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税务局通知单位为职工缴纳社保,单位最好是尽快补缴。理由如下:

首先,为员工及时足额缴纳社保,是单位的法定义务

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目前,为提高社会保险资金征管效率,将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等各项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所以,是由税务局通知你们单位补缴。

其次,如果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税务局可以采取哪些措施呢?

1、税务局有权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你们单位存款账户;

2、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你们单位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欠付社会保险费。(如果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的社保费用,税务局可以要求该你们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3、你们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最后,如果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会有哪些法律责任?

1、根据情节严重程度不同,可以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2、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综上,既然税务局通知单位为职工补缴社保,单位最好尽快执行,如果由于经济困难,可以向税务员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千万不能置之不理!

关注@杨律说法 你身边的律师!

最佳贡献者
2

当然不行。已经被税务局盯上了,赶紧乖乖补缴社保吧,否则还要被处罚。

税务局通知单位为职工补缴社保,单位可以不执行吗?

当然不可以啦,如实给员工缴纳社保是法定义务,必须履行的。

既然税务局已经盯上了你们单位,要求你们给职工补缴社保,说明已经掌握了你们给职工少缴社保的证据,建议还是尽快执行,补缴社保。

如果拒不执行的话,单位面临的后果也是比较严重的。有什么后果呢?

因为如果说未如实申报社保缴费基数,造成少缴漏缴社保,而且拒不整改的话,可能会面临行政处罚。

也就是说,你不仅要交一笔罚款,而且还会影响你的税务信用等级,单位可能会被纳入信用黑名单,还有社保黑名单。

如此一来,将会遭受到多个部门的联合惩戒,单位负责人可能会寸步难行,乘坐高铁飞机可能都会受到限制。

另外,还会影响单位参与政府采购资格,影响从银行贷款等事项。

你给员工少缴社保,虽然能省一点成本,但是可能捡了芝麻丢了西瓜,单位信用被影响,这是得不偿失的。

总之,建议你尽快执行税务局的通知,要知道税务局可不是吃干饭的,违法惹了税务局以后可能没有好果子吃了。

更多社保问题关注思之想之。欢迎点赞!

3

感谢邀请,跟感谢楼主的提问。

楼主你好,税务局通知,单位要为职工去补交社保,单位可以不执行吗?这当然是不可以的。作为税务局来讲,它一般情况下在社保稽核的过程中是由社保局完成,但是社保由税务征收以后,它的征缴力度要远远超过了之前社保局的征缴,因为税务部门可以说是,在我们国内执行征缴最强的一个部门了,所以说你是逃不过税务部门的这样的一个征收的。

当然他发现你所在的工作单位没有正常的如实的缴纳自己员工的社保,当然是要求补交这是合情合理的没有任何的问题,所以工作单位必须在收到税务部门的通知之后,严格的按照出口部门所规定的时间完成相应的补交,否则带来的结果可能就需要交纳高额的滞纳金和罚金。如果说能够在,税务局规定的时间之内完成相应的补交,实际上企业单位所支出的成本可能相对好来说会比较低一些。

因为毕竟不必要支付相应的罚金。如果是跨年度所交纳的这个社保费用可能会需要支付滞纳金,这个是无法去避免的,它是会根据你所在缴费时间的长短来确定滞纳金的高低,那么你需要补交的时间越长,所付出的滞纳金也就会更高,这由于是企业单位所造成的原因,所以说一并由企业单位来正常承担,这都是毫无疑问的。但是当你违反税务局的补交时间之后,可能不但是要承担正常税纳金和本金的缴纳,甚至来说可能还会引来一笔罚金的费用,所以说对企业单位是得不偿失的。

感谢阅读,请加我的关注。

4

税务局通知单位为职工补缴社保,单位可以不执行吗?你可以不执行,但是将面临税务部门的处罚,既然税务部门已经通知了用人单位要为职工补缴社保,说明税务部门已经掌握了该单位没有按时足额为职工缴纳社保的有力证据。下面和大家分享我的个人观点:

2019年,根据国务办公厅印发的关于税务体制改革的方案时,明确提出了从2019年1月1日起,对社保的征收体制进行改革,即由过去的社保部门征收改为税务部门征收。但由于2019年国内外经济面临一系列不确定因素,除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开始由税务部门征收以外,企业养老保险的征收体制暂缓执行,直到今年的11月份开始,全国基本上全部纳入了税务部门统一征收。

社保纳入税务部门征收以后,作为国家强制性征收的税费,都有税务部门一个口子负责,不但强化了税费征收的力度,同时也可以确保国家规定的税费项目能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是按照社保法的规定来执行的,我国社保制度虽然实行了20多年,多年来,由于征收体制没有理顺,社保法的执行的力度不强,导致部分企业不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或是不能按时足额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不但造成国家应当收缴的社保费用不能按时收缴,同时也严重损害了职工的合法利益,造成新的社会不公,也成了新的不稳定因素。

按照社保法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保,是企业的责任和义务,也是员工应该享受的权利和待遇。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随着社保费用由税务部门负责征收以后,社保缴费将纳入用人单位社会征信管理的范围,征管的力度将进一步强化,检查监督的力度更大。税务部门如果向用人单位发出了为员工补缴社保的通知,用人单位拒不执行的,按照社保法的规定,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同时还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综上所述,税务部门通知单位为职工补缴社保,这是一种先礼后兵的作法,用人单位千万不要存任何侥幸心理不执行或是打折扣执行,其直接面临的后果可能就是更加严厉查处和惩罚,作为单位领导人如果觉得自己有理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如果无理的还是按时足额予以补缴才是上策,毕竟企业还要发展,还要继续经营下去,依法治企是每一个企业家的责任和义务。

5

税务局通知单位为职工补缴社保,单位可以不执行吗?

这个是不可能的。税务局可以按照税务法处理,或者是到法院起诉的。

单位职工应该不可能存在补缴社保的事情。

因为,去年税务局才接替人社局的缴纳社保费。其实,各代收银行只是换了一个单位名称而已。

人社局在交接所缴各单位的社保费,应该是不存在补缴的问题。

除非是原各单位欠缴社保费的,应当由税务局催缴,各单位应当补缴,这个是毫无疑问的。

6

单位什么时候都可以不执行啊。但是单位及其法人要付出的未来代价,他们自己也清楚。

自从2019年由税务局代收,企业职工社保工作以来。其实企业职工的个税数据,同社保数据全部统一,过去很多企业都按照实际工资缴纳个税,但是按照低社保标准缴纳社保。其实做的是两套账,在未来是不能行了。


现在税务局从系统中查到企业为职工缴纳社保数额不够,要求企业补缴社保。企业其实只剩下一条路了,那就是老老实实缴纳好社保。否则后续税务局和社保中心的处罚可就真的来了。

仅仅是补交社保还不属于处罚,只是纠正改正错误而已。如果处罚的话,按照我国社保法,将对漏缴的社保进行,1~3倍的罚金处理。如果企业涉嫌偷逃社保,情节严重的还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由检察院追究法人和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在此情况下,如果真的收到了补缴社保通知书。企业还是第一时间将此金额补缴入内,同时最好去社保中心进行沟通说明。那么企业目前还能有什么方法来规避呢?其实已经没有太多的方法。看到很多企业都采取了所谓的劳务外包的模式,也就是企业不同劳动者签署劳动合同,而是由外包公司来签订合同,由外包公司进行个税和社保的缴纳。将风险和责任都转移到外包公司那里。

再次讲一下社保应当企业和职工如何缴纳。按照《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必须参加社会保险。《社会保险法》规定,职工必须参加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保险费由职工和用人单位共同承担。比如说养老保险是个人承担缴费基数的8%,用人单位承担单位缴费基数的16%,个人缴费基数和单位缴费基数,按照社保规定,同劳动者的实发工资相对应。也就是说,此基数从个税缴纳基数完全相同。

当然如果涉及到高薪员工,那么也有一个最高缴纳基数,最高不能超过本地平均工资的三倍作为封顶基数。

如果觉得好,请给予点赞、评论和关注。

7

当然不行!

《社会保险法》明确规定,单位为员工购买社保是企业的法定义务,如果单位未给职工买社保的话,税务局可以对用人单位进行处罚的。

当然,在目前这个比较敏感的时期,税务局并没有启动社保稽查追缴工作,管理制度上基本上是照搬社保局的套路。

为什么要把社保移交到税务征收

高层的解答是,优化行政资源、减少企业多头跑等问题,当然这也是一项原因,但绝对不是最重要的。

最主要的原因还是国家社保基金亏空严重,加强社保费征缴非常必要。

据报道,2018年全国社保基金亏空7000多亿,2019年社保亏空12000亿元,如果没有央企利润上交和股份划转等支持,现有的社保收支体系一年都支撑不了。

很多人经常吐槽咱们的社保费负担重,一些员工更是配合企业逃避缴纳社保费,但是在退休时又抱怨退休工资低,但对国家社保基金余额不足这个问题就选择性忽视了。

我国社保为什么会亏空

有统计显示,我国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收入和支出比是90%,也就是说收了90块,支出是100块,算是小亏;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收入和支出比是35%,也就是收了35块,支出是100块,亏空非常严重。

收支不平衡的主要原因就是在社保政策统一之前,还有很多历史欠账。

比如在2014年之前机关单位和城镇职工的养老保险是双轨制,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是不需要交养老保险的,对2014年之前的视同缴费,按全国6000万的机关事业人员,这数字就不得了。

还有就是90年代大批国企下岗职工,这些人的社保都是地方政府承担的,从社保收支体系来说,国家基本都在亏钱。

再加上中国老龄化进程的加快,社保费的负担也是越来越重。

把社保移交税务征收可以有效提高社保费的征缴效率

税务局的征缴能力是国家组织财政收入体系中最完善的,以金三系统为基础的征缴体系,有着强大的数据分析和监控能力,让税务局来收社保费是最合适不过了。

以前在社保局征收的时候,企业的社保申报和个税申报是完全隔断的。企业在社保局申报的员工总收入可能只有5万(可以少交社保费),而在税务申报的员工总收入可能又成50万了(可以多列成本费用少交企业所得税)。

而现在税务统一征收税和社保费了,这个操作就没法弄了,你报社保时填5万工资,没问题,但你的在报个税的时候也只能填5万,你躲了社保,就要多交企业所得税。同样的,企业想多报工资费用,你就得多交社保费。

总之,规范税费同征,加强社保费的征缴是大势所趋,依法依规缴纳社保费是用人单位的应尽义务。

8

不阔以哈。老老实实缴纳吧,今年11月开始 不是有税务局直接缴纳嘛

9

肯定不可以!社保法强制规定用人单位给职工上社保是必须的!如果用人单位执意不给员工缴纳社保,不光要补缴!!还会有万分之5的滞纳金!甚至会处于欠款金额的一倍至三倍的罚款!对相关主管人员还会处于500至3000元的罚款!

《社会保险法》中明确规定:

生育险和工伤保险员工个人无需承担任何费用!全部由用人单位负责缴纳!

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险这三个保险费用由用人单位和员工共同缴纳,员工只需要承担比较小的一部分!

  • 现在很多年轻人缴纳社保意识不强!用人单位不给交社保,自己甚至都不当回事!从我们国家这些年社保制度的不断改革,大家就应该能感觉到现在缴纳社保应该是自己人生中最重要的一件事!
  • 如果真的遇到用人单位拒绝缴纳社保,公然违反法律的行为,你可以去社保监察部门申请维权!甚至走法律程序维权!

10

交不起。怎么补缴?

你的回答

单击“发布您的答案”,即表示您同意我们的服务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