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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分割

在婚姻存续期间,夫妻的工资奖金劳动报酬及其他收入,均为夫妻共同财产,2人共有,合二为一。哪怕一人月入千万,另一人一分钱不挣,也是如此。夫或妻的银行存款不论多或少,都是夫妻的共同财产。不论夫和妻在银行的存款都不是个人财产,是不是自己任意支配的私房钱。

丈夫知道在世时间不长,把银行存款转到你的名下,是明智的选择。把本来夫妻两人的存款合二为一,就避免了别人继承丈夫这笔存款问题。因为夫妻有相互继承的权利。《继承法》和即将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丈夫没有立遗嘱,却以实际行动将银行存款转到你的名下,意味着银行存款的一半是丈夫的遗产,己经交给妻子你来继承。丈夫这么做,他人无权分割丈夫生前的存款。

如果丈夫生前没有将银行存款转到你的名下,就麻烦透了。你说是夫妻共同财产,最起码存款的一半属于你个人财产,去取这一半也是相当费劲。再说那一半存款可真的成了丈夫的"遗产"。你丈夫没有遗嘱,按法定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有你,你的孩子,还有你的公婆。这样你的公婆就可继承你丈夫银行存款的一部分。

这时候你会说,本来我们夫妻两人的共同存款,丈夫一死他那部分就成了遗产,让别人分走一部分,觉得吃亏,不合理。那没办法,法律就是这么规定的。因此,还是提早写个遗嘱为好,遗嘱优先法定继承,还可避免法定继承,防范夫妻财产流失。

最佳贡献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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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继承人能够参与一半存款的继承。

首先要清楚你丈夫生前转到你名下存款的性质。

你和你丈夫是夫妻,所以你丈夫名下的存款属于你们夫妻共同财产,不论这个存款在你名下还是你丈夫名下。

你丈夫把存款转到你名下之后那这个存款属于谁呢?还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不是你个人的全部存款。

所以你丈夫去世后,存款的一半变为了遗产,如果你丈夫生前有遗嘱,那么这一半应当由遗嘱指定的继承人来继承。

如果你丈夫没有遗嘱,则应当由法定继承人来继承。法定继承人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和第二顺序继承人。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第二顺序继承人不能继承。

第一顺序继承人有配偶、父母、子女。因此如果你丈夫父母亲还在世,或者有一人在世,在世一方为继承人,另外就是你们的子女。

因此存款的一由有你和以上继承人来继承。有几个人则由几个人平均分配一半的存款。

比如你丈夫父亲在世,你们有一个子女,则有4个继承人继承存款的一半,每个人得12.5%。

因此存款最后的分配结果是,你得62.5%,其他三个继承人每人12.5%。

以上是我的观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3

很遗憾的告诉你,他们能分割。

夫妻婚后财产共同拥有。

我国婚姻法和继承法规定,如果没有婚前协定,夫妻婚后财产共同所有。

银行存款很少有夫妻联名。所以,无论存款是在丈夫名下还是妻子名下,若不能证明是你婚前的收入,那就是共同财产。

既然是共同财产,那么其中的一半就有你丈夫的。

若没有遗嘱,这一半将作为你丈夫的遗产,由所有继承人共同分配。

按照继承人顺位关系,你丈夫的遗产应该由他的父母、妻子、子女继承。

你在防备谁?

如果你和你的丈夫是原配夫妻,那么他的孩子也就是你的孩子。

那么在继承关系里,你就没必要防备自己的孩子。

如果你和你的丈夫是半路夫妻,你现在却想防备他的孩子分财产,那就是最毒不过妇人心。

如果你想要防备的不是孩子,而是你的公公婆婆,那就更没有必要。

在你的眼里公公婆婆是外人,但在你老公的眼里,那是他的父母。

你觉得你失去了丈夫,但他们觉得自己失去了儿子。

你觉得他们分到了遗产会给其他的兄弟姐妹,但他们觉得这个儿子去世了,以后的养老与照顾,必须得依靠其他的子女。

如果你防备的是他们,没用的,他们会拼尽全力给你打官司。

如果不得不防备。

如果你和老公是半路夫妻,他的子女不孝,他不想把财产分给子女。或者你的公公婆婆对你的老公非常差,你老公不愿意把财产分配给他们,应该怎么做呢?

你老公在生前,可以通过离婚的形式把财产转移给你。

你觉得他会如此信任你吗?

应该不会。

或者让你的老公留遗嘱,把所有的财产都给你。

那么在有遗嘱的情况下,没有劳动能力的子女或者父母,只会享有一部分的照顾分配,而不是拿到六分之一的财产。

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你的丈夫能够在生前把财产转移到你的名下,是出于对法律的信任和对你的呵护。

如果你还有一点点良心,请不要吃昧心食。

因为你可能还会有下一任丈夫,但孩子不会有下一个爸爸,公婆不会有下一个儿子。

任何法律都是有漏洞的。法律在照顾独生子女父母的同时,不可避免的会让你感觉偏向了多子女的父母。

如果公婆跟你的感情好,自然会放弃这部分继承。

我舅舅去世的比较早,舅舅的遗产外公外婆自动放弃了。其他的子女也没有挑拨离间。

如果你公婆跟你的感情不好,拿出一部分钱来,买自己以后的清静日子,何乐而不为呢?

为了那1/6,天天有人上门跟你争吵,你不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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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生前把银行存款转到我名下,其他继承人还能分割吗?这就说明你丈夫很有先见之明,可能出于对你的爱,和善意的保护,才把存款都转到你名下,这样其他继承人无 ̄权分割你的财产,在无形中丈夫为你和孩子的生活,想的很周全,说明丈夫爱你之深,希望这份感情值得你回味和珍惜[爱慕][爱慕][爱慕][玫瑰][玫瑰][玫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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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来转去都一样转圈圈,婚姻存续期间双方财产都是共同财产。你的他的都是共同的,他先走后这其中的一半是属于你个人的也是不能继承和分割的。剩下的一半按照法律上可以继承的人顺序继承,你是当然的顺序继承的第一位继承人。没有遗嘱没有协议的,所有继承人平分,有遗嘱协议也无异议就按照遗嘱协议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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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只有在两种情况下,其他继承人不参与分割:

  • 丈夫生前把存款转到题主名下,且与题主书面签订《婚内财产分割协议》性的文本。
  • 丈夫无论是否把存款转到题主名下,生前订立了一份合法有效遗嘱、指定存款中属于他的部分,全部由题主继承。

否则,其他继承人完全有法定权利分割。

题主这个问题涉及到两个方面:一个是婚内财产的归属;一个是继承。

以下围绕题主问题,就此两个方面分别说明一下:

关于婚内财产归属

丈夫的银行存款,无非就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全部属于丈夫个人;一种情况是本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如果全部属于丈夫个人。“转”的这个动作,可以理解为是“无条件的无偿赠与”。但是,无条件赠与所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简单解释就是:本来属于丈夫的个人存款,变成夫妻共同存款。其中,各自一半儿份额。
  • 如果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种情况下,财产登记在谁的名下,不影响财产归属——即便登记在一个人名下、或者更换了登记人,依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但是,如果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性质的文书,做了财产分割的书面说明,例如:财产全部归题主,那么协议将优先于上述法定判定归属,按照协议来。

这就是开篇给出题主的第一个结论:如果转账、且有财产分割协议,那么,财产全部归属于题主。否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关于继承

夫妻共同财产情况下,谁来继承,有两种确定方式:

  • 一种确定方式是,按照法定顺序继承人。所以,如果一方去世,那么遗留下来的个人财产,很可能不会归属于另一方,而是由多位法定继承人均分。
  • 一种确定方式是,由遗嘱指定的继承人继承。如果去世人生前留有合法有效遗嘱、指定了继承人,那么其遗产将由指定继承人继承,与法定继承无关。

这就是开篇给出题主的第二个结论:如果题主丈夫生前留有合法有效遗嘱、指定题主为唯一继承人,那么,其他继承人无权分割。否则,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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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你们夫妻关系存续的情况下,财产无论在谁名下,原则上都属于夫妻共同 财产,所以转到你名下还是他名下都一样。按照你的想法应该是为了保全财产,不让其他继承人参与分配,婚姻法规定,夫妻双方对财产有约定的,可以从约定,所以,在不损害第三人权益的情况下,夫妻可以约定财产归属也可以通过赠与方式,使财产归一方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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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非丈夫生前写下遗嘱或者赠予声明,明确把这部分财产送给你了,否则这种行为没有任何意义,钱放在你卡里和放在你丈夫名下没有任何区别,在你丈夫去世后,其他继承人都可以参与继承。

为什么呢?我展开讲讲。


一、夫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不以存放在谁名下为准。

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除身体受到伤害所获得的医疗费残疾赔偿金、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遗嘱或赠予中确定给一方的财产以外,其余的财产,只要是婚姻存续期间获得的财产,原则上都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这些夫妻共同财产不以放在谁的名下为准,只根据获取的时间来确定所有人。

比如说,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丈夫购买的股票当然只能放在丈夫名下,但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的时候当然是需要分割的。

对于房产,即便是落在一方名下,只要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以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另一方没有说要放弃所有权,也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同样的,存款放在谁的名下不重要,只要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也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二、一方去世后,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处理?

如果夫妻一方去世,首先就需要确定他的遗产范围。

遗产是指公民死亡时的合法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时夫妻两个人共有的,在一方去世时是需要分割处出来的。

原则上,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应当作为丈夫的遗产参与继承。这里的一半,当然包括妻子名下所有存款的一半。

所以,答案就是不管丈夫转给你的存款,还是你自己存的存款,都有一般需要继承。

而死者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不光包括死者的配偶,还包括死者的子女、父母。也就是说,你名下的存款、车辆、房产都是需要被分割一般价值出来进行继承的哦。


三、如何保护妻子的个人财产呢?

那么什么财产属于妻子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呢?

首先,当然是妻子的婚前财产,还有专属于妻子的个人物品等等。

如果想让妻子婚姻存续期间收入的其他财产,不变成夫妻共同财产,不进行继承,就需要约定了。

《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可以在婚前或者婚后以书面形式约定,夫妻的婚后收入归各自所有,也可以约定其他财产分割方式。

具体到这笔存款上,妻子想变成个人财产,可以让丈夫出具书面赠予声明,声明这笔钱属于妻子的个人财产。

当然,也可以双方以书面形成约定,夫妻个人名下的存款属于各自个人所有,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只是,我个人觉得,这样的夫妻关系总有点怪怪的,不过每对夫妻都有自己的相处方式,怎么舒服怎么来吧!


我是家子,十年法律人,关注、点赞、评论,都是我继续解答法律问题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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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不能分割的前提就看该笔存款属不属于你丈夫的遗产。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包括积极遗产和消极遗产。积极遗产指死者生前个人享有的财物和可以继承的其他合法权益,如债权和著作权中的财产权益等。消极遗产指死者生前所欠的个人债务。

根据《继承法》的有关规定,遗产必须符合三个特征:第一,必须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财产;第二,必须是公民个人所有的财产;第三,必须是合法财产。

所以,个人认为,你丈夫生前把银行存款转到你名下,视为对自己财产的处分。(不管存款全部为自己个人财产也好,还是你们夫妻共同财产也好)

该行为是你丈夫的真实意思表示,并且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转到你名下,视为对你的赠予。该财产的所有权已经归你了,所以其他继承人是分割不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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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能了,但是你不说,谁又知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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