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租房信息 淄博如何申请廉租房
可以申请廉租房,方法如下。 、登记报名所需资料 (一)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二)《淄博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证》或《淄博市廉租住房租房补贴证》原件; (三)享受优先保障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2)属于烈士遗属的(配偶、子女、父母); (3)符合优先保障条件的住房困难退役士兵家庭; (4)家庭成员中有市级以上劳动模范等先进人物的; (5)家庭成员中有一、二级重度残疾人员的; (6)其他市级以上政府规范性文件规定应当优先进行配租的。 二、申请部门 淄博市公共租赁住房由市住房保障中心。 扩展资料: 《淄博市廉租住房货币补贴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申请租房补贴家庭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城镇居民常住户口且居住满3年; (二)无房户或现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政府公布的住房困难标准; (三)家庭人均年度收入低于政府公布的低收入标准; (四)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发放租房补贴: (一)参加过房改购房、集资建房或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 (二)私有房屋转让后不满4年的; (三)家庭拥有高档生活消费品的; (四)夫妇结婚后不满3年的; (五)有其他非租赁房屋的。 第十五条,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家庭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户口簿、家庭成员身份证及复印件; (二)婚姻状况证明及复印件; (三)申请人及其他家庭成员住房状况证明; (四)申请人及其他家庭成员上年度收入证明; (五)低保、特困、失业、残疾等相关证件。 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住房状况证明进行审查,并将审查意见和申请材料报区县、高新区房管部门。 参考资料来源: 淄博市房产管理局-张店区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登记报名公示 张店区人民政府-淄博市廉租住房货币补贴管理办法
下面是更多关于淄博租房信息的问答
淄博如何申请廉租房
一、准备申租房的相关文件申请廉租房提供以下文 1、申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家庭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定期抚恤金领取证》或《定期定量补助领取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4、房屋尚未拆迁的,需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公有住房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区拆迁办开具的房屋拆迁证明。 5、房屋已拆迁的,需提供《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 6、配租申请人有其他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公有住房租赁合同》。二、提出廉租房的申请: 由廉租房申请人(户主)持上述申请文件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提出廉租房申请。 三、申请廉租房的后期流程: 1、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受理申请。2、经过初审、公示、复核程序确定申请人的申请资格。 3、进入选房环节(由于现阶段廉租房源的数量不足可能需要按实际困难程度顺序选房。) 4、缴存拆迁补偿安置费、公布配租结果。 5、签约、入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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