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曾经的领导官不大,可是僚不小!虽然退位几年了,但是他在位时的那一套长官意识还没有退去,深深的烙在了他灵魂深处,总是还想骑在人民头上作威作福。殊不知,自党的十八大以后,有多少比他大的去的官员都被拿下了,他居然还在牛气冲天,霸道耍横,全不知今昔是何年!在防疫面前,无论你官多大,都应该遵守相关规定。现在全国的疫情这么严重,作为党员领导干部,你不但违规,而且还辱骂志愿者,你的党性和修养到哪儿去了?不作不会死,既然他主动跳出来了,希望有关部门好好查一查,保证一查一个准。
开除党籍,取消退休金
1月9日,河北石家庄一小区66岁韩某某(县公安局副局长已退休)公然违反疫情相关规定,不听从疫情防控人员的劝阻,强行离开小区,并且辱骂了疫情防控相关人员,可以说造成了非常恶劣的影响,针对此事,我有以下四点看法。
一、作为退休的县公安局副局长、可以说是知法犯法
韩某某以前是县里公安局副局长,可以说对相关法律绝对是一清二楚,如今这段时间河北尤其是石家庄,可以说是非常特殊的时期,作为一个深知法律的人,却没有带头去遵守相关规定,反而公然藐视法律,不服从防疫的相关规定,辱骂推搡防疫人员公然离开小区。所以韩某某的行为是公然的知法犯法,给社会造成了非常不良的影响。
二、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1条第一款:对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况下发布的决定或命令,可以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可以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以500元以下罚款。所以韩某某的行为就是已经触犯了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根据最新消息韩某某已经被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并且向防疫防控人员道歉了。
三、从视频可以看出来,韩某某嚣张至极,说明此人在当地也是嚣张惯了
从网上流传的视频可以看见,当韩某某想要打开小区大门强行出去时,防疫人员说按照政策现在不可以出去,但是韩某某确辱骂防疫人员说:“你算什么东西?”从韩某某的面相和言语就可以看出此人是嚣张至极,不知道是不是和以前的工作环境有关。但是可以肯定的一点就是,韩某某在当地绝对是一霸,我认为对于此人的嚣张气焰,应该严厉打击一下,要不然以后肯定还是要做恶。
四、特殊时期,对于这些不听从防疫人员或公然违法的人,应尽快加重处理
现在可以说整个河北的疫情形势有点严峻,好多人都忙碌在第一线,尤其是医护防疫人员,他们有家不能回,还都在尽职的工作着。但是即使是这样,依然有一部分人不听从防疫人员的安排,甚至是殴打防疫人员。前段时间沈阳有一对父子在做核酸检测的时候插队殴打警察,这起案件判的时间就特别快。所以在这种特殊的时期,对于这些违法的人,就应该尽快加重处理。
这个事件也告诉我们:在现在疫情的关键时期,我们所有人都应该遵守防疫人员的安排,一定要做到居家,不要到处乱跑,要不然就会给防疫人员带来好多不必要的麻烦。同时,如果强制外出的话,有可能就涉嫌犯罪了,肯定会受到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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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个退休公安局副局长,本应知道维护公共秩序的不易和重要性,积极帮助、协助防疫人做好抗击疫情是一个领导干部的职责,不能因退休就不顾人民利益,辱骂抗击疫情人员,这是十分错误的,甚至违法,疫情一线就是战场,人人必须服从战场纪律,任何人不例外,在寒冷的冬天,防疫人员为了人民生命安全,冒着严寒守护防线,怎么能让他(她)遭人辱骂呢?希望这位局长放下往日官架子,深刻反思自己的言行,自觉请求组织处罚,向辱骂的防疫人员躹躬道歉,获得社会的原谅。
谢谢邀请,请看:通报内容,“2021年1月9日上午,高邑县文华苑小区居民韩某某(66岁,退休前系县公安局副局长)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不听从防控执勤人员劝阻,强行外出,并辱骂防控执勤人员,造成不良影响。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对其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韩某某已认识到错误,写出致歉信,向防控执勤人员道歉,并得到谅解。”这件事看起来不算大事,但是它发生在抗疫非常时机,大家都在听从政府号召,宅在家里不乱跑,等到疫情散去才出门,这是遏制、阻止、消灭疫情传播的最好做法。恰恰在这个非常时机,作为一名县公安局退休副局长,你应该责任心、服从心更强,不说你自觉投入到抗疫防控工作之中,发挥余热奉献自己的组织能力、宣传能力、管理能力,你却强行违反防疫管理规定开门外出,不听防疫工作人员劝阻,并对防疫人员恶语相向,纯属不识好人心,你的任性行为和霸道态度,怎么也看不出你曾经还是一位公安管理人员,难道工作退休了、素质也跟着“退休了”?1、“你算什么东西”这句话不会是“随口谈”吧?你在位时不会这样说话吧?好心的防疫工作人员和志愿者,在冬天里,经受着刺骨的寒风凛冽,忠于职守,为了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冲在第一线守好住户大门,目的就是为了万家灯火明;2、根据通报来看,你不听劝阻,辱骂防控执勤人员……按规定行政拘留5天,并写出深刻检讨、向放控执勤人员道歉,得到了谅解。这是一件坏事变好事,说明该县处理事情雷厉风行,把这件事处理的果断坚决,并得到了社会群众的认可。警醒了一些头脑易发热人员,遵守防控防疫规定没有任何理由,一句话:大事面前必须服从管理、自觉遵守防疫防控措施;3、你明知防疫工作如火如荼,还冲破规定的底线给我们留下了什么呢?(1)做人要有底线意识,特别是在大事面前,头脑要清醒,做事要守法。(2)尊重管理人员的管理,疫情面前配合做好防范措施,才是每位公民必备要做的事。(3)严于利己,自觉维护政府防控防疫规定,并在其中起到正能量作用。(4)关键时刻要经得住考验,不给人生之路留下遗憾。所以说,疫情就是命令,阻止疫情传播就是重中之重的大事,在这个非常重要的时期里,作为公民必须令行禁止,积极配合政府做好防控防疫工作,把来之凶猛的病毒传播消灭在萌芽状态之中,让人民生活的更美好、更安逸、更幸福。个人看法,就事论事,敬请指正。
我个人认为这种人平时骄横跋扈惯了,处处自以为是,知法犯法,应该罪加一等,严惩不贷!为什么这么说呢?原因有以下二点:
1.身为共产赏员,公职干部,离休以后拿着国家的奉禄,本该对党忠诚,对国家和人民心怀感恩,以身作则,严格律己,奉公守法,堂堂正正地做人,决不能为泄私愤而目无法纪,做出危害国家利益和人民身心健康的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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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该事件66岁的男子身为河北省高邑县的退休公安副局长,应该在疫情期间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带头作好表率,坚决配合防疫人只的工作,谦逊地服从管理和劝导,岂能口出狂言,耍泼撒野,藐视王法 ,阻碍防疫工作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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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作为公安局的离休副局长,法律法规岂能不知?自己曾经身负重任,依法行驶国家权力,更应尊重法律,维护人民的切身利益,为国家和人民分忧解难。怎能在病毒肆虐的节骨眼上为国家添乱?辱骂防疫者的行为更令人不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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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事男子应该深刻反省,认真检讨自己的行为,忏悔过错,诚心诚意地向防疫自愿者和全国人民道歉,恳求大家的宽恕!
以上观点就是我的个人浅见,希望与广大网友互励共勉,同时希望对提问者有所帮助!
官方通报的处理结果:
1、行政拘留5日。
2、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大家可能觉得这个处罚结果相对偏轻。因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项的规定,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将被处以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退休公职人员,并且具有领导职务的公职人员,在疫情防控期间带头不听从防控执勤人员劝阻,强行外出,并辱骂防控执勤人员。特别是视频在网络传开,造成的影响十分恶劣。这种情况认定为情节严重肯定不过分。按规定,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我们现在处5日行政距离算是这个档次的最低处罚。按规定,以及参照其他地方的处罚来看,确实相对偏轻。根据通报情况,韩某某已认识到错误,写出致歉信,向防控执勤人员道歉,并得到谅解。公安机关在处罚的时候可能是考虑到这个因素。但是赔礼道歉这种算是比较虚的,是否真心真意道歉悔过,这个难以确认。
河北是现在的疫情重灾区,全国各地的医护人员也正赶往河北支援。疫情形势严峻,疫情防控刻不容缓。我们每个人都要严格要求规范自己,落实有关防疫要求,防止疫情扩散。当然,我们有关部门也应当严格执法,对于违反防疫规定的行为予以处罚,以达到惩罚、警示、教育作用。
这个处理结果,难以平愤,退休副局长做保安公司经理,是否违法,是谁给他开的绿灯。骂执法人员这种素质,就应该倒查,请求异地纪委介入调查,给人民服务一个真相,
我看他是目无党纪国法,视疫情防控如儿戏,骄横跋扈没有大局观。
身为退休的国家工作人员理应带头遵纪守法、带头执行国家防控政策,最起码也要做到不给国家和当地政府添麻烦,可是他态度嚣张、行为恶劣、辱骂防控人员,根本就没把疫情防控当回事。
一个退休的国家干部如此骄横跋扈,不禁让人联想起他在位时会是怎样一副嘴脸?是不是当年的官威耍习惯了?现在还要耍余威呢?在如此严峻的疫情面前、还能如此乖张戾气,当年他又是如何的为人民服务呢?
非常时期谁都没有特权,我们的国家元首和领导人都戴口罩,一个退休的局长哪里来的勇气和特权不戴口罩闯卡?嘴里还质问防控人员“什么政策”,甚至还谩骂防控志愿者“是什么东西”。
依我看,他都没有做人的资格……!
这老小子以前在单位上有人捧着,作威作福惯了。你看他一糟曝光,态度立马软了。保不齐以前在公众视野里还是个轻声细语,官话连篇的货色。疫情防控期间,国家退休干部尚且如此,没有自我牺牲地觉悟就罢了,还充当疫情防控的搅屎棍,违法乱纪的急先锋。一句话,严惩不贷,绝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