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交警 爆料:心存怨恨告交警,济宁男子被判刑!

近日,济宁市任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诬告陷害由中级法院依法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经调查,2019年5月10日,交警大队值班交警在执勤时,牛建因驾驶大货车违反禁行规定被查处。牛建和其妻子两 故意杀人就一定会被判死刑吗
济宁交警,爆料:心存怨恨告交警,济宁男子被判刑!,故意杀人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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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济宁市任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诬告陷害由中级法院依法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经调查,2019年5月10日,交警大队值班交警在执勤时,牛建因驾驶大货车违反禁行规定被查处。牛建和其妻子两人到交警办公点处理违章,需要进行扣分罚款,但牛建考虑到驾驶证如果扣分需要重新学习,就没有办法开车跑运输了,遂向交警求情,说自己一家老小就靠这个驾驶证生活,交警没有同意。牛建见交警不为所动,便“急中生智”让其妻子给交警跪下,自己则拿出手机拍摄,说道“再扣分一家人就不能活了”。一旁的辅警见牛建在办公场所扰乱工作秩序,便立即将手机暂扣。交警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后,便将手机还给了牛建。

牛建对此心存怨恨,多次向有关部门举报、控告自己在被交警查处后,交警抢夺其手机并看到手机密码,将其手机微信零钱4500元转走,要求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公安机关对“牛建被盗案”立案侦查,并依法调取了牛建微信账单信息,账单显示当天没有相关转账记录。牛建依然坚称交警私自盗取4500元的事实存在,并辩称“如果把转账记录删除了,连微信后台公司都无法查到转账记录”。

去年7月,公安机关经调查核实后对“牛建被盗案”作出撤销案件决定,随后对“牛建诬告陷害案”立案侦查并移送任城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任城区检察院审查认为,牛建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情节严重,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应当以诬告陷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经一审法院审理,依法判处被告人牛建犯诬告陷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

一审宣判后,牛建仍然坚称自己的钱被盗,且自己的控告行为不构成犯罪,遂上诉至中级法院。中级法院经审理认为,牛建捏造事实诬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诬告陷害罪,原审法院对其量刑适当,牛建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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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名保安就是因为工作上的问题还有生活上碎事与同事发生了争执,再加上因为此前休假的事感到不公平就对副校长一直心存怨恨,就有了想要报复他们的想法。这种有极端行为的保安真的不应该在学校上班,仅仅因为个人原因而砍伤学校的那么多名学生跟老师真的是让人太气愤了。希望法律能够严惩他!不要放过这种社会人渣!你生活上遇到了诸多问题,为什么要发泄到无辜的人身上?你因为一时冲动做错了事,你要付出代价,其他无辜的人则要受伤,这是何必呢?

事件梳理:

6月4日早上的八点,广西梧州苍梧县旺普镇中心小学发生一起校内恶意杀人事件,学校多名老师被砍伤,还有数名无辜的学生也砍伤。行凶男子是该学校的保安,为了发泄就对学校的老师及学生展开报复,见人就砍,后来被其他赶来的老师控制,警方来到现场后抓获了这名行凶保安。

01、行凶动机:

李某是这所学校的一个保安人员,此前因为工作上有烦心事就对同事黄某心存不满,又因为不满意学校给安排的休假事宜而对校长也心存怨恨,在诸多烦恼下就有了报复心理。原本就是简单上的工作问题,李某没有好好安排好自己的情绪,对同事及领导倒是诸多不满,原本说出来就能够好好解决的,李某表面却不吭声,背地里就想着要如何整治这群“坏人”。

02、案发现场:

在6月4号的早上,李某拿了4把菜刀装进了一个布袋里去上班,去到学校后门的保安室看到黄某在值班,趁其不注意的时候直接拿出菜刀砍向黄某头部。黄某因为毫无准备,当场就已经倒下了,看到黄某倒下的李某还觉得不够解气,就来到幼儿园,听到学生各种叽叽喳喳声音更是觉得烦躁,就直接掏出菜刀去到幼儿园的大一、大二两个教室见人就砍。李某砍伤不止还追着去砍,老师见状就出来阻止,也被砍伤了。在这途中又看到之前被砍伤的黄某,二话不说又是直接追着砍。他们来到学校的操场,李某依旧是不放过任何一个人,见到人就砍,好在有其他老师及时赶来一起制止了李某,这场悲剧才得以停下来。

03、法院判处结果:

最后李某因为在学校内肆意砍伤学生,导致1人重伤、7人轻伤一级、21人轻伤2级、10人轻微伤,拢共41人受伤的严重后果,被判处死刑。这种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社会人渣,真的不要抱有一丝同情,这种人就应该接受法律的制裁,并且越严重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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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杀人就一定会被判死刑吗

1.原则上者偿命,是天经地义的事法律尊重人们朴素的正义观。

2.不过有原则就外。否则要法律来干嘛,是吧?!

3.原则也好,例外也罢,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这是刑法的基本要求。这点请注意。

4.对于您的问题而言,简单了当的回答是:视情况而定。

5.从年龄上看,不满14周岁(户口本上的为准,没户籍证明就看医院出具的出生证明),属于绝对无刑事责任人,不予追究。已满14不满18周岁,杀了人是要负责的,不过有法定从轻、减轻的规定。已满18周岁,杀了人就跑不掉了,但也不是必然的就要被判死刑。这仅仅是从年龄的角度予以的说明。

6.判不判死刑,还要考虑实施的手段啊,犯罪情节啊,社会影响啊,当时犯罪嫌疑人实施时的心理状态啊(是事先预谋还是临时起意等)等等综合考量。在不违背法律规定和现行政策的情况下,怎么判,还是要看当事法官裁量。

7.以上说的都是原则上的东西,相信对您的疑惑还是有一定的参考价值的。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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