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入境管理办事大厅, 提交护照申请, 审核不通过原因是: 有未结的异地办证记录 这是什么意思??
在异地有未结的办证记录,指申请其它地方办理过护照或身份证之类的证件。需要申请人到未办结的地区办结相关的证件,或撤销原申请,否则无法继续申请。
办护照流程:
一、申请条件
本地户籍居民可以到本市(区、县)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办证窗口,办理普通护照首次申请、失效重新申请以及普通护照的换发、补发、加注申请等手续。
1、首次申请普通护照:申请人从未申请过普通护照的,属首次申请。
2、失效重新申请普通护照:申请人所持普通护照已过期失效,申请新照的属失效重新申请。
3、申请换发普通护照:普通护照仍在有效期,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换发普通护照。一是签证页即将使用完毕的;二是有效期不足六个月的,或是有效期在六个月以上但有材料证明该有效期不符合前往国要求的;三是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机构认可的其他情形。
4、申请补发普通护照:普通护照损毁、遗失、被盗的,公民可以申请补发普通护照。
5、申请普通护照加注:普通护照的加注分为曾用名加注、姓名加注、换发加注、补发加注、曾持照加注等五类。
二、申请材料
(一)本地户籍居民首次申请或是失效重新申请普通护照,应当提交下列真实有效的材料:
1、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2、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复印件;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复印件;
3、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应当由其监护人陪同,并提交监护证明(如出生证明、户口簿等)、监护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见、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护照及复印件;
4、国家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证明;
5、省级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报经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机构批准,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现役军人申请普通护照,按照管理权限履行报批手续后,由本人向所属部队驻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
(二)本地户籍居民申请换发普通护照,除提交与首次申请普通护照所规定的相同材料外,还应当提交原普通护照及复印件。
定居国外的公民短期回国申请换发普通护照的,还应当提交定居国外的证明以及暂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暂住证明及复印件。
(三)本地户籍居民申请补发普通护照,需提交与首次申请普通护照所规定的相同材料。
定居国外的公民短期回国申请补发普通护照的,还应当提交定居国外的证明以及暂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暂住证明及复印件。
(四)本地户籍居民申请普通护照加注的,需提交普通护照及复印件以及需要作加注事项的证明材料。
三、办证时限
公民申请普通护照或者申请普通护照变更加注、换发、补发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十五日内签发。对于符合加急办理普通护照条件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签发。
在偏远地区或者交通不便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签发普通护照的,经省级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负责人批准,签发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扩展资料:
五种情形不能通过审核
1、社保不足一年。申请人可向本人社会保险缴存地的人社部门申请复核。
2、在户籍地有未办结的申请。申请人在原籍的申请尚在办理过程中,并且未能办结,须等这一申请在原籍办理完毕之后,再在异地申请办理。
3、申请人填写持证信息与系统不符。申请人填写的证件签发地、护照号码等信息,和系统内的信息不相符,不能成功申请,须仔细核对。
4、国家报备工作人员,即出境需组织审批的公职人员。这类人员应前往原籍所在地申请办理。
5、暂(居)住证过期的,须续办后再申请办理签证事宜。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广播网- 京津沪等六城市出台异地办理出入境证件实施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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