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局通知单位为职工缴纳社保,单位最好是尽快补缴。理由如下:
首先,为员工及时足额缴纳社保,是单位的法定义务。
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目前,为提高社会保险资金征管效率,将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等各项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所以,是由税务局通知你们单位补缴。
其次,如果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税务局可以采取哪些措施呢?
1、税务局有权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你们单位存款账户;
2、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你们单位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欠付社会保险费。(如果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的社保费用,税务局可以要求该你们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3、你们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最后,如果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会有哪些法律责任?
1、根据情节严重程度不同,可以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2、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综上,既然税务局通知单位为职工补缴社保,单位最好尽快执行,如果由于经济困难,可以向税务员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千万不能置之不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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