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县级公安局归上级市公安局和县政府双重领导。公安局是公安机关的组织形式,是主管公安工作的政府下设职能部门。受所在地政府、上级公安机关双重领导。公安局是公安机关的组织形式,是主管公安工作的政府部门。公安部门不是垂直管理,它归所在地地方政府管辖,和上级公安部门之间是业务指导和被指导的关系。
2.简单来说,县级公安局领导的财政权与人事权都掌控在地方人大和政府手里 。上级公安机关对下级局长的任职,只有提供人选的建议权,而无决定权。必须是通过当地人大和政府。
3.区公安分局虽然由市公安局主要管理。权利更集中,主要财政是靠公安局支出的。但在有的地方,区政府的各种补助也占了不小的比例。而且公安分局的局长属于市管干部,由人大和组织部任命的。也不是局长能够决定的。
4.程度已经是局长了,如果他没有查出问题了来,赵东来也不能拿他怎么样。无非再升一级的时候,赵东来是局长,卡着他。但市公安局不是赵东来的一言堂。祁厅长也有人在市局的。同时还可以跳过市局,直接去省厅。所以赵东来发现问题,程度才会怕,赵东来发现不了问题。程度又不是赵东来派系的人,赵东来也不会想着让程度升职,所以听不听赵东来的命令,只有不是明着对抗,对程度没有太大影响。
5.题外话,公安派出所是公安局的派出所机构,受县公安局直接领导。人事权和财权,都在县区级公安局手里。同时,公安派出所的主体工作是不受乡镇管辖的(有名义上的间接领导,但一般就是协助)。乡镇领导的命令,派出所长听不听。这就看派出所长硬不硬,与乡镇领导关系如何了。
6.赵东来命令不了程度。祁同伟何尝命令得了赵东来。这就是双重管理存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