估计是这个是还一段时间,最少出通知还要有四月的。
拆迁是把经城市规划地机关批准,将原土地合法使用者及房屋合法使用者及房屋合法使用者迁到其他地方安置,并拆除清理原有建筑或其他防碍项目实施的地上物,为新的建设项目施工创造条件。
被拆迁人除了应得的房屋补偿费以外,还可得到:搬家补偿费;设备迁移费;过度期内的临时安置补助费。拆迁当事人双方协商不成,达不成拆迁协议的,可以经当事人申请,由被拆迁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地局裁决,举报、投诉箱、监督电话由区监察委专人负责。
举报投诉范围:
1、对动迁基地公示的内容,政策法规执行情况。
2、对基地“依法动迁、文明动迁、有情动迁”的实施情况。
3、对基地廉政工作的执行情况。
4、对基地人员的工作纪律执行情况。
5、对特殊、突发的动迁矛盾的处理情况不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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