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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成这起事故的根本原因就是因为出租车司机看到公交站台上有人扬招,载客心切,在未尽到确保安全,未注意观察右侧车道上车辆状态的情况下,盲目斜插变道至右侧车道,与正常行驶正准备靠站停车上下客的公交车发生刮擦,面对无法预料的出租车突然斜插抢变道和刮擦,公交车司机本能采取紧急制动措施进行避险,这个反应措施无可厚非,

公交车上原本就坐与售票员(后门附近)后面位置的女乘客,在听到公交车播放器播报车辆即将到达和停靠华夏西路公交站时,在车辆尚未进站停车,仍处于行驶状态中时,着急盲目起身,且双手均持物,仅靠右胳膊借力挽在车辆扶手栏杆往车辆后门(下客门,位于售票员座位右侧前面)走去,此时正好发生出租车与公交车刮擦,公交车紧急制动,巨大的惯性,将原本就没有双手抓握车辆扶手栏杆的女乘客猛甩出去,其后脑勺磕碰到公交车司机位后方“反向座位”下方的台阶尖锐处,导致女乘客颅脑严重损伤,虽然事故发生地“华夏西路公交站”,距离上海市东方医院南院近在咫尺,但是由于女乘客伤势过于严重,最终经医院全力抢救无效,不幸死亡。目前我们上海的公交行业,各公交公司对旗下线路营运车辆都是有严格的限速和安全驾驶考核,

比如浦东公交,南汇公交,均要求公交车路口右转必须停车数秒才可以重新起步,同时对车速也是限制在合理的安全范围之内,一但车辆超速,车上安装的监控和测速系统就会实时警示提醒司机减速,公交司机如果违反公司限速规定,会被罚款的,上海其他公交公司对车辆的限速要求也大致雷同,根据本次事故的视频内容来看,事发时公交车正准备进站,车速并不快,那位女乘客起身的时候,车辆仍处于行驶状态,女乘客双手均持物,仅用右胳膊借力靠在车辆扶手栏杆上来控制身体平衡,出事的瞬间,女乘客正往后门走去,这是个非常危险的举动,然而非常可惜,与女乘客距离最近的女售票员没有劝阻女乘客的危险行为。

造成这起悲剧事故的主要原因就是出租车在未确保安全和未注意观察右侧车道上车辆动态,野蛮操作,盲目斜插抢道变道,并与右侧车道上正常行驶进站的公交车发生刮擦,导致公交车紧急制动,造成公交车上乘客一死一伤的恶劣后果,

据此,个人认为,出租车司机是造成这起悲剧事故的罪魁祸首,应当承担本次事故主要责任,由于事故中有人死亡,因此,出租车司机涉嫌构成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公交车司机未能及时注意观察左侧出租车企图强行斜插抢道变道的动态,公交车女售票员未尽到对存在危险行为的乘客的劝阻义务,出事女乘客自身安全意识薄弱缺乏,在车辆仍处于行驶状态时盲目起身且双手不抓紧车辆扶手栏杆,

上述三人均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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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起事故中出租车要担很大的责任,而且是主要责任

2021年1月16日18点46分,在上海一辆公交车进站时,与左侧变道的出租车发生碰擦,公交车司机为了避免剐蹭造成严重后果,采取紧急刹车的措施,但是避免了公交车和出租车之间的更大碰擦,却导致车内一名女乘客被甩出2米,重重摔在车厢内,而头部正好磕碰在公交车的边缘上,最终在医院抢救 一天,于1月17日不治身亡


我们从视频监控中看到,公交车正在进站,而车上的乘客听到公交车报站信息后,于是站起来打算下车,而就在自己刚刚站起来,手还没有抓牢公交车的栏杆时,事故发生了,一辆出租车突然变道,而与行驶中的公交车发生刮擦,公交车司机采取紧急刹车的方式避免更大事故发生。由于刹车突然而有迅速,导致该名刚刚站起还没有抓稳车把手的女性乘客,因为惯性的原因,直接向前摔倒在车厢内,而她的头部正好狠狠地磕碰到公交车里的高台边角处。


而引起这起事故的主要原因就在于出租车在公交站台处突然变道,导致行驶中的公交车只有采取紧急刹车的方式才能避免更大事故发生。而出租车之所以突然变道,应该公交站台出有人要打车,出租车司机为了生意,根本就没有注意到后方的公交车马上就要进站了,这才导致了事故的发生。


公交站台是允许出租车停靠上下客的,但是是有明确要求的,“客运出租汽车在不妨碍公共汽车进出站和停靠的情况下,可以在公共汽车车站站牌前临时停车上下客的”。我们要注意这条规定中的关键条件,是在“不妨碍公共汽车进出站和停靠的情况下”,也就是说你要是妨碍公交车进站,那就是违规行为。而在这起事故中,这辆出租车明显违反了这一条,他只看到了站台上向他招手打车的人,而没有注意到后方公交车马上进站的实际情况,最终引发了这起事故,导致一名人员的伤亡。而且我们从公交车视频监控上看,当时摔倒在地的不止这位女乘客,还有一位老年乘客摔倒在地,只不过没有磕碰到重要部位罢了。


所以说,这起事故中,出租车要承担主要的责任,而公交车司机也要承担一定的责任,之所以这么说,就在于,既然公交车马上要进站了,而且还有乘客下车,在进站的过程中,作为公交车司机,就应该减速慢行,而且在距离公交站台很远的地方就应该如此,而不是一直保持快速,到站台处突然减速。如果公交车低速进行,我估计也不会发生这样的悲剧。


而另外作为乘客也存在一定的过失,那就是在公交车即将进站,还没有停靠稳的情况下,就起身走向车门,乘客应该注意的是,道路情况复杂,在行驶过程中不排除突然刹车的可能,应该在公交车停稳后,再起身下车,如果提前起身做下车准备,务必要做到手要抓紧车内的栏杆和扶手,确保自己的安全。


就这样,本来这位女子能够平平安安下车,回到家中继续好好生活,但就是因为公交车的突然变道,公交车的突然刹车,让自己失去的生命。这是一个沉痛的教训,也在警示我们,凡是交通参与者,一定要服从道路交通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自己的行为,避免类似悲剧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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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发生的非常突然,可以用猝不及防来形容。

1月16日,上海一辆公交车在进站的时候为了躲避左侧的一辆进站接客的车租车,公交车司机紧急刹车,致使两位乘客从座椅上摔倒,一名女乘客从后排直接甩出去有2米远,头部着地,伤的可真不轻。1月16日这位女乘客送往医院抢救,17日不治身亡。

笔者认为,对于女乘客的死,出租车的责任是临时违章变道,公交车是在乘客不知晓的情况下紧急刹车,其突然的惯性导致乘客措不及防,公交车和那辆出租车都负有责任,由公交公司和出租车司机共同担负民事赔偿责任,具体事故定责是交警部门的事了。

这位不幸的女乘客,肯定是站起来准备下车时,没有抓稳周围的搀扶物而被甩出去,造成了头部着地死亡。通过这次事故,再一次提醒了人们,公交车在行进中一定要系紧安全带,防止遇到紧急情况突然制动。公交车进站时,只要没有停稳,千万不能解开安全带站起来,一定停稳后再起身准备下车,实在着急,也要把好周围的扶手、吊环等安全辅助设施。

眼看要过年了,出门在外,乘坐交通工具,别忘了紧绷住乘车安全这根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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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得先去等交警部门的事故责任认定结果!是否担责得他们说了才算,别人说的都是纸上谈兵地瞎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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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车负主责,公交车负次责

出租车我不知道能否在公交车站点揽客,因我不掌握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或者行业主管部门的规章是否有这方面的规定。我在公交车站点真没见到出租车等客,如果有我认为占用公交车站点资源,有发生与公交车碰撞的危险,还容易发生人员伤亡,这是应该避免的。

出租车钱字当头,当公交车快要进站的紧要关头,冒险变道目的是见到一乘客招手要坐出租车,出租车疏于观察与公交车发生碰擦。公交车紧急煞车,导致1名女乘客被甩出2米远,重摔在地,另2名乘客受伤。

出租车变道是这起交通事故的主因。公交车进站前一叚距离就该减速慢行,可能没减速,遇到出租车变道才来个急煞车,这个急煞车过急过猛,是交通事故的次因。那位女乘客两手提物没等车到站提前站起向车后门走去,当紧急煞车时,两手均没把扶手,这是她甩出2米远重摔在地的原因,头磕在汽车的棱角部是她致死的重要部位。

交通事故发生后,交警会到现场调查取证,公安交管部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我认为出租车应负主要责任,对死去的女乘客赔偿70%,公交公司负次要责任,赔偿20%,女乘客也有责任,自负10%的赔偿。

出租车驾驶员涉嫌交通肇事罪,被追究刑事责任,吊销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获取驾驶证。

如果出租车不变道在公交站点载客,不会发生这起交通事故。公交司机如果进站前减速,不来个急煞车,不会发生这起事故。那位女乘客手抓住扶手,不会摔倒磕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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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上海奉贤巴士公司相关通报信息:2021年1月16日18点46分许,奉贤巴士三分公司所属沪塘专线开往塘外方向。

在沿上南路由北向南行驶至华夏西路站进站时,一辆出租车突然从前方左侧变道进站载客,猝不及防的公交车司机一脚急刹,一名女乘客从车厢后部被甩到了车厢前部,倒地不起……


上海奉贤一辆巴士,

快要进站刹车紧急,

一名女士摔倒不起,

送到医院回天无力。

意外事故难以估计,

注意安全提高警惕,

安全措施不能忽视,

出了事故后悔莫及。

  


  车辆已经到站,大多数人都会提前起身准备下车,没想到在司机的极速操作之下,一下子把女子甩出去两米远,从最后的台阶上甩到了最前面。

  


而另一名男乘客,则是直接从椅子上摔倒在地上。


  甩出去的女司机头部碰到了右侧箭头处的这个台阶角上。导致头部受伤,甩出去的速度很快,可见受伤真的不轻。

  1月16日送往医院,17日不治身亡。这种事情司机也觉得挺无辜,作为司机的本人认为,在紧急撒车的时候都基本上是应急反应,而这名女乘客没有抓稳就被甩出去,司机也并不知情。遇到这样的事情谁心里也不舒服。

  公交车要不要像私家车一样安上安全带

  



  其实公交车上是应该有安全带的,现在有多少乘客会用呢?

  这个事件中的女主真的有点不幸,提前站起来导致她无法应对这次急刹车。个明显女人没有抓稳周围的搀扶物是导致被甩出去的主要原因。

  如果每个人能等到公交车停稳,然后再起身下车这次的事故就不会发生,在我的印象里很少有人会关注到公交车上的安全带,无论是高层还是低层的公交车。并且从来没有人系过安全带,我们私家车的后排甚至都很少有人愿意系。

  后排因为没系安全带发生的事故

  在笔者身边,同事下班蹭别人的车下班,为了不系安全带就坐在了后排。其实同样是工作,下班都比较累,坐在后排肯定就是对司机的不尊重。但是后来发生的事情出乎意料。对面来了一辆酒驾的车,因为打盹来到了对象车道,直接两车互相碰撞,最后结果出人意料。

  两个司机安然无恙,而坐在后排没有系安全带的人居然一命呜呼了。他在后面玩手机,而冲撞直接伤害到了他的颈椎甚至头部。所以不要在遇到危险的时候再去想系安全带,安全带在交通工具的行驶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这个事件的责任在谁?

  公交车司机跟出租车司机都有责任,而这位女士也有一定的行为不当,所以在最后公交车一方由公司承担,而出租车就得拿出一大部分钱赔偿。

  如果大家仍然不重视安全带,我想那肯定就是拿生命开玩笑了,意外的发生具有偶然性,所以面对危机一定要有安全意识,提前做出预防。

  通过这个事件我们反思一个问题,到底公交车没停稳的时候要不要起身准备下车,答案是肯定的,必然得等它停稳再去起身,不然很容易发生意外。有些司机为了躲避车辆急转弯侧翻都有可能,所以对于安全一定要多加防范意外的出现,有安全带尽量系上,到站起身安全你我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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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公交躲避出租车紧急刹车,使乘客摔倒死亡,出租车是否担责?

本例中,出租车是否担责,那要看出租车是否存在对于乘客死亡的过错;如果存在过错,根据过错责任原则,出租车就应当承担责任。


1、出租车是否存在过错?

1月16日,上海一辆公交车进站时,与左侧一出租车变道进站载客碰擦,公交车急刹,一名女乘客被甩出2米远,重摔在地,车内二名乘客受伤。18日,浦东巴士发布消息,其中一名38岁女乘客伤势较重,经抢救,于1月17日不治身亡。

根据所提供的信息,公交车进站时与左侧进站载客的出租车发生擦碰,公交车急刹车,致使乘客被甩出、摔倒,并且,该乘客于第二日因伤势重,抢救无效身亡。表面上看,是公交车因发生与出租车的擦碰而紧急刹车,才导致乘客甩出、摔倒而受伤,那么,似乎是出租车引起公交车的急刹车。如果没有出租车,公交车就不会急刹车,也就不会导致乘客甩出、摔倒。这样看,出租车确实是乘客受伤的引发因素之一。

2、乘客受伤,是源于哪些因素?

乘客,是在公交车上受伤的。

乘客受伤,是公交车紧急刹车导致的。

公交车紧急刹车,是因为要躲避出租车。

那么,乘客受伤,就是由于公交车与出租车两方的因素共同导致。

如果乘客索赔,就需要向公交车、出租车两方进行。至于公交车与出租车各自要承担多大责任,则需要进行事故责任认定。事故责任认定,是交通安全管理部门要做的。所以,现在需要等待交通安全管理部门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

3、如果不是由于出租车的出现,公交车就不会躲避,也不会紧急刹车,就也不会发生乘客被甩出、摔倒的事情;所以,看似是:出租车造成了乘客受伤。

公交车进站、出站,是正常的载客工作需要。只要公交车站的一切秩序井然,一般就不会出事。如果没有进站载客的出租车,公交车也不会因躲避出租车而紧急刹车。然而,正是由于出租车的出现,引起了后面的一系列“事故”发生。所以,看起来是:出租车的出现,是乘客受伤的导火索。

以上,纯粹属于理论推理。至于责任究竟如何划分,有待于交通安全管理部门进行事故责任认定。谁存在过错,就由谁承担事故责任。


最终,真正由谁承担责任,根据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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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方都有责任,出租车占大,公交车中,乘客小,为什么,根据视频和新闻报道来分析下。公交站台是停靠公交车和乘客候车的地方,公交车正在进站,出租车突然挤进来,猝不及防,公交司机本能的踩刹车或猛甩方向盘都还两车有了刮擦,可想出租车不守规的野蛮,是事情的挑起者和肇事者,就比如车辆在车道内正常行驶,突然一辆车快速冲进来,两车相撞了,肇事车肯定负全责或三分之二的责任,所以出租车负大头责任逃不了。

公交车进站应该降速缓慢的进站,可能当时车站空荡,司机放松了戒心,没有减速想进站后再减速停车,结果在快进站时被窜进的出租车一搅和,急踩刹车或甩方向盘,快速中急停那个冲击力多大,飞机在高速降落机场时突踩刹车,整个飞机都会散架,视频可以看出,公交车速度之快刹车时,女子像炮弹样飞出来,碰撞在栏杆上停住,如果没东西拦住,可能会直接撞碎前挡风玻璃飞出去,还有一老人从座位上跌坐到地上,这就是车速过快急停造成的后果,公交司机负次等责任,但他负责一车人的生命安全,却不负责任的开车,应负同等责任。

女子在车还没停稳并且车速过快时起身准备下车就不应该,坐过公交车的人可以看到,有些人车没进站就早早起身准备下车,而且还不抓牢扶手,这是个不好的现象,以致于突发情况防备不及甩出去丢了性命,负次小责任,但性命都没了就不要担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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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事发的视频:

公交车为了躲避左侧出租车变道进站载客碰擦,公紧急急刹。视频中共有两位乘客摔倒受伤。其中一位是在座位上摔倒,受伤不严重。女乘客是站着,估计是准备到站下车。从视频来看,女乘客被摔到前面应当磕碰到,所以才导致受伤严重,最后抢救无效死亡。

这类事件中有两个法律关系。乘客同公交车公司之间属于客运服务合同。《民法典》第八百二十三条,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赔偿责任;但是,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这起事件的发生原因是公交车司机为躲避出租车而紧急刹车导致,乘客不存在故意和重大过失。按规定,公交车未能叫乘客安全送到目的地,要对运输过程中乘客的伤亡承担赔偿责任。公交车公司的赔偿责任肯定少不了。至于从视频中未能看出女乘客站着是有否握紧扶手的情况。如果乘客站起来,但没有采取一些安全防护措施,那自身也是存在一定的过错。乘客自身有过错,就会减少公交车公司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

乘客与出租车之间则属于交通事故。这种侵权行为原则上根据过错责任来承担赔偿责任。按媒体报道,公交车是正在正常行驶,出租车是从一侧穿插进入,公交车为了避免碰撞而紧急刹车,那出租车必然是要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至于这个责任是全责,还是主要责任,或是同等责任则要等交警部门进行确定。一旦出租车司机存在过错,对事故承担责任,那就要对女乘客的死亡承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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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6日,上海一辆公交车进站时,与左侧一出租车变道进站碰擦,公交车急杀,一名女乘客被摔出两米远,重摔在地,车内两名乘客受伤。18日,浦东巴士发布消息,其中一名38岁的女乘客伤势严重,经抢救,于1月17日不治身亡。

上海公交车躲避出租车紧急刹车,使乘客摔倒死亡,出租车是否担责?




从图片上看,公交车紧急刹车,产生猛烈的惯性,强力的撞击,可以说当时车速很快。就要进站了,车还开这么快,真的就赶那一点时间吗?

作为一个吃瓜群众的我,我认为出租车不但要担责,应该还要负主要责任。出租车观察不当,而且随意变道,使得公交车没有在提防的前提下,紧急刹车,害得乘客因伤势过重,不治身亡。被害人家庭承受沉重的打击,公交车驾驶员也得承担连带责任,可以说出租车驾驶员害人害己。(因为事件还在调查中,这只是我个人的看法)

在路上开车,我就最怕遇到出租车,他总是东串西串,随意变道,在没有任何提示的情况下,也随意靠边停车。只要哪里有人上车?他就敢在哪里停车?

在路上,我遇到出租车,我就会让他们先行,因为他们每天都在赶时间,时间对他们来说太宝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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