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农村,我们确实经常接触到五保户、低保户和贫困户这些概念,因为这些弱势群体在享受政策上往往有交织,有时候五保户同时也是低保户和穷困户,贫困户又大多纳入低保范围,所以让我们无法适从。那么,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户有什么区别,认定需要哪些条件?
五保户:五保户是针对无儿无女的老人和孤寡老人的,是针对农村没有收入、没人赡养的老年人口制定的一种扶助政策。五保政策从人民公社时期就开始实行,由集体对农村没有子女养老的60岁以上老人进行养老扶助,实行保吃、保穿、保住、保医、保葬五保政策,确保他们安度晚年。
五保供养一般分为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两种方式,集中供养完全由集体负责,或安排专业伺候,或送敬老院;分散养老一般由集体给予一定的补助,近亲亲属签订养老协议,负责日常伺候和养老送终。集中供养的,老人去世后遗产归集体;分散供养的,老人去世后遗产归实际伺候的近亲亲属。
五保供养政策一直延续下来,改革开放初期实行乡镇统筹,现在一般由地方政府拨款供养。但并不所有达到60岁的孤寡老人都可以入敬老院养老,要根据各人申请和实际身体及收入情况。个人收入高身体又好的老人,不会列为五保对象,人家也不愿意被列为五保对象。
由于可以享受五保政策的人员都是老年人口,身体素质较差,劳动能力较低,所以一般都是农村低收家庭,如果不愿意入住敬老院,不愿意申请五保政策,有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被纳入低保户和贫困户。比如晏子包帮的一个农村老人,一生未婚,但不愿意申请五保政策,共和国的同龄人,被当地列为建档立卡的贫困户,也为其申请了低保,所以,该人一人即使五保户,又是低保户,又是贫困户。
低保户:低保户是针对农村低收家庭的,不论年龄,只看其家庭人均年收入。人均年收入达不到当地规定的最低生活保障线,就可以纳入低保户,根据其实际收入情况,为其进行收入补差,补到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所以,低保户的待遇实际上是不同的,因为家庭人均收入和当地人均最低收入的差不同,所以补助也不相同。但低保户是按月领取补助的低收入家庭。低保户形成的原因不一,包括因病因残没有劳动能力,家庭劳力小等客观原因,但没有正当理由不参加生产劳动的,不能列为低保户。
贫困户:穷困户,现在是专指农村建档立卡的受扶持的贫困人口。贫困户多是农村中发生重大灾难失去生活保障,发生重大疾病丧失劳动能力或身体残疾没有劳动能力,导致生活贫困的。多个子女在读高中或全日制大专、本科等院校,家中又没有稳定收入的,也可以纳入贫困户。贫困户认定以农户收入为基本依据,综合考虑住房、教育、健康等情况,通过农户申请、民主评议、公示公告和逐级审核的方式,整户识别。
贫困户没有固定的政策补助,但同时被纳入低保户的,可以享受低保补助。靠低保仍然教法脱贫的,还享受其他政策扶持,如安排公益专岗,或者进行就业扶持、金融扶持,鼓励其靠自身能力脱贫致富。也就是说,贫困户认定后,要过建档立卡,分析致贫原因以及贫困户的生活状况等,然后采取相应措施,帮助贫困户脱贫。
所以,虽然五保户、贫困户、低保户的享受人员有一定交差,但三者是有明显区别的。五保户有年龄限制,必须一旦确定后享受政策到死。低保户逐年评定,一旦人均收入达到最低生活保障线,就不再享受低保补助。贫困户建档立卡,脱贫后也可以摘除贫困户帽子,不再享受政策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