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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在寅总统怎么可能高枕无忧了呢?人无远虑,必有近忧啊!韩国司法改革八字才有了一撇啊,万里长征只走完了第一步,韩国的司法改革任重而道远,“公调处”的正式运行,意义比较重大,积极作用不可小视,它标志着文在寅心心念念的司法改革,迈入了实质性的操作阶段

最其码,文在寅总统逐步地完成了一项很艰巨很棘手的任务,这是韩国几任总统都想做而没能做成的事。韩国有媒体认为,文在寅实现了前总统卢武铉的“夙愿”!任何改革都是前无古人的创意,都是摸着石头过河,但是改总比不改要好得多,总得有人去闯雷去实践,是要动了那些既得利益集团的奶酪的,从这个角度讲,文在寅总统是很了不起的,应该点赞。韩国有两任法务部的长官(曹国秋美爱)“倒”在了司法改革的路上,文在寅的代价还是比较大的,要改革就有牺牲,这也许就是改革的成本吧!


我从以下三个层面对这个话题予以解读。

①文在寅是否能够彻底地打破青瓦台的魔咒定律?文在寅卸任后可以高正无忧了吗?这个要辩证地去看待。世上本来就没有十全十美的事情,只要是利大于弊,就值得去试去做。

韩国正式成立高官犯罪调查处(简称“公调处”),韩国总统文在寅心心念念的司法改革,有一项很重要内容,就是把权力过于膨胀的检方系统予以削权,或者叫做司法权利的二次转移,还可以视为是打破司法垄断,将检方的部分刑事调查权和公诉权一分为三。

“公调处”是中央层面专门的反腐败机构,专司调查国家高级公职人员,比如总统、总理、议员、法官和警察官、检察官等等。韩国的前总统们命运的密钥,原先是攥在检方的手中,现在则不然。由新成立的的公调处负责调查和起诉,检察官过去是集刑事初调、搜查取证、公诉于一体,现在刑事初步调查和部分公诉权被剥夺了,以后就没那么牛叉了,原来韩国公职人员一听到“首尔中央地方检察厅特检组”就直哆嗦,可见特检组的权势熏天啊!


②“公调处”当然不是万能的。它是否最终又演变成一个新的“特检组”,暂时不好下定论。不过从《高级公职人员犯罪调查处法》可以窥视出,公调处还是有许多优特点,青瓦台也都不能干预其办案,它有相对独立的办案权,它可以避免——沦为党争的工具。

有人说,韩国几十年来两党轮流执政的现实、政党恶斗和政治清算的潜规则、财阀势力对政商的垄断和渗透等三重因素,决定了新成立的专司反腐败机构“公调处”,有可能会沦为党争的工具,如果单靠新成立一个“公调处”就想彻底根除腐败之土壤,是不可能的。这种观点不能说是错误,起码还是有所偏颇。

道理很简单:文在寅总统把查处、公诉高级公务员的权利,从检方手中转移到公调处,绝不仅仅是从左手转到了右手,绝不仅仅是换汤不换药,最起码还是在治标上下了做了大文章,最起码公调处和检方之间的制衡作用是明显的。当然,由于韩国的政体并没有发生根本性的改变,由于财阀势力的尾大不掉和无孔不入,高级公职人员权力寻组的空间也无法彻底根绝,那么腐败也就在所难免,难道这不是全世界的通病吗?



③打铁还得自身硬。文在寅总统乐观地认为,韩国将再不可能出现被刑事处罚的前总统,意思是从他开始,将要打破青瓦台的魔咒定律(即韩国的前总统都没有好下场)。文在寅的愿望能实现吗?基本可以实现。

这主要取决于两个关键性的因素:①前总统本身要廉洁自律,不贪不占不渎不贿,这可能吗?即便文在寅能做得到,能保证其他前总统都是圣人吗?当然是可以的。只有监督机制健全,尽可能的压缩权力寻组的空间,让那些高级公职人员没法负不能贪,就是把权利关进笼子里,是基本能够做到的。②偿试着修改宪法,对在任和前任的总统均实行刑事豁免权。要修改宪法的话,如果文在寅任内大决心去做,还是有希望的。毕竟现在文在寅拥有了绝对的权力,执政的共同民主党在国会拥有三分之二的席位。当然了,“公调处”作为一个新生的事物,它的效果究竟如何?有待在以后的实践中去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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