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里竹坑路8号深汇大厦2-3楼
电 话: 5688981 附近建筑: 湖里菜市场,湖里建行,湖里工商银行,鹭发美食大庄园 公交线路: 40、41、22、43、11、26、806、34、9、鹭驰1路 -下面是更多关于厦门地税网的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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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里区地务局
地厦门市湖里区梧桐1号
公交站:
金湖路-公交
途经公交车:49路, 82路, 652路, l16路
湖里妇幼-公交车站
途经公交车:34路, 37路, 41路, 68路, 856路, 940路
机
关内设办公室、人育科、党总支、管理科、计划科、征收管理规科、社会保险收管理科、信息技术科、监察室9个科室;下辖滨海、 厦港、鼓浪屿、中华、开禾、开元、员当、梧村、莲前、嘉莲10个分局。现有干部职工145人,其中党员75人,占总人数的51.72%,主要负责辖区3.42万个纳税户的地方税收征管和近1万个单位社保户、6.5万个独立个人社保费“五险合一”的全责征缴工作任务。1. 税政管理科
一、负责地方税费政策的上传下宣传辅导及解释工作,并按照上级政策规定,认真组织贯彻实施;二、负责组织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组织与实施;三、负责营业税普查及其它各项税费的专项调查、分析,掌握税源动态;四、负责受理减免税、弥补亏损、财产损失、管理费提取、汇总缴纳、工效挂钩等涉税事项的审核、报批;五、协助开展税收业务培训工作;六、协助搞好税收宣传工作;2. 征收管理与法规科一、负责组织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税收征管的法律、法规;二、负责办税服务中心的各项管理工作;三、负责征收、管理部门的协调、考核工作;四、负责税务登记和发票管理工作;五、负责延期申报、延期缴纳税款的审核及欠税的管理工作;六、负责定期定额户税收定额的审核工作;七、负责停业、复业、注销等其它涉税事项的审核工作;八、负责对未按期申报、未按期办理税务登记纳税人的违章处理工作;九、负责税务行政复议、诉讼及赔偿工作;十、负责组织税务听证工作;十一、负责税收执法情况的检查工作;3. 规费征收管理科一、负责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征收政策法规的上传下达、辅导及解释工作,并依据上级政策规定具体组织实施;二、负责社会保险费征管有关问题的检查和调研,掌握费源动态,对重点费源进行监控;三、负责社会保险费延期缴纳审批管理工作;四、配合劳动保障部门编制全区社会保险费的收入计划,并负责监督检查计划执行情况;五、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培训工作;六、负责协调社保费征收工作中与其他部门的关系;4. 计划财务科一、负责地方税费计划的编制、分配和收入计划执行情况的分析工作;二、负责经济税源调查研究和分析预测,掌握税源变动情况;三、负责经费收支的核算、管理工作;四、负责税收票证的管理、检查工作;五、负责税票销号、对账、税收会计核算及税收收入统计工作;5. 办公室一、负责起草本局综合性文件、审核局机关发文和文件的收发、运转及机要文件的保管、传阅、清退及文书档案管理工作;二、负责区局综合性会议的组织和会务工作;三、负责上级布置的工作事项及区局办公会议确定的主要工作的催办、督办;四、负责税收宣传、信息、调研工作,编发本局信息刊物;五、负责区局车辆调配使用、驾驶员管理、干部职工制服发放、办公用品购置供应、安全保卫、环境卫生等行政事务工作;六、负责区局固定资产的购置、调配、统计等管理工作;七、负责区局办公用房的基建和维修;八、负责受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及群众来信来访;九、负责外来人员的接待工作;6. 信息技术科一、负责厦门市地方税务局税收信息化系统的推广和应用。二、负责收集、整理区局各科室、分局反映的税收信息化系统应用问题,并及时解答或转报信息技术分局解决。三、负责区局全体干部职工的计算机知识和应用系统操作培训。四、负责区局所有计算机设备的维护以及计算机病毒的防护。7.人事教育科一、负责组织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的具体落实工作;二、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规定,负责干部职工的交流、考察、任免、转正定级、辞职、辞退和奖惩工作;三、负责组织岗位责任制的考核及干部年度考核工作,办理有关人事方面的来信来访工作;四、负责劳动工资的管理工作;五、负责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六、负责人事档案管理工作;七、负责考勤管理工作;八、负责临时人员管理工作;九、协调做好干部职工岗位培训、学历教育等工作;十、协调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及时掌握干部职工思想动态;十一、协调开展文明创建活动,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8. 监察室(效能办)一、监督检查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政策和规章制度的情况;二、受理对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以及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三、调查处理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违纪的行为;四、负责廉政制度建设、实施与监督;五、协调开展行风建设工作。六、负责办理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七、负责制定区局效能建设工作方案、措施,并组织实施;八、负责收集、报送有关效能建设工作开展情况的信息;九、负责组织开展效能建设内部检查、督导和考核工作;十、负责受理对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效能建设工作中存在的违诺、违规和违纪行为的投诉和举报,并按规定组织调查处理工作;十一、负责向市地税局效办报送效能建设工作调研、总结及有关材料;十二、负责机关效能建设绩效考评的组织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