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自由和开放源码软件许可证启动应用程序的权利

2021-02-01 21:22

根据伯尔尼公约,除非作者授予许可,否则任何人都不能复制/复制材料。我认为“开放”;许可证依赖于版权法在兼容的许可证之间打开复制/合成/分发。但是一些EULA

解答动态

  • 自由软件和开放源码定义都包括为任何应用程序运行程序的自由用途:
    自由软件定义:为任何目的自由运行程序(freedom 0)。
    开源定义:6。不歧视努力领域许可证不得限制任何人在特定努力领域使用本程序。例如,它可能不会限制程序在企业中使用,或用于基因研究。
    任何随附EULA的软件都不能是自由和开放源码软件,该EULA限制您如何运行和使用该软件。如果它声称是根据自由和开放源码软件许可证发布的,那么在使用该软件之前,这是一个令人担忧的不兼容问题。

    • 在一台典型的计算机上,当您运行一个程序时,您会将它从永久存储(磁盘或等效设备)复制到RAM中。一个有困难的版权持有者可能会试图辩称,运行一个程序就等于复制它,这意味着所有的义务。
      我想大多数法院会相当严厉地看待这种恶作剧,但明确地将运行软件的许可证放入许可证中,就消除了人们尝试这种说法的可能性。这增加了对开放源码软件的信心,因为您遇到困难的可能性较小,因此是一件好事。

      •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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