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为揭阳市公安局内设机构,副处级建制单位。内工科、办公室、法制宣传科、行政科、交通管理科、科技设施科、考训大队、车辆管理所、机动巡逻大队、侦查大队10个科(所、室、队),下辖榕城大队、东山大队、渔湖大队、惠来高速公路大队、普惠高速公路大队、揭东高速公路大队6个直属大队。各单位均为正科级建制单位。
10、机动巡逻大队负责全市(国、省)道路交通干线的机动巡逻,查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打击车匪路霸,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和公路治安秩序;担负重要活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交通警卫,确保交通安全畅通;依法查处车辆滥装、滥用警灯、报警器、警用标志等违规行为;依法纠正、处理军警等车辆违法行驶行为;指导、协调各县机动巡逻中队的工作。11、侦查大队负责对中心城区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的侦查和追逃工作;根据交警查扣假牌套牌和假证所获取的线索,对专门从事凿改机动车发动机号码和车架号码、制造和销售假牌假证、为他人机动车提供套牌等犯罪案件立案侦查;协助其它部门发现、堵截、查缉公路上的车匪路霸和其它现行犯罪分子及逃犯;调查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反映交通肇事逃逸和假牌套假牌等问题;负责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及交通犯罪案件的统计上报和对策研究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办案工作任务。12、惠来高速公路大队依法负责深汕高速公路惠来路段的交通安全、治安秩序,打击车匪路霸,纠、处交通违章行为、处理交通事故及清障拯救工作,保障交通运输的畅通安全;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接受省厅交管局高速公路管理处的业务指导和监督。13、普惠高速公路大队依法负责普惠高速公路普宁锡场至惠来东港路段的交通安全、治安秩序,打击车匪路霸,纠、处交通违章行为、处理交通事故及清障拯救工作,保障交通运输的畅通安全;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的宣传教育等工作;接受省厅交管局高速公路管理处的业务指导和监督。14、揭东高速公路大队依法负责汕揭、潮揭、揭梅高速公路揭阳路段的交通安全、治安秩序,打击车匪路霸,纠、处交通违章行为、处理交通事故及清障拯救工作,保障交通运输的畅通安全;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的宣传教育等工作;接受省厅交管局高速公路管理处的业务指导和监督。15、榕城大队依法负责管理榕城辖区内(除莲花大道(含莲华大道)以东外)道路交通安全、治安秩序,打击车匪路霸,纠正、处理交通违章行为,处理交通事故,保障道路交通运输的畅通安全;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接受上级领导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16、东山大队依法负责管理东山辖区内道路交通安全、治安秩序,打击车匪路霸,纠正、处理交通违章行为、处理交通事故,保障道路交通运输的畅通安全;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接受上级领导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17、渔湖大队依法负责管理揭阳经济开发试验区内以及莲花大道以东(含莲华大道)道路交通安全、治安秩序,打击车匪路霸,纠正、处理交通违章行为、处理交通事故,保障道路交通运输的畅通安全;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接受上级领导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下面是更多关于揭阳交警的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