、有的出家为尼,而更多的女子又回到了原来固有的生活模式。


曾经豪气冲天的沈佩贞,曾经为推翻清延不惜性命的沈佩贞,曾经为女权运动不遗余力的沈佩贞,最后被各种顽固势力的阻挠和剿杀下,形单影孤,最后竟然背叛自己的初衷,投入了袁世凯复辟帝制的阵营。

她自诩“大总统门生”,积极为袁世凯称帝摇旗呐喊,四处奔波;袁世凯也投桃报李,赠与她“总统参议”的头衔,甚至跟袁大头眉目传情,甘心做他的地下情人,如果不是袁氏惧内,沈佩贞已成为他的小妾。

她甚至跟前清遗老,民国军界的实权人物江朝宗、段芝贵打得火热,凭借自己的美色,认他们做“干爹”、“干叔”,甚至在一些秘密会所,做一些见不得光的丑事。

据说有一次,沈佩贞与江朝宗、段芝贵在一高级会所,借开会为由,行苟且之事,“划拳喝酒闻脚”,这事后来被小报披露后,恼羞成怒的沈佩贞亲率一队人马,闯进报馆,实施打砸抢。

这还不算完,沈佩贞竟然要求该报主编设宴陪罪、并在报上辟谣,主编不允,她又跑到主编家里大闹,主编闻讯回避,然而住在家中的另一个参议员却被一顿胖揍,下体挨了一脚,险些变成残废。

被莫名暴打的参议员不服,把沈佩贞一众人告上了法庭,袁世凯也卸磨杀驴,最后沈佩贞坐了半年监狱,并赔偿损失和医药费。


出狱后,沈佩贞销声匿迹,下落不明。

为理想而痛苦并不可怕,可怕的是看着它最终成为笑谈。

沈佩贞是一代女侠,还是“女流氓”?最后只能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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佘爱珍是胡兰成的挚爱:

佘爱珍是闻名旧上海的女流氓,有“杀人母毒蛇”的绰号。她第四任丈夫是大名鼎鼎的胡兰成,没错,就是抛弃了张爱玲的汉奸胡兰成。

虽然在世人眼中,佘爱珍是流氓、是魔头,但在胡兰成眼里却是挚爱。1954年,佘爱珍和胡兰成在日本结婚,"岁月静好,现世安稳"地过了后半生。

年轻时的佘爱珍:

佘爱珍出生在一个小康之家,相貌明清目秀,性格果敢跋扈。父亲把她送进启秀女中读书,启秀女中是现在上海启秀实验学校的前身,是具有百年文化底蕴的名校。

可是,佘爱珍不喜欢读书,更喜欢爬墙上树、打架斗殴。还经常和男同学们一起看看电影、跳跳舞。

15岁那年,佘爱珍和一个姓吴的富家公子意外怀孕。这位吴姓小伙并不想那么早就结婚,不想娶她。换做一般女人肯定会哭天抹泪、寻死觅活的。可佘爱珍可不是一般女人,她自己跑到吴家大吵大闹,最后成功嫁入吴家。

可惜,年少轻狂,不懂爱情。两人很快感情破裂,离婚收场。

离婚后,佘爱珍放下尊严去工厂做了女工,还做了施姓男子的小妾,但很快也分道扬镳。

佘爱珍嫁给了大魔头吴四宝:

经历了情感挫折的佘爱珍犹如凤凰涅槃重生,开始了新的人生。

她到赌场做了“摇缸女郎”,这个职业完全释放了她的个性。在旧上海,做得了这个行当的女人不仅要美,性格还要泼辣、头脑还要聪慧。就像《龙门客栈》里的金镶玉,既能和赌客们嬉笑怒骂,又能气质凛然,不可冒犯,佘爱珍在这里简直是气场全开,立即红遍上海滩。

佘爱珍很快就得到了金宝师娘的赏识,收她做了干女儿。金宝师娘的丈夫是青帮头面人物季云卿。

季云卿把她许配给了自己的心腹兼司机吴四宝。

大名鼎鼎的汪伪政权76号魔窟

此时,吴四宝在大名鼎鼎的汪伪政权特务机构76号任警卫队长。76号是汪伪特工的杀人魔窟。1939至1943年,76号魔窟制造的绑架、暗杀事件多达3000起。当时,上海的小孩不听话,姆妈们只要说一句:“吴四宝来了”,小孩子就会立刻安静下来。

吴四宝是76号的警卫队长,佘爱珍就是他的幕后总指挥,他们都是汉奸特务,死心塌地为日军服务,佘爱珍就被上海人贬斥为“母毒蛇”。

佘爱珍也对得起自己的绰号,说话办事爽利泼辣,完完全全一幅上海滩女流氓本色。

她做的最出名事有两件:

佘爱珍掌掴小三马三媛:

第一件事是掌掴小三马三媛。吴四宝一直就是寻花问柳的主儿,只是不敢明目张胆。后来被妩媚妖娆的舞女马三媛迷惑,在外面置办了房子,迎进马三媛,养起来外室。

佘爱珍知道后,闯进马三媛的房子,抓破马三媛的脸,闹得天翻地覆。吴四宝不得不下跪道歉,从此,再也不敢包养小三。

佘爱珍勇闯英租界:

佘爱珍做的另一件事还成了外交事件。1937年,日军占领上海后,可以四处横行,却在英法租界碰了钉子。76号特工们每次进入英法租界都被巡捕再三盘问,让佘爱珍很不耐烦。

1941年春,佘爱珍借口去百乐门做头发,直闯英租界。佘爱珍命令司机和保镖,在哨岗不必停车,加大油门往里冲,谁开枪就撂倒谁!

结果,引发一场激烈枪战。租界巡捕死伤大半,佘爱珍的司机和保镖中弹身亡,而佘爱珍竟奇迹般毫发未伤。

后来,在日本的外交压力下,这场外交风波和平解决。英租界同意今后日本人和“汪主席”的特工人员进出租界不必接受检查。

吴四宝黑道的钱越挣越多,俗话说“欲壑难填”,吴四宝竟然动了抢劫日本黄金车的念头,不想很快被日本宪兵队查出,被捕入狱。

佘爱珍费尽心思将吴四宝营救出狱,不想吴四宝出狱第二天就离奇暴毙身亡。真算是恶有恶报。

佘爱珍结识了胡兰成:

在吴四宝的葬礼上,佘爱珍哭的肝肠寸断,让当时任汪伪政权宣传次长的胡兰成为之动容。博爱之心泛起,从此,不断接近佘爱珍,胡佘二人的关系越走越近。

1945年,抗日战争胜利后,汉奸佘爱珍逃往浙江乡村藏匿。行踪暴露后被捕入狱,判刑七年。

1949,佘爱珍被保释出狱 。佘爱珍在香港居留三年后,前往日本。

佘爱珍和胡兰成在日本结婚:

1954年3月与旧爱前欢胡兰成结婚,在日本长期定居。

胡兰成虽然曾经是花心大肘子,但是对佘爱珍一直体贴关爱。

胡兰成在《今生今世》中用四万字的描写过佘爱珍:“她不擦口红,不穿花式的衣裳,夏天只见她穿玄色香云纱旗袍或是淡青灰,上襟角带一环茉莉花。容貌如花,肌肤如雪。那年她三十八岁,人家看她总要看小十年,且觉得女人的妙年只能是像她现在这样的岁数。”

幕后的上海滩风云第一人——林桂生:

第二位女流氓来头更大,名叫林桂生,是上海滩流氓大亨黄金荣的原配发妻。

林桂生是靠开妓院起家的。当年跟黄金荣结婚时,黄金荣只是法租界巡捕房的包打听。林桂生用金钱铺路,使黄金荣仕途一路亨通,当上了上海法租界探长。

林桂生用黄金荣上海探长身份作掩护,凭借自己早年积攒的黑白两道人脉,进行开设赌场、贩卖鸦片,绑票勒索等等具有明显黑帮性质的业务。

表面上黄金荣是上海滩赫赫有名的青帮老大,实际上,林桂生才是幕后的上海滩风云第一人。

连杜月笙都是林桂生一手扶植起来的。

有关林桂生,我以前写过文章,有兴趣的可以前去阅读。

女权主义者——沈佩贞:

第三位女流氓叫沈佩贞,其实,她不是黑帮人物。属于政治人物。沈佩贞做过北洋政府的高级顾问,说话办事的手段和脾气一样泼辣直率。他一生致力于中国女性思想解放。

1912年,中华民国颁布《临时约法》,法令中竟然没有女子参政的规定,这比起同盟会政纲中"男女平权"后退了一大步。沈佩贞率领“女子参政同盟会”大闹参议院。30多名义愤填膺女子用拳头把参议院的大门玻璃敲得稀碎,还用鲜血淋漓的拳头把上前劝阻的警卫打得抱头鼠窜。沈佩贞的执行力让袁世凯都挠头。

1912年8月,在同盟会改组大会上,宋教仁刚刚念完国民党新党章,沈佩贞就直接冲到主席台,对宋教仁大打出手,因为党章中说不接受女性加入。

当时的媒体上闹得沸沸扬扬的,生动地描述了当时的场面:“以纤手乱批宋颊,清脆之声震于屋瓦”。

实际上,沈佩贞跟女流氓根本不搭界,是被妖魔化的中国女权主义者而已。

专心写有参考价值的历史,喜欢请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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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主说的这三个女人都不是省油的灯,是民国时期的“宝贝”,就连当时的袁大总统都给几分面子。三人说好听点是“巾帼不让须眉”,说是女流氓就有点刺耳了,至少沈佩贞不能和佘爱珍和林桂生相提并论。

▲沈佩贞早年还是不错的,到了后来有点晚节不保。沈佩贞早年留学日本,在日本就加入了同盟会,是女权运动的先锋。1912年初,辛亥革命爆发,她从日本回到了杭州,加入了杭州女子敢死队。武昌起义后,她带着敢死队冒着风险赶到武昌,照顾伤员和帮忙运送弹药,尤其沈佩贞会双手使手枪,可以左右开弓,这是在日本军校练成的,武昌起义时,沈俨然一个女侠,“脚蹬马靴,披一件风衣,手轮双枪”这画面想想都让人热血沸腾。



▲沈佩贞

1912年7月,沈佩贞在上海城成立了女子尚武会,招募了500名新女性,为孙中山培养特工和侦探,她提出的口号是:古有花木兰、秦良玉,今有沈佩贞、唐群英”,她计划把尚武会的女性培养成为战争服务人员,比如绘图、侦探、间谍、输送、兵备等。

中华民国成立后,宋教仁把老同盟会和一些小党派合并,成立了新的政党“国民党”,1912年4月,宋教仁在北平湖北会馆召开国民党第一次代表大会,会议正式宣布国民党成立,随后宣布党的章程,其中有一条规定女子不能加入国民党,女人没有选举权。这让沈佩贞十分恼火,他和唐群英都是看同盟会员,又是女权运动的领袖,当然对宋教仁这一举动不满了,二人大闹参议院,沈佩贞把参议院的窗户上的玻璃砸的粉碎,唐群英上去打了宋教仁一耳光。沈佩贞的“尚武会”的女学员也来捧场,沈佩贞扬言必要时候用暴力解决,言外之意不排除用炸药炸死宋教仁。

二人大出风头,惊动了京城的媒体,一时之间“沈佩贞、唐群英”扇宋教仁耳光的消息满天飞,什么“纤手批宋的脸颊声震“环宇”,宋教仁被二位女侠打的屁滚尿流等夸大其词……。

此事惊动了孙中山,孙中山“和稀泥,”说,女子参政的事拖一些日子再讨论吧,革命女性要顾全大局等……,在孙的劝说下,沈、唐二位女英雄才善罢甘休。

从以上资料来看,沈佩贞还是一个革命女性,虽然不完美,但真的不能和佘爱珍和林桂生混为一谈,后者才是不折不扣的女流氓,女光棍。

▲ 林桂生是黄金荣的前妻,黄金荣后来嫌弃林人老珠黄,没有了色相,看上了上海名伶露兰春,后娶了她,迫使林桂生离婚。黄金荣扶正露兰春成了正房太太。

林桂生认识黄金荣时,她是上海滩有名的母老虎,林结识了许多三教九流黑道人物,当时黄金荣做租界探长时,还要巴结林桂生。

林桂生是上海最大黑社会——青帮头子。黄金荣拜倒在林桂生的石榴裙下,娶了林,利用林的人脉和背景上位,最后成了上海滩黑帮老大。黄金荣有后来的一呼百应,跺一脚上海滩四处乱颤的威风,都是她这个幕后军师出谋划策的结果。黄发迹的时候,正是二人“甜蜜时期”,上海滩大名鼎鼎的杜月笙也是林极力向黄金荣推荐的,这个女人慧眼识珠。



▲佘爱珍拜上海黑道人物季云卿为干爹,随后加入了黑社会。22岁时与上海流氓头子,伪76号警卫队长吴四宝结婚。佘爱珍不但长的十分漂亮,善于交际,而且心狠手辣,精于射击。这和吴四宝有得一拼,正应了那句话,不是一家人,不入一家门。后来吴四宝被日本人毒死了。不甘寂寞佘爱珍勾搭上了张爱玲的情人胡兰成,在抗日战争时期,她是“76号” 的蛇蝎杀手,为日军做了许多伤天害理的事情,1945年5月,她被逮捕入狱,被判有期徒刑7年,四年后被保释岀狱,出狱后嫁给了胡兰成。晚年的佘爱珍在日本穷困潦倒,最终抑郁而亡。

佘爱珍和林桂生二人毫无疑问是女流氓,沈佩贞后半生做事有点疯狂,与一个革命女性称呼格格不入,沈的后半生更像一个跳梁小丑,是一个让人耻笑的对象。(沈佩贞的后半生)↓↓



(接上文)袁世凯做了大总统,第二次革命被袁镇压,此时沈佩贞晚节不保,摇身一变成了“总统门生”和“洪宪女臣”,成了袁世凯的参政秘书。

沈佩贞这个人很复杂,传闻很多,但是历史资料很少,她的籍贯就有好几种说法,广东、广西、绍兴等莫衷一是。沈佩贞的名片上写的令人眼花缭乱。名片上书大字:“大总统门生沈佩贞”,旁注“原籍黄陂,寄籍香山,现籍项城”。“黄陂”指黎元洪,“项城”是袁世凯,“香山”是孙中山。据传闻沈跟黎元洪和袁世凯关系暧昧,后又拜江朝宗为义父,段芝贵为叔父,与众多达官贵人都有不同寻常的关系,当时人送绰号“政治宝贝”

沈佩贞从政后变得越来越“泼辣”,她在京城召集了一批“新女性”,成立了“办事处”。其中不乏名门闺秀、浪漫女性,美其名曰“女志士”。她自任首领,经常带着她们出没于总统府及权贵宅第。江朝宗和段芝贵是这里的常客,为了方便,沈佩贞为处长,下设秘书、干事等。名义上是“办事处”,实际上相当于一个“高级娱乐会所”,既像饭店,又似妓馆。这里成了来京城跑官的寄宿之所。

沈佩贞不知检点大出风头,成了狗仔队竞相报道的目标,甚至官方报纸也加入其中分杯羹。当时的《神州日报》刊发驻北京记者的通信报道《沈佩贞大闹醒春居记》,揭露了沈佩贞、刘四奶奶、蒋淑婉、蒋良三等人在宴席上的“丑态”。其中最令沈佩贞难堪的是,蒋良三威逼她遵行酒令,同意杨光甫嗅沈氏裸足。事情经过是这样的:

1915年春天,春光明媚,沈佩贞邀请了一批好友在“醒春居”喝酒。男女共有三十多人,酒宴一开始,有人提议“诸位佳人赤足入座,可用‘闻臭脚’三字做酒令,依次行酒,即用此三字连贯成文,要全用成语。轮到谁答不出来,罚一杯绍兴酒,闻臭脚一次”。

过去喝酒闻女人的小脚和鞋子,是文人骚客的惯用之法,清朝的辜鸿铭就喜欢握着女人的小脚写文章,据说这样能文思泉涌。

一轮过后,只有一个男人没答出来,他闻了沈佩贞的臭脚,这个男人是清室贝子、庆亲王奕劻的大儿子载振。有些男客以一亲芳泽为无上艳福,故意被罚闻臭脚。

此事在《神州日报》见报后,沈佩贞恼羞成怒,要求该报老板汪彭年登报澄清并赔礼认罪。汪彭年不仅不予接受,还继续在报纸上揭露隐私,内容涉及江朝宗、段芝贵等人。

沈佩贞怒不可遏,率领刘四奶奶、蒋三小姐等娘子军二三十人,连同干爹江朝宗的士兵十多名,浩浩荡荡直奔南横街汪彭年家中。汪彭年听到消息,吓得急忙带着姨太太跑了。刚到他家串门的国会议员郭同上前阻拦沈佩贞,郭同这下摸到了母老虎的屁股,被当作替罪羊痛打一顿,连腰带都被娘子军扯断了。沈佩贞虽然没找到汪彭年,但把他家砸了个稀巴烂。

沈佩贞出了口气,被冤打的郭同在众人怂恿下,一纸诉状把沈佩贞告到了地方法院,最后郭同胜诉,沈佩贞被禁押半年。所以说,沈佩贞的后半生倒有点像女流氓。

撰文/秉烛读春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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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流氓”一词听起来、看起来和读起来都不是什么好词,可在民国时期,就有这样三个女性被人们用这样的名词进行称呼。其实在民国那个时候,这个不雅的形容词其实不仅仅是去形容那些行为不检点、不注意的女性,也大多数用来形容一些思想超前,和其他女性不一样,且和传统文化背道而驰的人。此三人之所以被人们称为女流氓,当中至少有2个原因,大家且听我慢慢分析。

首先我们从这三个人的身份进行分析,佘爱珍曾是上海的流氓头子,在抗日期间做过汉奸;林桂生则是上海黑社会大帮青帮的首脑,也是黄金荣的第一任妻子;而沈佩珍则是一个女权革命的先锋在日本上过军校也曾在后期在袁世凯的麾下当过谋臣。这三个女性的身份和经历其实就相对与民国那个时候,可以说是充斥着传奇的色彩,在这三人中有黑帮头子,有汉奸流氓也有女权主义者,所以在那个思想保守,特别是对女性的权力没有得到认可和理解的情况下,这三人的举动以及所作所为则肯定会被各家各户视为反面教材,所以她们被称为“女流氓”也就不足为奇。

其次我们再来看看这三个女性的所作所为,她们一个曾经是女权主义的提倡着,向往着自由,所以为了争取自己和广大女性的合法权益,在舆论声中投入了袁世凯洪宪时期的政府,她就是沈佩贞,而后期的沈佩贞在和一群男人吃酒赴宴的时,居然让输给自己猜拳的男子,当着众人的面闻自己的脚,这样的行为也难怪会受到当时众多文人的口诛笔伐。而林桂生,作为上海青帮的头子自然也就很不一样,所以做过的一些事情也就很是不被传统的文化所理解,例如其为了经营自己的势力和人脉常常和一些形形色色的黑道大哥,而且此人性格暴躁,城府极深所以才被人们冠以如此的头衔。而最后一个佘爱珍“女流氓”的绰号我倒是觉得是不折不扣的,因为佘爱珍曾经在22岁的时候就和当时上海的流氓结了婚,在后来他的丈夫死去后,她又去勾搭了其他的男人,而在日本侵华的时候她又作为汉奸,很是卖力的为日本人做事,且对待同胞手段极其残忍,所以我说她的这个头衔真是挂的不折不扣。

之所以我觉得能够被称为如此不雅称号的只有佘爱珍一人,那是因为其的做法低劣且让人可耻,较以上两位是很难让人所原谅的,加上其在日本攻打我国的时候不仅没有利用自己的力量积极抗日,反而做起了汉奸,所以就这点看来,她女流氓的称号则是名正言顺。

其实人们之所以用这样的不雅词汇来称呼这三位,那就是因为这三位一个比一个思想开放,一个比一个身份特殊,正是因为如此,这三人才在民国那个思想激烈碰撞的时期被人们用“女流氓”的身份让人熟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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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云变幻的民国舞台上活跃着一些行事特别、黑白通吃的“女流氓”, 被称之为“民国三大女流氓”的佘爱珍、沈佩贞和林桂生更是她们当中的杰出代表。

一、政治宝贝沈佩贞 :

清末出生,早年留学日本并参加同盟会,1912年初,加入杭州女子敢死队,武昌起义时与敢死队冒死照顾伤员和运送弹药,7月在上海成立女子尚武会,为孙中山培养特工等人才。由于女子尚武会人员在战斗中勇猛异常,倍受社会各界好评,她因此被赞为“女界之伟人”。

不久年轻貌美的沈佩贞与大总统黎元洪关系暧昧,后被黎妻发现,被逼离汉来京。

1912年,中华民国成立后,由于临时参议院制定的《临时约法》中规定女子没有选举权,这让沈佩贞十分恼火,数次交涉无果,8月秘书长宋教仁在大会上宣读国民党新党章时,刚读到“不接受任何女性加入”。沈佩贞突然率领30多个女子把参议院的窗户玻璃砸的粉碎,并一边质问一边就冲上主席台扭住宋教仁就打,此事惊动了京城的媒体,一时之间沈佩贞扇宋教仁耳光的消息满天飞……

眼见参政无望的沈佩贞,立马认军权在握的江朝宗和段芝贵作干爹和干叔,顺势搭上了袁世凯。被袁任命为“总统府顾问”,同时成了袁的情人。

有了强大的后台,沈佩贞纠集了一批“思想先进”的新女性在醒春居酒楼这里举行各种宴饮,招待那些政界名流和想谋取高位的地方官员。从此与更多的达官贵人保持着不同寻常的关系,当时人送绰号“政治宝贝”。

沈佩贞处事异常高调,又为袁世凯复辟摇旗呐喊,因此引得不少反对袁世凯的人中伤挖苦她,当时的《神州日报》刊发了《沈佩贞大闹醒春居记》,揭露了沈佩贞等人在宴席上的“丑态”。

1915年春天,沈佩贞邀请男女共有三十多人“醒春居”喝酒,酒宴一开始,有人提议“诸位佳人赤足入座,可用‘闻臭脚’三字做酒令,依次行酒,即用此三字连贯成文,要全用成语。轮到谁答不出来,罚一杯绍兴酒,闻臭脚一次”。

一轮过后,庆亲王奕劻的大儿子载振没答出来,他闻了沈佩贞的臭脚。

此事在《神州日报》见报后,沈佩贞恼羞成怒,要求该报老板汪彭年登报澄清并赔礼认罪,汪给予拒绝。

沈佩贞怒不可遏,率领30多人直奔汪彭年家中,汪彭年闻风而逃,到家串门的国会议员郭同,被当作替罪羊痛打一顿,汪家被砸了个稀巴烂。

被冤打的郭同,一纸诉状把沈佩贞告到了地方法院,受舆论挟裹,袁世凯无奈将其羁押半年,袁世凯死后,沈佩贞也就此消失下落不明。

二、青帮创始人林桂生:

江苏人,二十世纪初只身来上海闯荡,后来开了一家妓院,在此期间认识了黄金荣,并结为夫妇,黄金荣后由在上海滩干些偷鸡摸狗的瘪三,扶摇直上,成为成为20世纪上海滩让人谈之色变的青帮大佬,与杜月笙、张啸林并称“青帮三大亨”。

林桂生是个有男人气魄的女人,她一手创建了青帮,便交给黄金荣打理,黄金荣广收门徒,在其短短时间内就收罗上千人,他们贩卖鸦片、广开赌场、走私军火、杀人越货、绑架敲诈……成为当时上海最大的黑帮,林桂生凭借她与警政两界的权贵交往,让那些权贵为青帮的为非作歹保驾护航,同时她利用这些过硬关系,跟各妓院的老鸨互拜姐妹,她逼良为娼、走私军火、绑架杀人、贩卖人口,无恶不作,被称为上海最出名的女流氓。

黄金荣后为娶长相俊美、身材婀娜,楚楚动人的露兰春,照单全收了露春兰的两个苛刻条件,林桂生见黄金荣与自己彻底地恩断义绝,便心灰意冷,只要了五万元钱,离家出走了。

1923年6月,露兰春趁黄金荣出差山东的机会,带着保险柜里的财物、账本和薛恒一起私奔了,玩了一辈子鹰的黄金荣竟被鹰给叨了!

黄金荣失势后,曾经想与林桂生重修旧好,但林桂生心意决绝,老死不相往来,直到1981年最终孤独辞世!

三、母毒蛇佘爱珍:

佘爱珍出生在上海一个富有的茶商家庭,父亲头脑灵活,黑白两道皆通。父亲望女成凤将她送到贵族女校,不料她却终日跟小混混厮混,小小年纪便常常逛跳舞场和电影院。

15岁时,佘爱珍与吴姓富家子弟偷尝禁果,未婚先孕。青春年少的吴姓阔少并不想真正负责。父亲劝她去做掉孩子,继续读书。恼羞成怒的佘爱珍她提刀上门,亲自逼婚,最终如愿嫁给了吴姓阔少,并生下一子。

然而,可惜好景不长,孩子不幸夭折,佘爱珍就此离开了吴家。

一无所长的她开始闯荡上海,打过小工,作过小妾,在赌场里做过摇缸女郎,在赌场佘爱珍得到了青帮大佬季云卿的赏识收为义女,被玩腻了之后,季云卿将嫁给了素有“杀人魔王”之称的吴四宝。

吴四宝是季云卿的心腹,76号特务机构的警卫队长,满脸横肉,一副歹相,平时勾结青帮,杀人越货,家人劝她不要嫁给这个大恶人,佘爱珍却耸耸肩膀,一脸认定:“我就喜欢他这样的人。”

佘爱珍为了捞钱,参与绑架权贵,打压抗日组织、杀害抗日志士、杀人越货等等,因此得以外号“母毒蛇”。

抗战胜利后,佘爱珍被判刑四年,待出狱后跑到日本跟汉奸胡兰成结了婚。胡兰成死后,生活困苦的佘爱珍最终也孤老而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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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古代史中,好像女性的身影出现的总是那么的寥若晨星,尤其是近代以前,除了后宫相关的历史记载,可能女人的出镜率可以近乎为零,女性在男尊女卑的古代社会就是这样的苍白无力。

但从近代开始,女性渐渐在历史记载中崭露头角,她们表现出来的是不亚于男性的才华横溢和聪明才智。在风云变幻的时局中长袖善舞,将很多男人和偌大的政治环境都玩弄于指尖,细密的心思和行事的手段和风格是很多男性都无可比拟的。

在民国时期就浮现出了三位将这些所有的优点集于一身并且运用地天衣无缝的女性,甚至于她们太过于锋芒毕露或者手段老练到“恶名昭著”,被称为“民国三大女流氓”。

第一位“女流氓”佘爱珍,她出身于一个并不出奇的生意人家庭,家里较为富足,所以她一直受到来自于家庭的宠爱,但又因为男尊女卑的观念并不受到家里的期待与厚望,所以基本上在那个时代她可以算是过得随心所欲。

新式教育的风潮没有让她就这样简简单单地过完在家里封闭式的人生,自此她走向了社会。她渐渐接受到了各种社会中的社交圈子,而她最常出没的就是当时风靡中国大都市的歌厅舞厅,因为长得漂亮,所以收到了无限的鲜花与掌声,他疯狂喜欢上了这种被人簇拥的伴随着聚光灯的感觉。

而当时的歌厅舞厅在背地里通常都是有着黑道背景的,在她的天赋和外貌加持下,误打误撞地加入了黑社会,并被当时的老大季云收为义女。渐渐地她已经变得极富交际手段,在黑社会中混得风生水起。她嫁给了当时“名不符实”的警卫队长吴四宝,虽然看上去虽然是个小角色,但他名不符实的就是他其实是个杀人如麻的狠角色,人称“杀人狂魔”。最终黑社会内斗,吴四宝被毒死,她在死亡漩涡中辗转周旋,最终全身而退,和后来的丈夫结婚去了日本。

第二位的来头就比较大,他就是大名鼎鼎的林桂生,她的起点就是旧上海的顶级黑社会。如果你不认识黄金荣,那一定听说过杜月笙,而她就是这两人之间的女人。林桂生是黄金荣的前妻,她随着黄金荣起家,算是黄金荣重要的左膀右臂。杜月笙就是她一手培育起来的,所以杜月笙对她也是十分的尊敬。

早先黄金荣只是一个一文不名的包探,而且上升空间非常有限,林桂生在孤军薄旅的情况下,自己单打独斗闯出了一片天地。她首先凭借自己的交际能力和手腕,从她的交际圈中筹集到了足够的资金,开了一家妓院,从此开启了自己的产业,不断发展最后形成了当时上海滩最有实力的黑帮组织,他的丈夫也成了帮派老大统治了上海滩的地下世界,与其说当时的老大是黄金荣,不如说是林桂生。

第三位她是沈佩贞,来头不大,但却做出的实绩却让中国的男权惊为天人,大大促进和刺激了中国女权的解放。在那个内忧外患、在生死存亡边缘徘徊的年代,她不断致力于中国民众尤其是中国女性的思想解放。她第一个成立了女子救国社,在她的政治光环下,多次担任当时政府高级官员,比如她曾做过袁世凯北洋政府的高级顾问。

但她的脾气也和她的手段一样泼辣直率,在担任高级顾问期间就与袁世凯分庭抗礼,因女性权利问题带领一些女子大闹众议院,甚至和当时的风云人物宋教仁大打出手,虽没有黑道背景但可以说是当之无愧的“女流氓”。

虽然她这样伟大的人最后并没有落得一个太好的结局,但历史永远铭记住了她,她是当时黑暗世界中独一无二的一束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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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生之年,我要拍一部《上海爱珍》。”著名导演侯孝贤二十年前曾留下宣言。

他说我喜欢她的行事风格,又繁复,又华丽,又大方,又世故。

众所周知,侯导镜头下有清冷孤绝聂隐娘,有清纯逼人江素云,还从没出现过又繁复又世故的女主角。

这个被侯孝贤心心念的女人,也是令张爱玲佩服的奇人。

让张爱玲姿态一低再低,也没搞定的花心男胡兰成最后就是终结在了她手里。

她就是三十年代上海滩鼎鼎有名的传奇人物——佘爱珍。

她的故事在今天读起,依然是震荡人心。

富家小姐vs女流氓

佘爱珍出生在上海一个富有的茶商家庭,父亲头脑灵活,黑白两道皆通。

母亲是父亲的三姨太,远近闻名的大美人。她一出生就继承了母亲的美貌,眉清目秀中透着一股男孩子才有的英姿飒爽。

小小年纪说起话来,快言快语,极尽爽利。

这种清爽气质从相貌到性格几乎奠定了佘爱珍的生命底色。

父亲把她送到贵族女校,想让她往名媛淑女上靠,不料她却终日跟小混混厮混,打架逃课。

15岁刚过,和一个吴姓富家子弟偷尝禁果,未婚先孕。父亲让她去香港打掉,回来继续念书。

没料到她坚持“冤有头债有主”,一定要让吴家小哥负责到底。

青春期的少年无非是冲动好奇,谁想过真正负责。

这下惹火了佘爱珍,她提刀上门,亲自逼婚。

吴家小哥只好把她娶回家,可惜好景不长,几年后,孩子不幸夭折。佘爱珍就此离开了吴家。

她一人开始在社会上闯荡,去赌场做摇缸女郎,然后认识了她的第二任丈夫——吴四宝,上海滩76号流氓头子。

那时的上海小孩如果有谁不听话,姆妈只要说一句“吴四宝来了”,孩子们就会立刻安静。

吴四宝满脸横肉,一副歹相。身边人劝她不要嫁给这个大恶人,佘爱珍却耸耸肩膀,一脸认定:“我就喜欢他这样的人。”

也是,拎得清,有主见是她打小就具备的才能。她知道自己缺什么,更知道自己有什么,并且可以去交换。

婚后即使吴四宝这样的男人,依然掩盖不了佘爱珍自身的威望霸气。

吴四宝手下有事请示时,他都是大手一挥:“这事同师娘说去”。

三十年代的上海滩,风云际会。那时侯的佘爱珍呼风唤雨,被称为“母毒蛇”。

照理说,这样的强势女人后来怎么会看上一个文弱书生?而且还是个一肚子花花肠子的穷酸文人。

但命运的吊诡之处,也许就在于越不可能的排列,组合在一起,越容易撞出意外的参差感——而人生的波澜壮阔就由那一缕缕参差交织而成。

草蛇灰线,伏脉千里。

如果说性格决定命运,那么有些人的命运从出生就埋好了伏笔。

献身vs献钱

多行不义必自毙,吴四宝后来死在了日本人的一碗毒面里。

葬礼上,佘爱珍哭得梨花带雨。

她的美貌,胡兰成觊觎已久,这次机会来了,他上前安慰道:

“爱珍,你别哭了,君子报仇十年不晚,以后你的事,就是我的事,我会替四宝把仇报了。”

信誓旦旦又深情款款。但佘爱珍岂是小姑娘,几句甜言蜜语就骗得。

不过这些话倒是让她记住了这个叫胡兰成的男人。

十年后,当他们逃难在香港相遇时,乱世里的漂泊,让他们很快产生了“同是天涯沦落人”的惺惺相惜感。

“在旅馆里,先是两人坐着说话,真真是久违了。我不禁执她的手,蹲下身去,脸贴在她膝上。”胡兰成在《今生今世》里甜蜜回忆他们的初次亲密。

也许是为了更进一步拉进关系,也许是当时真的窘迫。

后来的某一天,胡兰成竟然拐弯抹角向佘爱珍借钱,不好意思直说,他就拿一件大衣让佘爱珍帮自己卖了换做去日本的路费。

以佘爱珍的通透她一眼就明白胡兰成的用意,而且两人的关系已如此亲密,想必佘爱珍一定会给他一笔钱。

可惜,这个习惯花女人钱的男人这次如意算盘彻底打输了。

佘爱珍可不是他的那些温柔前女友,任他宰割。

尽管这厢刚耳鬓厮磨完,那厢佘爱珍立马转脸哭穷:“我今日不同昨日,这里两百元,你先拿去吧。”——犹如打发叫花子。

与此同时,张爱玲那边刚刚拿到了两笔电影剧本稿酬,三十万。

她几乎是不加思考,就把这三十万作为分手费给胡兰成全部寄了过去,并留言“你我就此两不相欠”。

讽刺的是,他们在日本结婚后,有次佘爱珍说漏了嘴,说自己在香港一个月的伙食费就好几千元。

胡兰成听了自然不爽:“你那么有钱,为什么就给了我二百元?”

佘爱珍不回答也不解释。后来还是胡兰成自己搭了把梯子下来了,他宽慰自己道:

“钱是小事,枉为我当她是知己,原来她从没看重过我,她这样的对我无心,焉知倒是与我成了夫妻……这原来也非常好。”

张爱玲三十万,得不到他一声感谢;佘爱珍二百元他觉得非常好。

人性的可鄙彰显无疑:得不到的更加爱,太容易的却不理睬。

刘震云有句话说:“金钱和权势面前,人都不算什么,别说一个‘性’了。”

隔着几十年的时空差,佘爱珍实实在在地践行了这句话。

她的世界里,向来都是泾渭分明的清脆。感情是一回事,金钱是另一回事,婚前拿钱贴补男人,不是她的情商所为。

管别人vs管自己

胡兰成多情,众所周知。在佘爱珍之前他已经有过七个女人,大名鼎鼎的张爱玲是她的第四个女人。

婚后为了防止胡兰成旧病复发,佘爱珍特地给他讲起了自己曾经的“辉煌事迹”。

“那是我们结婚第三年,吴四宝看上了当红舞女马三媛,还金屋藏娇了起来。在我眼皮底下做这事,他是上天了。打听到马三媛住址后,我带着一帮人直接上门,抓破了马的脸,吴四宝也被我拎回了家下跪道歉……”

悠悠往事,仿佛在说一个遥远故事。

黑社会大佬吴四宝都不敢招蜂引蝶了,更何况文弱书生胡兰成——就算他有一百个贼心,怕也是缺一个贼胆。

佘爱珍的个性,没有什么做不来。因为她的世界自有一套行为准则:

管不住男人的身,但我可以管住自己的心。自己心里提早设好底线,超越底线,恕不讨论。

有这样的行为准则做约束,再疯狂的男人想要开小差,都会事先掂量下他的成本与收益。

反观张爱玲对这种事的处理,莫名得让人想掉眼泪。

温州小寡妇范秀美有了胡兰成的骨肉,要去上海做流产手术。

胡兰成经济窘迫,便写了一张字条,托人带范秀美找张爱玲求助:“看毛病,资助一点。”

语气分明是命令,哪是在求助。

但诡异的是心性高傲的张爱玲竟然接受他这样的无理命令。

到底是深陷在爱里,病入膏肓了。

尽管此时的她,经济并不宽裕,但典当镯子也给范秀美做完了手术。

她为了爱,真的卑微到了尘埃里,但谁会放着阳光雨露不爱,反要去爱尘埃里的人啊。

她管不住自己一再低矮的姿态,自然就管不住胡兰成一路高扬的脚步。

其实健康的感情,它一定是两人在一起,互相降得住,没有谁高攀,也没有谁低就,是两个平等灵魂在自然交流。

佘爱珍的婚姻智慧大概就在于:既然婚姻都难免千疮百孔,那么咱们就丑话说在前头,提早立好规矩,谁越轨谁受责。

干干净净,明明白白,一如她清爽的长相,干脆利落,绝不拖泥带水。

前半生事故vs后半生故事

“胡奶奶,一两天就摸清我们爱吃什么,每天亲自准备讲究的上海菜,鸡胗必须剔其筋、虾仁必须挑泥肠……”这是作家朱天心笔下的晚年佘爱珍。

1954年3月,胡兰成与佘爱珍在日本结婚。那年她五十,胡兰成四十九。她是胡兰成最后一个新娘,也是他最后一个女人。

自从娶了她,胡兰成身边再也没有莺莺燕燕了。

究其原因,其实不外乎:

一是因为胡兰成真的不敢了;二是没有哪个女人敢去挑战这样的原配。

大家都是成年人,成年人的世界历来讲究机会成本。

回顾佘爱珍的一生,前半生她未婚先孕,混迹黑社会;后半生重新做人,踏实安稳。

她无疑不是一个好女人,但她掌控自己命运的聪慧果敢值得肯定。

她的一生,回应了她清爽的长相,拎得清楚,活得通透,逃得了束缚,入得了世俗,架得住婚姻。

不乱于心不困于情,不畏将来不念过往。只关注眼下的鸡胗与虾仁与泥肠。

而她和胡兰成的相伴到老,不过是应了那句话:

问世间情为何物?一物降一物。



  • 图片来源 |《花样年华》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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