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个人出租房屋房产税
房租应按租金缴纳12%的税、5%的营,按照营业税的一定比例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纳税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7%;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1%.)和教育费附加(城镇)或者农村教育事业费附加。按照出租房屋的所得缴纳所得税(单位缴纳企业所得税、个人和个体户缴纳个人所得税)。
房产税1400*12%=168
营业税1400*5%=70
城建税168*7%=11.76
教育税168*3%=5.04
教育费168*1%=1.68个人所得税1400-168-70-11.76-5.04-1.68*10%=114.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