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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岁男子王某,2015年在“红娘”刘女士的的婚介所登记,期间,共相亲5次均未成功。相亲屡次失败,王某要求“红娘”退介绍费400元,退款后,他再次上门闹事,要求退精神损失费、误工费等共计5000元。当地派出所一名辅警在出警时还被王某咬伤虎口,目前王某被依法刑拘。

人已接近中年,可婚姻大事儿却还八字没一撇,在婚介所登记了好多年,本以为应该可以有所收获,没想到已经到了2021年却还是一事无成。47岁的王某着急的心情我们完全可以理解,但是他打闹婚介所还咬伤辅警的行为我们就完全无法理解了。结合相关信息,我来谈谈我对此事件的几点看法:

王某已经涉嫌多项犯罪。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关于妨害公务罪的解释: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从重处罚。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关于故意伤害罪的解释: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王某在面对正在执勤的辅警人员时,不仅对其实施了攻击行为,还咬伤了他的手部。他的行为已经涉嫌构成妨害公务和故意伤害两项罪名。虽然他袭击的是辅警,但也是处于出警状态的辅警,其犯罪性质完全等同于袭击民警,根据相关法律,需要被从重处罚。两项罪名相加,他有可能会面临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处罚。

王某的心态存在明显问题

王某想要快点步入婚姻殿堂的想法我想大家都能理解,但是他的心态实在是太糟糕了,恋爱和婚姻这种事情要看双方的意愿,不能仓促行事,不能急于求成,更不能违背他人的意志。

婚介所介绍的对象也不是个个都能成功的,更何况王某也只相亲了五次。在五个人中找不到合适的伴侣并不是什么特别稀奇的事情。然而王某却无法冷静下来,觉得自己耗费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依然是徒劳一场,不仅出现暴躁情绪,还做出了违法犯罪行为,他的这一系列操作实在是令人感到无奈。

年近五旬相亲屡次失败更应该自我反省。

王某作为一名大龄青年(中年),在市场上本就不如年轻人来的吃香。在相亲过程中屡战屡败的他更应该好好反思一下自己,并且想想应该如何提高一下自己的竞争力,增加相亲的成功率。而王某不仅没有一点自我反省的打算,还选择了自暴自弃,破罐子破摔。如今他又犯下案底,出来之后找对象怕是更难了。

婚介公司也应该坦诚一点,避免虚假宣传。

这一事件对于很多婚介公司来说其实也是一个警示。很多婚介公司为了给自己招徕生意,将自己手下客户的资料包装得天花乱坠。从资料来看,各个都是郎才女貌。但是,到了现场一看以后才发现真人和资料相距十万八千里。

对客户适当进行包装可以理解,但是过度包装就有挂羊头卖狗肉的嫌疑了,而恰恰这也是很多婚介公司的套路。

最佳贡献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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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次相亲找不到对象,婚介所要退五千块钱!”1月15日湖北十堰市接到婚介所报警,红娘称在婚介所有个男子赖着不肯走,张口闭口就要钱。这名男子今年已经47岁,是个大龄剩男。从2015年起这名男子就在婚介所登记,红娘陆续给他介绍5名合适的单身女性,但这几个都没有相亲成功。


每次只要相亲失败,男子从来不考虑是自己的原因,马上就找到婚介所里闹事,觉得一切都是他们的错。而后经过相关部门协调,婚介所退还介绍费400块钱。结果男子却是不依不饶,狮子大开口要5000块。婚介所报警后,男子也不安生。等民警来后多次警告无果,最后男子还咬伤辅警。


男子的行为已经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寻衅滋事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同时该男子还妨碍执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这名男子已经47岁,马上就到50知天命的年纪,婚介所能够在五年多,找五个对象,已经是尽力而为。成不成,那得看男子自己。男子活这么大,也没有个对象。和他自身也是有一定原因的,首先每次相亲失败,从来不总结原因,而是只要是没成就去婚介所去闹。这种就是典型的自以为是,觉得自己啥都好,啥都优秀,都是因为别人没有眼光,才看不上他。几十年了啊,这个男子连对象都没有,真是江山易改本性难移,这样的干脆别找对象,根本就找不到。


同时婚介所,甚至是其他的一些机构,比如说考研培训学校,驾照培训等,没有一个是能够百分之百成功的。更何况是婚恋的事情,更得男女双方都情愿,才能谈下去。而且男子能够找对象的年龄,也是四十来岁,甚至是比他年纪还大的。这个阶段的女性都是慧眼识人,而且也经历过感情的失败,甚至是还有孩子,考虑的方面比较多,不选择男子是有很多理由的。



希望这个男的不要不理智,要冷静下来,人生假设100年,他还有53年可以奋斗。加油,脱单人!如果他还是认定一切都是其他人的错,自己点毛病都没有的话,我只能衷心祝福他:“他离百年孤独又近了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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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块钱的婚姻中介费,自2015年至2020年见了5个相亲对象,0人看上他,于是向中介索要400费用后,竟然向中介索要5000各种损失赔偿,而且每年都要来婚姻中介来闹一场,直至这次中介报警,咬伤辅警事件发生,这就是一位47岁男人的“求偶”之路。


事情发生在发生在湖北省十堰市。47岁单身男子王某,为了找个人结婚,2015年找到刘女士开的婚姻介绍所,主动缴纳了400元介绍费后,他满心欢喜地以为自此就可以找到女人和自己结婚。而婚姻介绍所自然收了钱就要替人家办事的,于是陆陆续续给这王某介绍了5名单身女性,但是很可惜的是,这5名女性都没有看上王某。而王某没有在自己身上找失败的理由,而是完完全全将失败的理由归罪于婚姻中介,所以每次相亲失败后,都要来刘女士的婚姻介绍所大闹一场。刘女士开门要做生意的,王某这样闹很影响自己的生意,于是在2020年11月,在有关部门的协调下,刘女士退还了王某当初缴纳的400元介绍费。


刘女士本以为结束了这段交易后,能够过上平静的日子,但是山雨欲来风满楼,没想到在2021年1月15日,王某再一次来到刘女士婚姻介绍所,提出了让人鼻子都气歪的要求,要求刘女士退还这5次相亲时自己的花费,以及精神损失费、误工费,共计5000元。刘女士气不打一处来,自己也你给介绍对象了,中介费也退还给你了,还舔着脸来要什么精神损失费,于是报警警方到达现场后,好好解释他不听,还是蛮不讲理,于是警方打算将其带至派出所作进一步处理,就在带走他的时候,王某突然用他的大口死死地咬在辅警左手大拇指虎口处,这一下子性质就全变了,最终王某被强行带走,被茅箭区公安分局以妨碍公务罪立案侦查,目前王某依法被刑事拘留。


这件事情突然让我想起了余华先生写的《许三观卖血记》这部小说,小说主人公许三观在找对象时的策略就有点像题目中的这位王某许三观追自己心仪的女孩许玉兰时,主动请她吃饭,而许玉兰也天真就答应了,于是许三观请许玉兰吃了包子、馄饨、糖果和西瓜,一共花了八角七分钱。这在五十年代这可是一笔很大的数目。许玉兰吃饱喝足之后,许三观说了一句:你花了我八角七分钱,你什么时候嫁给我?你看看这不是无赖吗你请人家吃饭钱也没有讲条件,这不是不讲理吗。但毕竟这是小说创作,最终许三观还真娶到了会过日子的许玉兰。


现实中的这位47岁王某,你以为缴纳了400元中介费,你就能保底找到一个对象啊?哪有这么好的事情,如果婚姻介绍所介绍对象成功率达100%,那中国就没有光棍了。显然不可能的事情,人家只是给你提供资源(相亲对象),至于能不能成,这要看你自身的能力和表现了你以为你是许三多啊?人家那是五六十年代,你这都21世纪了,还蛮横地认为我交钱了你就要给我找到对象,否则你不仅要退费,还要赔偿我精神损失费,简直是天大的笑话。照你这种思路,课外补习班只要我缴费参加了,你就要保证我把把考第一,公务员考试补习班就要保证我考上,缴费上了初中你学校就要保证我考上重点高中,缴费上了高中就要保证我考上重点大学,这不是混蛋逻辑的。

自己没有吸引对方的“几把刷子”,人家自然就不同意,自然就不会成。仅仅从你这耍泼打诨的表现来看,平日里也是一个蛮不讲理、好吃懒做、撒泼打诨的人,竟然连警察你都敢咬,实在是无法无天,要是哪个女人能看上你这样的人,我想要不就是被生活逼得无奈,要不就是眼光有问题。


现在在男多女少的情况下,男生找对象确实不容易,如何才能提高成功率,无外乎要提升一下自己的能力和水平,有挣钱的本领,有好的脾气秉性,还要有好的人格和口碑,只有这样,你才能在众人中脱颖而出。否则就靠撒泼打诨,蛮不讲理,你也就只能打一辈子光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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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湖北十堰发生了一件矛盾纠纷事情,一名47岁的男子在婚介所大吵大闹,态度蛮横,强烈要求婚介所立刻退还各种费用共计五千块钱,在婚介所闹得沸沸扬扬,他给出的理由是自己已经相亲了5次,但5次皆没有成功,甚至没有一个女人看上他,他感觉婚介所在戏弄他,婚介所在报警后,该男子还把辅警给咬伤了,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

湖北省十堰市47岁单身男子王某,因为年龄较大,对于婚姻有着异于常人的渴望,从2015年开始,他就到刘女士的婚姻介绍所登记,并交付了400元钱,希望能找到人生的另一半,王某当初的想法还是很美好的,他认为毕竟交了400元钱婚介所怎么着也要把他的人生大事给解决,婚介所也很卖力陆陆续续给王某介绍了5个单身女人,但5个女人均没有看上王某,这让王某非常苦恼,认为是婚介所敷衍了事,把责任全部推给了婚介所,所以每次不成功相亲之后就跑到刘女士的婚介所闹,刘女士不堪其烦,就把400元婚介费退给了王某。

陈女士本以为解脱了,谁知道1月15日那天,王某气势汹汹的跑到婚介所,张口就要陈女士赔偿他各种费用共计5000元,陈女士一听气不打一处来,苦心张罗为他介绍对象没赚钱倒算了,现在居然倒打一耙,还要赔偿他5000元,这不是欺负人么,于是陈女士果断报警,警察带来后开始也是苦口婆心劝说王某,但王某就是个执拗的性子,蛮不讲理,于是警察想把他带到派出所去进行调解,谁知王某心情激动就在警察身上撕咬,咬伤了警察手上的虎口,王某也因此被刑事拘留。

47岁的王某已经不年轻了,他想要组建一个家庭的迫切心情可以理解,但是他太心急了,也太固执,他认为自己付出了钱就要得到结果,婚介所一定要为他解决个人问题,他就没想到难道交了400元就可以娶到一个老婆?那全国那么多光棍谁差那几百块钱,况且本身47岁了,可以说是中年快步入老年的男性了,根本就没什么优势,他没有反省自己的行为,反倒是把全部责任推给了婚介所,才会造成这种纠纷。

同时对于现代社会的一些婚介所,可能在接受顾客的时候说的是头头是道,什么一定能为顾客解决人生大事之类的,观点太肯定了,当然也可能没说清楚,遇到如王某这种性格偏执的人就会产生误会,发生纠纷事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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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大致经过

2021年1月15日11时许,47岁的王某再一次来到某婚介所内,要求“红娘”刘女士退还他5次相亲的各项“损失”,共计5000元。

原来,在2015年的时候,王某曾交给婚介所400元的费用,用于给自己介绍对象。无奈的是,前后安排了5个相亲对象,无一成功。

屡次失败,让王某失去耐心,也让刘女士失去耐心。双方协商之后,在2020年11月,刘女士退还了400元,意思就是王某这生意不做了。

本来这事要让旁观者来看,到此也算两清了,甚至刘女士方面还吃了亏。

可王某不这样认为,他还想问婚介所索要相亲时花费,精神损失费,误工费等。

作为刘女士方来说,肯定不能接受这样的无理要求,在沟通无效之后,拨打了报警电话。

当民警赶到后,也是先对王某进行劝解,大道理讲了一箩筐,可王某就是不接受,也不离开婚介所,大有一种不给个说法就闹到底的架势。

王某不走,就影响婚介所的正常营业,多次劝告无效,就决定把他带回派出所调查,因为他此时已经涉嫌寻衅滋事。

当民警想要拉他的时候,他突然挣脱,并对着其中一名辅警的手部狠咬一口,辅警的手上虎口处被咬出深深的牙齿印。

后王某以涉嫌妨碍公务罪被当地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有理走遍天下,无理寸步难行

纵观所有的婚介所或者婚恋平台,都不会承诺一定会成就一段姻缘,毕竟这不是买卖商品,合不合适还要看男女双方。

前些年非常火爆的电视相亲节目,也无非是提供一个平台,看看双方有没有意,至于说最后能不能走到一起,还要看两人的缘分。

王某交了费用,婚介所也前前后后安排了5次相亲,没有成功的原因还是在王某或者对方身上,把这个责任推给婚介所,是没有道理的。

王某之所以一直闹,主要还是自己内心想不开,他始终认为问题不在自己身上,而在婚介所那里。

开句玩笑话,如果400元就能一定娶个媳妇,那就没有那么多适龄男青年找不到老婆了。

改变不了自己,就要学着适应现实

对于相亲,我一直不觉得多靠谱,毕竟仅凭一两个小时的接触,是没办法深入了解一个人的。

当年王某初入婚介所的时候,他已经四十出头了,称得上大龄剩男,那么为什么四十多岁还没找到老婆,自身肯定有问题。

可能是长相,可能是性格,可能是家庭,可能是经济,除了长相,其他都可以改变。

可是现在看来,王某应该没有做出改变。在如今这个男多女少的社会现实下,自己不改变,又不愿接受现实,岂不是异想天开?

按照王某已知的行为,可能也大概知道他为什么相亲屡次失败了,首先一点,性格上就有缺陷:偏激,固执,顽固不化。

大部分时候,一个人的现状,很大程度上是自己造成的,如果不能从自身找原因,注定永远都是固步自封,就更不用说改变现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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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简要案情吧,就知道基本上此人是凭实力单身的。

47岁男子王某,2015年在“红娘”刘女士的的婚介所登记,期间,共相亲5次均未成功。相亲屡次失败,王某要求“红娘”退介绍费400元,退款后,他再次上门闹事,要求退精神损失费、误工费等共计5000元。当地派出所一名辅警在出警时还被王某咬伤虎口,目前王某被依法刑拘。

5次相亲失败,至少说明婚介所并不是那种收了钱不办事的机构,还是为该男子安排了应该安排的,是否尽心尽力不好说,但表面形式上还是履行了对该男的承诺,不存在毁约毁诺的行为。尽管如此,婚介所还是答应该男要求退还了介绍费。所以在整个事件里,婚介所并没有什么责任,该男对婚介所提出的精神损失费、误工费等共计5000元并没有根据,是无权讨要的。

该男似乎并不在意这些,而是采取了上门闹事以闹促赔的手段,婚介所无奈报警,警察出警后该男仍然坚持己见不服从警察安排,警方口头制止无效只能是徒手制止该男违法行为,没想到该男竟然还敢抗拒执法,还咬伤出警的警务人员,实在是不可理喻。果然,该男此举严重妨碍执行公务,已触犯刑法,结果被刑拘,惨了。

也算是该男运气好,《刑法修正案》(十一)还没有生效呢,

否则,适用袭警条款的话 肯定会处罚得更重。

不过那又怎么样呢?反正也不是我咎由自取啊。不过进了监狱,那里面想找对象可就更难了啊。

再为他默哀三分钟吧,愿他改造好了后可以找到自己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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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十堰的王先生,今年47岁,

从2015年开始,也就是42岁的时候

不断的相亲,在刘女士的婚介所,

一共相亲,5次,均是以失败而结果,

相亲未成功,王先生每一次都会大闹婚介所。

5年,5名单身女性,一年一个。

然后相处一年多之后相亲宣告结束。

相亲也好,自由恋爱也好,

靠的就是缘分和机会,还有机遇。

还有性格,三观,相处的脾气,

是否有共同语言。

从王先生的脾气来看,

他虽然相亲时人已经到了中年,

42岁,但是,他的心智不成熟,

还像个小孩一样,

相亲不成,反而大闹婚介所,

这纯粹是给自己招黑和丢人现眼,

让人看笑话,

婚介所根据你的条件匹配合适的单身女性,

就相当于师傅一样,

师傅领进门,修行在个人

婚介所作为桥梁,已经为你铺好了路,

剩下的事情肯定就要自己去把握了。

他们不是自己的父母,没有义务也不可能什么都为你负责。

从后面的事情来看,

47岁的王先生性格和脾气暴躁,情绪不稳定,易怒,特别容易失控

不然不会次次大闹婚介所,找婚介所的麻烦,

很明显的性格缺陷。

在和其它女性相处的时候,

估计态度也是如此,别人都无法忍受他的脾气。

他也很少去反思自己身上的问题,

直接把问题都归结于婚介所,认为婚介所怎么这样,

给我介绍这样的人,没有一个成的。

你们婚介,所有责任,要对我的失败相亲负责。

所以,大闹婚介所,让婚介所给退介绍费,

还有恋爱花销等费用5000多。

王先生已经是有些蛮横无理和霸道,

把婚介所当成了自己的家庭和父母,

任性,又不讲理。

婚介所刘女士对他更是无奈和头疼。

王先生没有拿到钱,赖着不走。

而且还辱骂婚介所刘女士。

这种人简直就是一个无赖一样,没有道理可讲

和这样的人相处不仅累得慌,而且还会让人感觉到害怕。

因为婚介所刘女士还报了警,

警方把他带走时还咬伤了民警,

反抗,情绪激动,狂躁不安,

不是民警来到现场,强行控制了他,而且还把他带走的话。

婚介所刘女士的人身安全恐怕都成了一个问题。

他的行为之疯狂,就像一个疯子和精神病一样。

和这样的人相处,待在一起

时刻都得紧绷神经,深怕哪句话说错了他就会发怒和骂人。

王先生今年47岁,这种行为反应出他极度缺乏安全感,不懂得如何与别人沟通和交流。

也许是没有结过婚,单身很久,

没有家庭的温暖,

长此以往,性格的改变也是很正常的事情

王先生有严重的心里问题和心理障碍,需要进行心理干预。

对于他来说,性格不改变的话,

是很难让人喜欢上的,

只会让人讨厌和嫌弃,

或者敬而远之

对于婚介所而言,

给人介绍相亲对象之前对方的家庭背景,生活习惯和性格一定要全方位了解清楚。

别做那种坑人的事情,

介绍王先生这样性格有缺陷的人给其它单身女性,很明显是在害人家。

而且也会对刘女士自己的婚介所的声誉和声望造成不良影响。

不要光为了赚钱什么都不管不顾。

希望民警被咬的伤口能够早日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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