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进一步城乡居民基本养险制度实施办法定
第四条:
凡具有我市行政区域内城乡居民户籍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人员,可在户籍地自愿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第五条:
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设为每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12个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
扩展资料
非西安户籍参保
缴纳对象:
外地户籍的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在西安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镇基本医疗保险。
办理所需材料:
个人身份证、户口簿、居住证以及两张一寸照片。
办理地址:
到居住地(西安)所在区县的人才中心或者职介中心即可办理参保手续。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西安市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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