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秦朝的历史典故,有三个是不得不提的。第一个是秦始皇时期的一统六国横扫八荒,第二个还是秦始皇时期的焚书坑儒,第三个则是秦二世时期的指鹿为马。在这三个历史典故中,以第二个焚书坑儒最为我们当代历史爱好者所津津乐道。究其根本,还是因为焚书坑儒具有很大的争议性,比如有人说他是利大于弊,有人说他是弊大于利(笔者信前者)。
那么作为后世历史爱好者的我们,在看待这件事情时,到底该报以什么样的态度和看法呢?如果有对这个问题感兴趣的朋友,或许可以接着往下看。关于这个问题,笔者个人觉得得分开来看,即《史记》版本的焚书坑儒,和《尚书》版本的焚书坑儒。而如果是这样,那么则是一个利大于弊,一个弊大于利。
其一,《史记》版的利大于弊
这个版本的焚书坑儒,可能很多朋友都没有听说过,原因是这个版本的记载不太符合曾经的历朝统治者。所对于秦始皇嬴政的基本评价,我们都知道,在新中国以前的所有封建王朝中,一直有这样一个说法,那就是所有开国皇帝都以秦始皇他的秦朝为反面素材,并教育后世之君,千万不可学习秦朝的暴虐与无道。
因而,在当时的所有记载中,有关秦始皇的记载很多都是负面例子,哪怕是有正面的,也会被一些别有用心的儒生抹黑成负面的。
史料《史记》对于焚书坑儒的原文记载为,“及至秦之季世,焚《诗》《书》,坑术士,从此缺焉”!那么这段记载是什么意思呢?其实说得直白些就是,秦朝时期,秦始皇嬴政焚毁六国史书,坑杀咸阳术士,让六国的艺术传承从此缺失。
对于这个解释或许很多朋友都有些懵,甚至还有朋友可能觉得笔者在乱说。但这里大家先不要着急,关于我们广义上所认知的那个版本,笔者会在下文提到(尚书版的)。
我们言归正传,从上面这段记载来看,所谓焚书坑儒,其实就只是将当年山东六国的诗词歌赋类书籍焚毁,并将当时咸阳城内的术士(炼制不死药的人)全部坑杀,且直接导致六国的文化艺术类传承从此缺失。
那么问题来了,这个后果到底严不严重,或者对于秦朝乃至后世来说,是利还是弊呢?
就笔者个人的看法,应该是对于秦朝来说利大,对后世来说弊大。但因为我们这次说的是秦朝,所以就站在秦朝的角度上去思考这个问题。
既然是秦朝,那么作为统治者的秦始皇嬴政,自然不希望有人再反叛自己或反叛秦朝。而反叛自己和秦朝的人除了有武力上的外,还有精神上的。对于当时的秦朝而言,根本不怕武力上的反叛,因而唯有精神上的反叛最为致命。
所以我们大概思考一下也能知道,烧毁那些六国诗书,对于秦朝而言绝对是百利而无一害。至于坑杀术士,这里笔者举个例子,当年有个术士叫徐福,他为了“寻找”所谓的不死药,曾一次性迫害了上千条人命和收集了无数的金银珠宝。对于这种人,大家觉得该不该杀呢?
其二,《尚书》版的弊大于利
《史记》我们都知道是太史公司马迁在汉朝初年(西汉初年)所写,而《尚书》则相信很少有人知道。其实《尚书》的作者也很出名,因为他是孔子的十世孙孔安国(嫡系)在汉朝中期(东汉初年)所书写的。我们现在大众所认知的焚书坑儒典故,其实就是出自这部史料典籍,而原文记载则为“及秦始皇灭先代典籍,焚书坑儒,天下学士逃难解散”这样一句话。
那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呢?简单来说就是,秦始皇嬴政把所有的先代典籍全部毁坏,并焚毁天下所有的书籍,坑杀天下所有的儒生,且导致天下的学子们全部四散而逃,有的甚至不敢承认自己的学子身份。单从字面解释来看,秦始皇的这场行动不可谓不残忍,不可谓不毒辣。但是正如前文所说,这样的记载难道真的是正确的吗?
上面笔者有提到,《尚书》的作者是汉朝中期的孔子后代孔安国,而《史记》的作者则是汉朝初期的太史公司马迁。我们可以试想一下,太史公司马迁身为汉朝儒生,他会对秦朝的暴虐行径做任何掩饰吗?答案显然是否定的,而且如果当年秦始皇真的焚书坑儒了,那太史公一家的性命,以及《史记》当中关于前朝的记载,又是如何保留下来的呢(如果焚书坑儒,那孔子的家族必然首当其冲)?
此外,太史公司马迁作为汉朝初期的学者,对于历史的了解自然是要高于汉朝中期的孔子后代,而既然如此,那谁的记载更真实一些,岂不就是一目了然了?
这里笔者多说一句,关于焚书坑儒的这个典故,还有一个比较贴切的野史记载,那就是当年秦始皇焚毁六国诗书的时候,会在咸阳留下单独的孤本,而项羽灭秦后因为看不上这些孤本,所以就将他们一把大火全部烧毁了!
最后,关于“秦始皇当年为什么要焚书坑儒,他焚书坑儒的举动到底是利还是弊”这个问题,笔者个人觉得应该是需要用辩证的角度去看待,即分情况分版本的去讨论。如果我们相信《史记》版本的焚书坑儒,那么就是利大于弊,而如果我们相信《尚书》版本的焚书坑儒,那么就是弊大于利。
参考资料:《史记》《尚书》《中国通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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