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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九旬老太太,这日移步去户外,尽管走路左右歪,依然硬撑步伐迈。来到一处空地带,伸手提腿腰肢拐,锻炼身体成常态,唯恐仙逝山林埋。

毕竟人老体又衰,一番伸展力难耐。老太收工脚步抬,打转欲回房中宅。半路有点昏脑袋,看见路边摩托排。踉跄上前扶一台,车倒人仆地上栽。

这下闯祸生意外,老太唉哟放声哀。有人急呼老太崽,过来抱起医院呆。人老枯骨缺少钙,几根老骨折断坏。接正疗伤花饯财,先后用去四万块。

事后家属真人才,转嫁责任车主怪,说是摩托路边摆,乱停乱放不应该。诊治费用四万块,非得车主赔偿来。天天上门像讨债,不达目的不下台。

车主自然鼻气歪,理直气壮话对待,我的车子路边摆,没对行人有妨碍。是你去扶才生灾,索赔真是想得乖。双方僵持好厉害,众说纷纭难决裁。

此事依我个人裁,不应摩托车主怪,摩托车子路边摆,如今业已成常态。只要没把行妨碍,不必过分去调摆。再说这个老太太,是你去扶才生灾,不扶绝对不摔坏,应问自己该不该。出事替死鬼就拽,谁个会服给钱财。双方不必再伤害,诉讼法院作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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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的是非认知混乱之极,简直不可思议,相关部门该出手了。如果这种情况,当事人需要负责,那大家只能到太空去生活了,因为只有那里此类风险会少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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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此案例,根本就无需赔。一是电动车主无过错,更没有此义务,二是所停放电动车根本就不是提供给它的所扶之物;三它是由于自身即将摔倒,才被迫要去扶的(此时要摔的它,或许还可能去扶树、扶路人等),既它无论扶也好,不扶也罢,它这个摔倒完全都是个人的原因所导致的,此事与它人无关,它只能去怪子女照顾不周;杜绝此类碰瓷,首先要从杜绝它的“零成本”+“谁受伤,谁就有理”+“和稀泥”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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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只讲对错,与年龄无关。法律不能也不会和稀泥,否则依法治国的国策就是笑话,社会秩序就会混乱不堪,民将不民,国将不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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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万别碰到象彭宇案那样的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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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出台了,今后这种讹诈人的行为将成为过去。如果让这种讹诈横行天下,民将不民。决不能让这种丑恶现象泛滥成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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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宽畅?丽之街道公路上跌倒,交通局、城建公司该不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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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不能帮助人逃避责任,自己的言行后果必须自己负责,任何违法犯罪发生后的一切后果只能必须一定由违法犯罪者承担,法律要保证该承担责任的人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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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太太应告城管!电动车的停放归城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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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摔到首先他的家人都应该负主要责任,为什么?因为人老了精力不足,容易摔到,他的家人应该二十四小时陪护,家人没做到是造成老人摔到的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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