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退役士兵安置 山东省符合安置的退役士兵待分配期间养老保险

根据国务院第259号令《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缴费单位和缴人应当以货币形式全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费不得减免。退伍军人跟普通市民一样自己交钱办理养老保险,缴纳养老保险费到60岁之后 退伍后安置待分配时间,养老保险如何缴纳
山东退役士兵安置,山东省符合安置的退役士兵待分配期间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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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第259号令《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缴费单位和缴人应当以货币形式全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费不得减免。退伍军人跟普通市民一样自己交钱办理养老保险,缴纳养老保险费到60岁之后开始享受养老金。

但达到退伍军人的服役年限(军龄)可以作为“视同缴费年限”,即参军的10年虽然没有缴纳养老保险费,但视同他已经缴纳,就是说在他缴纳保险费年限的基础上多算10年。

扩展资料:

《退伍士兵安置条例》

第一条 为了规范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保障退役士兵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退役士兵,是指依照《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的规定退出现役的义务兵和士官。

第三条 国家建立以扶持就业为主,自主就业、安排工作、退休、供养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的退役士兵安置制度,妥善安置退役士兵。

退役士兵安置所需经费,由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共同负担。

第四条 全社会应当尊重、优待退役士兵,支持退役士兵安置工作。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都有接收安置退役士兵的义务,在招收录用工作人员或者聘用职工时,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招收录用退役士兵。退役士兵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职位的,在军队服现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接收安置退役士兵的单位,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优惠政策。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退役士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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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更多关于山东退役士兵安置的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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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符合安置的退役士兵待分配期间养老保险和生活费如何发放

  1.根据院第259号令《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单位和缴费个人应当以货币全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费不得减免。退伍军人跟普通市民一样自己交钱办理养老保险,缴纳养老保险费到60岁之后开始享受养老金。但达到退伍军人的服役年限(军龄)可以作为“视同缴费年限”,即参军的10年虽然没有缴纳养老保险费,但视同他已经缴纳,就是说在他缴纳保险费年限的基础上多算10年。

  2.退伍军人养老金:基础养老金。按复员退伍军人领取养老金当年的统一标准发给。个人帐户养老金。复员退伍军人军龄可按一定的标准帐户化。具体为:以复员退伍军人领取养老金待遇当年缴费档次的平均额加上政府缴费补贴为基数,乘以其军龄(不满1年按1年算)计算帐户化额度,该额度计入个人帐户储存额。个人帐户养老金的计发办法与其他参保人相同。缴费年限养老金。复员退伍军人的缴费年限为军龄与其个人实际缴费年限之和。其缴费年限养老金的计发办法与其他参保人相同。优待养老金,对退伍军人晚年生活的经济保障,具有国家政策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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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伍军人待安置期间怎么领取最低生活保障

携带相关文件到民政局办理。

一、申领办法如下:

(1)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携带本人退、身份证和户口本复印件到本人户籍所在地申请,填写《退役士兵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登记表》;

(2)退役士兵手中如有非农入伍通知书、非农安置证、安置介绍信、自谋职业协议书复印件等一并上报;退役士兵退伍证丢失的,可提供档案复印件作为依据;

(3)无退伍证、档案复印件的,提供入伍当年的户籍底卡复印件;因行政区划调整或户口迁移,带相关材料直接到民政局办理。

二、待安置期间生活费发放标准:

(1)非农义务兵、非农一期士官、非农二期士官从退出现役的第二年1月至当年安置文件下发的第二个月止;

(2)转业士官从部队停止供应的下个月(8月)至当年安置文件下发的第二个月止。按当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发放生活补助费。

扩展资料:

选择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发放自谋职业一次性经济补助,2001年之前退役的,按2001年的标准发放;2001年之后退役的,按退役当年标准发放。对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政府要通过培训提高其就业能力,并保障其享受自主就业创业的优惠政策,鼓励效益好的民营企业优先聘用退役士兵。

对生活困难的退役士兵家庭,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全部纳入低保保障范围,对低保边缘困难家庭给予临时救助。各级党委、政府要把退役士兵困难家庭纳入扶贫工程,采取一对一的帮扶措施帮助其脱贫。

对住房困难的退役士兵家庭,符合城镇住房保障条件的,由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建立专门台账,优先解决其保障性住房,做到应保尽保。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东港市人民政府-发放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待安置期

参考资料来源:新华网-山东出台11条政策 为退役士兵就业托底优先安排保障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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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伍兵在待安置期间养老保险由谁来交?是否分配工作后有所在的单位给补齐?

  1.根据国务院第259号令《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十规定,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应当以货币形式全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费不得减免。退伍军人跟普通市民一样自己交钱办理养老保险,缴纳养老保险费到60岁之后开始享受养老金。但达到退伍军人的服役年限(军龄)可以作为“视同缴费年限”,即参军的10年虽然没有缴纳养老保险费,但视同他已经缴纳,就是说在他缴纳保险费年限的基础上多算10年。

  2.退伍军人养老金:基础养老金。按复员退伍军人领取养老金当年的统一标准发给。个人帐户养老金。复员退伍军人军龄可按一定的标准帐户化。具体为:以复员退伍军人领取养老金待遇当年缴费档次的平均额加上政府缴费补贴为基数,乘以其军龄(不满1年按1年算)计算帐户化额度,该额度计入个人帐户储存额。个人帐户养老金的计发办法与其他参保人相同。缴费年限养老金。复员退伍军人的缴费年限为军龄与其个人实际缴费年限之和。其缴费年限养老金的计发办法与其他参保人相同。优待养老金,对退伍军人晚年生活的经济保障,具有国家政策支持。

  3.城镇退役士兵待分配期间连续工龄计算问题。

  根据国家民政部《关于印发对<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若干规定的说明的通知》(民安字[1988]19号)及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01年冬季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的通知》(新政办[2001]188号)关于“符合在城镇安置就业的退役士兵,应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依法参加当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其军龄连同待分配期一并计算为连续工龄,并视为养老保险缴费年限。”

  “待分配时间,是指《安置条例》规定的符合安排工作条件的退伍军人回到原征集地后等待分配的时间。待分配时间从报到之日起原则上不超过一年。因组织造成的原因和其他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今后,凡符合在城镇安置就业的退役士兵待分配时间从报到之日起原则上不超过一年,因组织造成的原因和其他特殊情况导致待分配时间延长的,经当地安置部门出具证明,其待分配的时间可适当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3年。对因本人原因导致待分配期限延长的,其延长时间不能计算为连续工龄。符合在城镇安置就业的退役士兵,应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及时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http://baike.baidu.com/link?url=OvTtw-pWtUB_WE-gWbdhCc93UvlH4k1PtVy9pdzrK6vp1YRWOig-Eu8Pv92PAZlo_skQ2s3NbsM-rEehPkAez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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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伍后安置待分配时间,养老保险如何缴纳

复转军人到地方就业后,服役期间的养老保险费不需要补缴。国家规定,转业、退伍军人在股役期间,凡计算为军龄的,转业、复员、退役后都计算为缴纳养老保险的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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