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厂房 开发区建厂房需要什么部门审批

供参考:  厂房建设要求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规划选址由开发区提出初审意见,并征求市建设、国土、供电、供水等部门意见,市规划局负责审查把关。项目初审和竣工验收由市便民中心会同相关部门会审和验收。为加快厂房
开发区厂房,开发区建厂房需要什么部门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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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供参考:

  厂房建设要求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规划选址由开发区提出初审意见,并征求市建设、国土、供电、供水等部门意见,市规划局负责审查把关。项目初审和竣工验收由市便民中心会同相关部门会审和验收。为加快厂房建设,在市便民中心建立厂房审批绿色通道,程序如下:

  (1)方案确认。由开发区或项目业主单位提出选址申请,并将拟建厂房的规模、类型、结构形式及基础配套设施规划,总平面设计方案和建筑方案(包括总体鸟瞰图、单体效果图、沿街景观图,其中占地100亩以上的厂房建设项目须做模型,以审定屋顶形式、立面形态、建筑色彩,建设业主应在二个月内提交成熟方案),达市便民中心,便民中心成立项目评价、审查专家小组,组织相关部门对上报方案进行审查确定,相关部门出具审查意见。确定后的方案作为土地出让和输后续相关手续的依据。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并联审批。在受理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市便民中心受理窗口联系建设、国土、规划、经贸、发计等窗口完成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土地预审、立项(符合备案条件的衽项目备案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等四项审批工作(取消扩初意见评审)。

  (3)建设用地审批。由市便民中心受理窗口将相关资料报国土窗口办理土地使用许可手续,国土窗口在项目用地获农转用批准、项目建设用地报省批准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供地手续。

  (4)施工许可。标准厂房建设施工图审查结束后6个工作日内,由市便民中心受理窗口联系规划、建管、气象、消防、质监登记、施工许可等审批工作(按规定需采用招投标的标准厂房建设项目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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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更多关于开发区厂房的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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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需要经过哪些部门审批?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关于暂停审批各类开发区的紧急通知》(国办发明电〔2003〕30号)关于“国家级开发区确需扩建的须报国务院审批”的规定,促进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国家级开发区)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现对国家级开发区扩建提出以下审批原则和审批程序:

  一、审批原则

  (一)对已完成原经国务院批准规划面积的开发建设,因经济发展需求确需扩大规划用地范围的国家级开发区可申请扩建。

  (二)扩建国家级开发区必须符合所在城市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土地管理与规划管理工作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三)申请扩建应切合开发区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不占用或少占用耕地,根据规划确需占用的,要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用相关手续,并妥善安排好失地农民的工作与生活。

  (四)申请扩建国家级开发区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主要经济指标在申报前两年保持持续增长,综合投资环境评价总指数排名在25位之前;

  2年工业产值40亿元/平方公里以上;

  3年税收收入达到10亿元;

  4年出口额达到5亿美元;

  5实际吸收外商直接投资累计10亿美元。

  二、审批程序

  (一)由国家级开发区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正式向国务院行文提出扩建申请。

  (二)由国务院批转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主管部门(商务部)会同国土资源部、建设部提出初审意见。

  (三)在商务部、国土资源部、建设部三部门初审意见一致的基础上,由商务部起草请示报告会签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后报国务院审批。

  (四)经国务院批准,由商务部、国土资源部、建设部三部门联合发函予以批复。

  三、需报送的文件、资料

  (一)国家级开发区综合经济发展情况。(国家级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或相应管理机构出具);

  (二)国家级开发区土地利用规划和城市规划与工业、仓储、房地产等各类规划用地面积与比例、开发区批准文件和文本、说明书、图纸等。(国家级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或相应管理机构和所在城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城市规划管理部门共同出具);

  (三)国家级开发区依法用地的证明文件。(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出具);

  (四)国家级开发区依法实施城市规划管理的证明文件。(由省级城市规划管理部门出具);

  (五)经国务院批准或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所在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图纸及文本,在图纸上需标出国家级开发区现有位置,拟扩建区域位置,明确的四至边界。(加盖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公章及省级城市规划管理部门公章)。

  (六)国家级开发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实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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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建一座厂房,需要办理什么手续?详细点!

1、厂房建设政府审批流程;建设厂房分为三个阶段:项目前期立项审批阶段,环保审批。办理机关:市环境保护局。

2、工作时限:材料齐全、合格,需提交环境影响评价。

3、办理程序;

(1)市环保局受理

(2)联系具有国家资质的环评单位出具环评报告

(3)送达审批文件

(4)市局审批。

4、提交材料要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申请书1份。

厂房建设政府审批流程,建设厂房一般分为三个阶段,项目前期立项审批阶段

5、环保审批,办理机关:市环境保护局。工作时限:材料齐全、合格,需提交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60日完成审批;报告表的30日完成审批;登记表的15天完成审批。

办理程序

(1)市环保局受理;

(2)联系具有国家资质的环评单位出具环评报告; 

(3)送达审批文件; 

(4)市局审批。

提交材料要求: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申请书1份(市环保局工作人员告知已不需提供);

(2)、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报送环境影响报告书一式8份;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报送环境影响报告表3份,同时报送辖区环保部门的预审意见;编制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报送环境影响登记表3份;  

扩展资料

布置要求

1 多跨厂房宜等高和等长。

2 厂房的贴建房屋和构筑物,不宜布置在厂房角部和紧邻防震缝处。

3 厂房体型复杂或有贴建的房屋和构筑物时,宜设防震缝;在厂房纵横跨交接处、大柱网厂房或不设柱间支撑的厂房,防震缝宽度可采用100~150mm,其它情况可采用50~90mm。

4 两个主厂房之间的过渡跨至少应有一侧采用防震缝与主厂房脱开。

5 厂房内上吊车的铁梯不应靠近防震缝设置;多跨厂房各跨上吊车的铁梯不宜设置在同一横向轴线附近。

6 工作平台宜与厂房主体结构脱开。

7 厂房的同一结构单元内,不应采用不同的结构型式;厂房端部应设屋架,不应采用山墙承重;厂房单元内不应采用横墙和排架混合承重。

8 厂房各柱列的侧移刚度宜均匀。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广州市建筑报建审批专业管理暂行规定 、百度百科▬厂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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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地建厂房需要什么办手续?

国有土地使用许可证,建筑工程{设施许可证}、建筑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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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建造工业厂房需要什么前期手续及办理流程

可行性研究;计委立项;初计;规划申请;土地手续;规划批复;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图审查合格后办理:工程招标;施工监理招标;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工程安全监督手续;施工许可证;完成上述工作后就可以进行施工了。

设计一般包括建筑、结构、水暖、电照、智能等专业设计

施工一般有:建筑、结构、水暖、电照、智能等专业施工;期间要做好施工内业资料,质量、进度、安全等控制。

工业厂房工程流程作业书

1-1-1.购地形图11份,地籍图11份;

2-1-2.总平面设计;

3-1-3.土地预审;

3-2-4.建设用地征询意见表(三个章);

3-3-5.建设项目用地计划申请报告(一个章);

3-4-6.总平面图2份;

3-5-7.营业执照(复印件);

3-6-8.规划图(地籍图1份送工程部划出规划红线后,当地政府土地所盖章(一个章));

4-1-9.企业书面申请(上级主管部门)一个章;

5-1-10.环评报告

5-2-11.可行性研究报告(一个章);

5-3-12.地形图1份;

5-4-13.厂区平面图1份;

5-5-14.生产工艺流程表;

6-1-15.规划用地选址;

6-2-16.选址意见书申请表(一个章);

6-3-17.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

6-4-18.环评;

6-5-19.规划设计图1份;

6-6-20.地形图3份(1:500或1:1000)由规划局划出规划红线;

6-6-20-1.地形图3份;

6-6-20-2.总平面图1份;

6-6-20-3.选址意见书申请表;

7-1-21.卫生审核意见;

7-2-22.地形图1份;

7-3-23.平面图1份;

7-4-24.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1份;

8-1-25.申请立项(预备)

8-2-26.政府请示文;

8-3-27.总平面图1份;

8-4-28.营业执照(复印件);

8-5-29.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8-6-30.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

8-7-31.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9-1-32.申请用地规划许可证;

9-2-33.申请表1份(一个章);

9-3-34.地形图4份(规划局划出道路红线)四个章;

9-4-35.总平面图4份;

9-5-36.计委批文(复印件);

10-1-37.建筑工程放样复验;

11-1-38.建设工程设计方案送审;

11-2-39.设计方案送审单(一个章);

11-3-40.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11-4-41.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通知附地形图;

11-5-42.计委批文;

11-6-43.扩初设计全套图纸;

12-1-44.消防审核;

12-2-45.设计文本;

12-3-46.光盘;

12-4-47.计委批文;

12-5-48.由设计单位设计的全套图纸;

12-6-49.规划部门的批文;

13-1-50.申请临时排水证;

13-2-51.建设单位书面申请报告(一个章);

13-3-52.计委批文;

13-4-53.总平面图和排水平面图;

13-5-54.排放污水的水质和水量;

13-6-55.依法应当提供的其他资料;

14-1-56.土地定界;

14-2-57.建设用地申请表2份(二个章);

14-3-58.计委批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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