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车站租房 火车站房屋出租要什么手续?
《城市房地产管》规定"房屋租赁,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赁合约定租赁期租赁用途、租赁价格、修缮责任等条款,以及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并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据此,租赁双方当事人应办理下列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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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车站旁边的门面怎样出租
一、房屋租赁合同应当具备下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及住所; (二)房屋的座落、面积、装修及设施状况; (三)租赁用途; (四)租赁期限; (五)租金及其支付方式; (六)房屋修缮责任; (七)转租的约定; (八)变更和解除合同的条件; (九)违约责任及解决争议的方式; (十)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二、合同签订时注意: 我国合同法规定:“租赁期限不能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根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1、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 2、被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权利的; 3、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 4、权属有争议的; 5、属于违法建筑的; 6、不符合安全标准的; 7、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 8、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 9、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三、办理手续: 根据相关规定,当事人应自租赁合同签订、变更、终止之日起十五日内持下列材料或证件到市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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