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外地车限行时间和范围2019年7月29日正式实施。
该措施的实施按照“提前报备数控制、急事通行”原则,非浙A号牌小型客车驾乘人员如需工作日高峰时段在杭州市“错峰限行”区域内通行的,可通过“浙里办”APP、支付宝、杭州市公安局“警察叔叔”APP等平台的“非浙A急事通”模块提供车牌、姓名及出行事由等信息申请报备。
取得“电子通行凭证”。经申请报备并取得“电子通行凭证”后,可在《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错峰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和《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工作日高峰时段“错峰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规定的“错峰限行”时段、区域内通行。
“电子通行凭证”生成后不可撤销,无论是否实际使用,均计作通行次数之一。每辆非浙A号牌的小型客车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允许通行的次数不超过12次(2019年为6次),每个自然月不超过3次。其中,24小时内在我市“错峰限行”区域内通行的,计为1次(相邻的两个限行时段)。
需要提醒的是,不可跨双休节假日,即遇申请日后一天为双休节假日的,不可跨越。如仅申请周五晚高峰的,有效期不可顺延至下一工作日并视为使用一次。同时,公安交警部门表示,未取得“电子通行凭证”而在我市“错峰限行”时段和区域内通行的,交管部门仍将依法作出处罚。
扩展资料:
此次便民措施的通行区域依照2014年杭州市政府发布的《关于调整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错峰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杭政函〔2014〕54号)、《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错峰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中确定。
非浙A号牌小客车在主城区及萧山区“错峰限行”区域,具体范围可以通过互联网搜索查询。一年12次是指每年从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有12次申请机会(2019 年为6次),每次24小时(不超过两个高峰时段)。
参考资料来源:浙江政务-最新|外地车辆可申请在早晚高峰限行时段入杭!登录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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