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奖学金申请条件
国家奖学金的申请条件
(一习年限要求
(1)本专科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学生具备申请资格;
(二)学习成绩要求
1.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10%,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 2.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考评成绩排名超出前10%,但均位于前30%,必须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 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方可申请国家奖学金。
(三)突出表现要求突出表现是指学生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 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具体标准如下:1.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 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 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2.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被SCI、EI、ISTP、 SSCI全文收录,以第一、二作者出版学术专著(须通过专家鉴定); 3.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 术科技竞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4.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国 家专利(须通过专家鉴定);5.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 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高水平运动员(特招生) 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 为主力队员;6.在重要文艺比赛中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 参加省级比赛获得第一名,为国家赢得荣誉。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7.获全国三好学生、全国优秀学生干部、全国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全国十 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等全国性荣誉称号。 上述七方面之外,如在其他方面有同等级别的特别优秀表现,在国家奖学金 评审过程中也可作为突出表现提交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