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社会保使用管理暂行办相关规定:
1、持卡人的社会保障卡遗失后,可拨打社会卡服务热线“96102”(24小时服务)进行电话预挂失;
2、也可持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到社会保障卡服务网点办理书面预挂失手续;
3、或直接在社会保障卡服务网点及定点医疗机构设置的自助终端机上自行办理预挂失。预挂失的有效时间为10天,超过有效时限自动解挂。
扩展资料:
北京医保卡丢失的相关注意事项:
正式挂失手续应由本人办理,特殊情况下(如行动不便、高龄等)可委托他人代办。
挂失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他人代办的,须同时提供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在正式挂失的同时应办理补卡手续,当场填写《申请单》,交给社保卡服务网点工作人员办理后开具《领卡证明》,该证明可作为补卡人补卡期间的临时就医凭证。
15个工作日后,补卡人持本人的身份证和《领卡证明》到社保卡服务网点领取新卡。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北京市社会保障卡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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