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23日中午12时左右,在江西宜春高安市南街东方大市场附近发生一起重大刑事案件,一名男子持刀行凶。
据附近目击商户说,犯罪嫌疑人突然拉住一名骑电动车买菜的女子,用随身携带的凶器对该女子实施伤害,造成该女子当场死亡。
在逃离现场的时候,犯罪嫌疑人还对另外一名女子实施伤害,造成这名女子重伤。
一个才刑满释放不久的劳教人员
经查,犯罪嫌疑人陈某安,男,现年47岁,蓝坊长乐村人,据说家中还有一个身患残疾的哥哥。他是一个刑满释放人员,去年才从监狱出来,之前因为违法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多年。
至于网上有些人说犯罪嫌疑人跟死伤者有什么情感纠纷、经济纠纷等,都是子虚乌有,犯罪嫌疑人和死伤者根本就不认识。
陈某安实施犯罪行为后,骑乘一辆电动自行车逃离。
当地警方快速行动,于12月24日凌晨,在石脑镇将犯罪嫌疑人陈某安抓获,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当中。
根据目前的情况,基本可以判断陈某安的行为属于报复社会性质,他的作案目标是随机的,并无特定目标,跟那种无差别杀人性质非常相似。
之所以选择女性作为侵害目标,应该是认为女性相对比较容易得手。
死者据说只有二十几岁,案发当日带着孩子来菜市场买菜,却不幸遭遇此等恶魔。另外一名重伤女子也很不幸,她是在陈某安杀死死者逃跑途中遇刺的,所幸没有伤到要害,被及时送医。
反社会型人格障碍
反社会型人格障碍(antisocial personality disorder)又称无情型人格障碍(affectionless personality disorder)或社会性病态(sociopathy),是对社会影响最为严重的类型。反社会型人格障碍的特征是高度攻击性,缺乏羞惭感,不能从经历中取得经验教训,行为受偶然动机驱使,社会适应不良等,然而这些均属相对的。
我认为犯罪嫌疑人陈某安比较符合反社会型人格障碍的特征,这从他仇视社会,几乎无差别选择伤害对象上就能看出。
当初他因为什么被判入狱尚不得知,但是基本可以确定的说,十多年的改造对于他而言,并没有起到什么作用,甚至说加重了他的戾气。
像他这种人,自我意识非常高,凡事都会以自我为中心,并且愿意把一切不顺和不满推给别人,却从不愿意从自身查找原因。
这种人还有一个特征就是非常敏感,外人无意的一个眼神、一个动作或者一句话,都可能让他们心生不满,并且会迅速放大这种不满,理智对于他们而言,根本不存在。
在来到菜市场之前,陈某安提前准备了凶器,他实际上不确定会对谁下手,对于侵害对象有比较大的随机性,所以像他这样的人,是非常危险的,是社会的重大隐患。
劳教工作需要转变思路
刑满释放人员再次违法犯罪的几率相较于常人来说更高,这并非是刻意针对那些曾经走过错路之人,而是真实存在的现实。
虽然所有的案件之根本在于人,是因人的行为而引发的,可是违法犯罪人员为何重复犯罪的几率会比较高呢?
我认为首先一点就是劳教工作可能还有需要改善的地方,我们一般人的理解,劳教就是限制人身自由,在劳动中改造,充分认识自己所犯错误,争取早日重新做人。
如果仅仅是这样的话,是解决不了问题的。如果这些违法人员没有从思想上改造好,仅仅是身体上接受了劳动改造,问题就没有从本质上得到解决。
其次就是刑满释放人员在现实生活中遇到的一些问题。再次融入社会的难易程度,人们对于他们是否可以客观看待,人们是否接受接纳他们等等。
有时候也许就是因为一些小事,让部分刑满释放人员走上极端。这不是为有些人开脱,这只是说明一种现状。
中国刑侦一号案中的白宝山,在第一次刑满释放后,去派出所办理户口的时候几次被拒,这让他开始仇视社会,让他开始疯狂的想做人上人,然后开始他更加疯狂的犯罪路程。
本案中的陈某安,看起来已经无药可救,他的行为令人发指,造成的后果及社会影响都极其严重,应该予以重判。
把自己心中的“仇恨”发泄到无辜之人身上,实在可恶,等待他的必将是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