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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之前刚抓铺劳荣枝的报道资料,劳荣枝和法子英共同杀害的人仅法子英认罪的就7人,只是当时劳荣枝逃走一直未归案。

看了今天劳荣枝的庭审,劳荣枝根本不认罪 把一切推给了法子英。

我个人认为劳荣枝应该死刑是没问题的,但是共同作案,法子英已经执行死刑,如今劳荣枝的口供说辞也无法确认真假,案件又发生了这么多年,劳荣枝的作案证据有些也无法确认,现在劳荣枝利用这个有利的状况,为自己开脱。

最后如何判刑,当然法院会根据适用的法律条款判决。

但是真心希望这个案件的判罚要慎重,因为重案潜逃的犯罪分子会参照这个案件操作。

我个人支持重判严判!因为劳荣枝既没有主动投案的情节,而是潜逃多年,如果真如她自己说的,她是被法子英威胁,他们已经分手,法子英归案后,她应该主动自首,她之所以逃跑,是因为法子英被抓铺后罪行暴露,逃避制裁,如果她只是从犯或者如她自己所说被胁迫,选择逃跑并不是最好的结局。

总之,拭目以待吧,这个案件关注度高 会成为共同作案犯一方潜逃多年被抓铺后如何判决的一个经典案例,希望可以判成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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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应该活不了啦,毕竟几条人命,可是总觉得这个女人有些可怜,一辈子就这么过去了,多数时间活的提心吊胆,人不人,鬼不鬼,我倒是希望能判她个无期徒刑或者死缓,死者已矣,一个弱女子,让她在牢里度余生吧,也是种惩罚,以她现在承受的压力,比死都难受,即使不判死刑,我敢说,她命不久矣了。。。。一个可恨,可怜,又可悲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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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是无期或死缓,大家不要感情用事,第一、她是被威逼利诱胁迫干的,法子英要杀她家人相威胁,就是当年的甫志高也搁不住叛变了,何况一个弱女子!她也是受害者,第二、当年她才20岁,初出茅庐,现在20岁的孩子都在玩手机,什么也不懂,第三、人类已经满目疮痍,再不要杀众生了,祈祷逝去的进入天堂,给活着的留条生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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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人偿命,天经地义。劳荣枝现在示弱卖惨,可是,惨死的七条人命?又有谁买单。不要说什么被法子英胁迫等等。逃亡这么久了,想当然的就以为什么事也没有了,想脱掉罪恶么!

没有法子英,劳荣枝不会杀人,可是如果劳荣枝不是依靠美色,也没有那么多男人会上当。他们两个人就是狼狈为奸,一个主犯,一个从犯。在法子英被杀之后,仍然潜逃这么多年,这有作何种解释??????法子英已经死了,就以为死无对证了!处处想狡辩!真的是很可恶了!

她就是不老实!企图瞒天过海。其实,老老实实的承认,还给惨死的受害者一个公道。越狡辩,越罪大恶极!正义虽然会迟到,但是,正义永远不会缺席。逃亡的二十几年,劳荣枝日子过得很好。除了酒吧就是歌厅,仍然十指不沾阳春水!而且,还交了男朋友。平日,溜狗,弹琴,一副超然富贵的样子!淡淡的似乎忘了血腥场面!七条鲜活的人命呀!他们的妻子儿女,父母哭干了眼泪,肝肠寸断!小木匠的妻子一直在建筑工地上打工,累得半死,孩子们也过得很惨!还有受害者的父母已经过度伤心,已经死去了!轻软软的对不起,就能让死者复生么!

劳荣枝必须死刑,最好立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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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目前的情况来看,他判死刑的几率不大,她一直以一个受害者的姿态示人,看来背后有律师帮她出主意。在法庭上也表现出让人可怜的样子,可是当初她跟法子英的时候,她却不是这样的。

劳荣枝这个人说起来就比较话长了。

她其实是受过教育的人,好像还是中专师范毕业的,后来学校毕业以后在当地的一家学校教学,如果不是被法子英带走的话,估计她现在还是一名小学教师,教书育人,然后再结婚生子,一家人其乐融融,可是,这都是想象罢了,自从和法子英牵连了以后,她变成了一个帮凶。

法子英这个人手段太残忍,虽说早已伏法,可是他犯下的罪行,现在想起来或者是看到当初的画面,也会让人心有余悸,下手太狠了,他就是一个强盗加流氓的综合体,杀人越货,强奸绑架的事都敢做,并且做的不是一宗,一直到警方抓住他为止,他还极力反抗,拒绝警方的抓捕,后来还是在安徽警方的大力打击下被捕了,被捕以后,被他杀害的人数就多达七人,这算一个比较大的案子了,然而就是这样的案件,他的情人或者说姘头劳荣枝却在法子英被捕以后,神奇的消失了。

在这期间,估计警方一直没有放弃抓捕法子英的同伙,只可惜劳荣枝隐姓埋名这一躲就是20年,只是在去年的人口摸排中发现了她的痕迹,才发现她原来就是法子英的同伙。

虽然她在法庭上表现出很可怜的样子,可是你忘了当初你帮助法子英的情况了吗?不管当时是不是胁迫的行为,帮助作案就是犯罪嫌疑人,就需要受到处罚,如果当时在法子英伏法以后,你能及时的站出来揭示法子英的罪行,这会是立功的表现,可能你做不几年就出来了,然而你当时并没有这么做,而是把自己藏起来了,这一藏就是二十年,这就有点罪大恶极了,你要是当初被迫的或者是其他的情况,你会悔罪,及时出来供述啊?可是你没有这么做,错失了一个机会。

综合因素,她目前判死缓的几率比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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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死刑!不杀此贼,无以平民愤,无以捍卫法律尊严,无以彰显正义,不杀此贼,将对社会发展、稳定,文明进步,民众的道德、行为产生极端恶劣且无法挽回的影响。另外,绝不相信28年时间她与家人没联系,绝不相信她家人对她的状况一无所知,绝不相信她家人没有给她提供任何帮助。此案必须深查、彻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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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想替劳荣枝洗地的人,不断的强调声称目前没有直接证据证明劳荣枝是主动参与杀人,而她本人更是在法庭上不断的卖惨,强调自己曾经被法子英控制,曾经长时间受过他的虐待,还曾经做过四次人工流产。但如果按照洗地者的逻辑,我们是不是也可以进行这样的反杀?

你说被法子英控制,你说受过他的虐待,你说替他做过四次人工流产,那么请问:这些陈述的证据又在哪?

1、声称自己被法子英控制,那么劳荣枝能不能解释一下,自己先后在歌舞厅诱骗受害人殷某和熊某,将两人先后骗到自己的出租屋内,再由埋伏在出租屋里的法子英将二人先后杀死。你在歌舞厅,法子英在出租屋,请问他怎么控制?

2、至于所谓的虐待跟流产,完全是劳荣枝自言自语,根本没有任何证据来证明!

更鬼扯的是,无论是劳荣枝还是她的家人,反复的强调这些年她并没有干违法的事,以此证明她是一个很善良的人,也对当年的所作所为表示了后悔。而对于这种有气无力的解释,我只能说实在是可笑!

既然后悔当年的行为,那20多年的时间她为什么不懂得自首投案?难道悔罪的态度就是拒不承认自己的所作所为?至于所谓没干违法的事,在犯罪的情况下拒不投案自首,这就是最大的违法犯罪!!

也许劳荣枝最后还会因为钻了法律的空子而逃过死刑,但小编想说的是,不管她怎么狡辩,不管她能不能被判死刑,这些都改变不了她心如蛇蝎,杀人如麻的本质!害死那么多条人命,竟然还坦然的在世上潇洒的活了20多年,这本身就是对人性的最大亵渎!不杀不足以平民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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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看来,以其客观罪孽,当判极刑,但因同案犯已被执行死刑,其口供和证据便无法形成完整铁证,加之其本身也是由受害人变为帮凶的,所以即便法院以共犯罪名论处,但在实际量刑时也会倾向于以从犯处于刑罚措施。所以,无论如何,即便枪毙可免,但死缓是逃不掉的,判处无期徒刑的几率几乎为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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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这样的人就是应该判以极刑!

她背负着7条人命!现在她把所有的罪名都推给了法子英,罪大恶极的法子英已枪决,当然死无对证了。

法庭上,她成了无知少女,一直受到了法子英的胁迫,她变成了“受害者”,受害者家属当场质问她:你的心是肉长的吗?

事实上,法子英所杀的7个人,都与她配合默契有关。她不去色诱人家,法子英会这么轻而易举的杀人吗?她就是帮凶,这点没有任何疑问的。

她认识法子英是错误的,并为他打过两次胎。她明知法子英是杀人狂魔,为什么一直跟着他四处杀人?一句受到威胁就能开罪吗?这不太可笑、太天真了得?

法子英伏法后,你为什么要畏罪潜逃?你有很多机会可以举报法子英,为什么不去报警?

你是一个什么人?你最清楚!你是不是帮凶?你更清楚!现在为了保命就把罪名推得一干二净,法律会相信你吗?

法院已掌握了你所有的杀人罪证,你能赖得了吗?

你已经成了十足的杀人女魔,这是铁板钉钉的事,你也无辜,天理难容!悔罪吧,在天堂做个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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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确认作案杀人现场没有她的指纹。

法子英临死之前为她开脱,说她没参与杀人。

她主张自己被法子英胁迫,坐台物色勾引被害者,虽然公检法不能确认真假,但她卖惨,说曾被法子英性侵,流产4次,这些对量刑还是有参考作用的。

公检法定不了她死罪,显然她是从犯,主犯已被枪决。

她认罪态度好,还愿意赔偿。

还有,法子英死后,她虽然潜逃了,但没有证据证明她有再犯案去杀人,归案后也配合警方如实交代,从以上种种看来,我预测:

  • 劳荣枝不会被判死刑,最重死缓,最有可能是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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