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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符合四川省人口与计育条例规定生育子女妻,除、法定外,延长女方生育假60天。
参考链接:https://tfsmy.chengdu.gov.cn/interaction_share/?shareChooseTopicId=5c982d2f5667a318d4444e5b&openid=20617067&from=singlemess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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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更多关于产假的规定的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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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产假延长的60天是无条件享受还是有规定

对于妇女国家法律和各地法规明确的保护,妇女参加受法律保

《劳动法六十二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成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条例》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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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只允许休128天,但四川是产假98天生育假60天及产假工资问题

公司违法,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投诉,也可以向当地区县的劳动仲裁委员会免费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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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产假的法律规定多少天

产假98天,最多可休158

法律规定:

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法律、法规规定外,延长女方生育假60天,给予男方护理假20天。生育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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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四川产假最新规定休多久

158天

法定98天加上延长女方生育假60天,难产或者多胞加15天。

1、《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2、《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六条 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法律、法规规定外,延长女方生育假60天,给予男方护理假 20天。生育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扩展资料

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职业女性在休产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工资、辞退或者以其他形式解除劳动合同。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法院网: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参考资料来源:四川人大网: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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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都区事业编制单位,给我的产假为什么只有98天???

这是劳动法规定的产假天数,按劳动法执行的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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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可以延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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