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的了解,父母犯罪对子女考公务员等单位的政审影响,还要具体区分犯罪行为的性质。
针对这个问题,我有专门分析了文件规定,可以做个有依据的介绍。
如果网上查询该话题,你只能看到一些公考培训机构模糊不清的回答。但实际上,《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也只对报考人本人的政审条件作了基本要求,包括以下几类不符合录用条件的: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3)被开除公职的;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5)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对于亲属的政审,公务员法是没有规定的,我又详细了解其他政策依据,发现有很大?参考意义的是今年9月公开发布的《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其中对录用警察的政审进行了明确规定:
考察对象的家庭成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本人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选:
1)因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等社会影响恶劣的严重犯罪,或者贪污贿赂数额巨大、具有严重情节,受到刑事处罚的;2)有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行为的;3)组织、参加、支持暴力恐怖、民族分裂、宗教极端、邪教、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参与相关活动的;4)其他可能影响考察对象录用后依法公正履职的情形。
也就是说,家庭直系亲属有性质较为恶劣的犯罪行为,或者贪污贿赂数额巨大,且受到刑事处罚的,属于政审不合格的情况。
而一般来说,政法机关公务员相对于其他单位,政审条件会更加严格,所以其他单位在政审大致也是这个标准,一般不会超出这个范畴。
所以可以得出结论:父母犯罪并非一定会影响子女公务员政审,还是要分犯罪类型和受处罚情况,具体会由考录单位结合实际进行把握。
但是如果父母确实有犯罪记录。我建议还是在报考以前咨询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者是具体招人的单位,确定一下父母犯罪是否影响子女政审,以便更加安心的备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