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交警 爆料:心存怨恨告交警,济宁男子被判刑!
近日,济宁市任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诬告陷害由中级法院依法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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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6月4日上午 广西苍梧县旺甫镇中心小学校内 发生一名保安持刀砍伤多名学生和教职工重大突发事件 据现场初步统计 受伤学生和教职工约有40名 其中重伤3人分别为旺小校长 另一名保安和一名学生保安校内砍伤41名师生被判死刑?
这名保安就是因为工作上的问题还有生活上碎事与同事发生了争执,再加上因为此前休假的事感到不公平就对副校长一直心存怨恨,就有了想要报复他们的想法。这种有极端行为的保安真的不应该在学校上班,仅仅因为个人原因而砍伤学校的那么多名学生跟老师真的是让人太气愤了。希望法律能够严惩他!不要放过这种社会人渣!你生活上遇到了诸多问题,为什么要发泄到无辜的人身上?你因为一时冲动做错了事,你要付出代价,其他无辜的人则要受伤,这是何必呢? 6月4日早上的八点,广西梧州苍梧县旺普镇中心小学发生一起校内恶意杀人事件,学校多名老师被砍伤,还有数名无辜的学生也砍伤。行凶男子是该学校的保安,为了发泄就对学校的老师及学生展开报复,见人就砍,后来被其他赶来的老师控制,警方来到现场后抓获了这名行凶保安。 李某是这所学校的一个保安人员,此前因为工作上有烦心事就对同事黄某心存不满,又因为不满意学校给安排的休假事宜而对校长也心存怨恨,在诸多烦恼下就有了报复心理。原本就是简单上的工作问题,李某没有好好安排好自己的情绪,对同事及领导倒是诸多不满,原本说出来就能够好好解决的,李某表面却不吭声,背地里就想着要如何整治这群“坏人”。 在6月4号的早上,李某拿了4把菜刀装进了一个布袋里去上班,去到学校后门的保安室看到黄某在值班,趁其不注意的时候直接拿出菜刀砍向黄某头部。黄某因为毫无准备,当场就已经倒下了,看到黄某倒下的李某还觉得不够解气,就来到幼儿园,听到学生各种叽叽喳喳声音更是觉得烦躁,就直接掏出菜刀去到幼儿园的大一、大二两个教室见人就砍。李某砍伤不止还追着去砍,老师见状就出来阻止,也被砍伤了。在这途中又看到之前被砍伤的黄某,二话不说又是直接追着砍。他们来到学校的操场,李某依旧是不放过任何一个人,见到人就砍,好在有其他老师及时赶来一起制止了李某,这场悲剧才得以停下来。 最后李某因为在学校内肆意砍伤学生,导致1人重伤、7人轻伤一级、21人轻伤2级、10人轻微伤,拢共41人受伤的严重后果,被判处死刑。这种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社会人渣,真的不要抱有一丝同情,这种人就应该接受法律的制裁,并且越严重越好!保安校内砍伤41名师生被判死刑,保安为何如此丧心病狂?
故意杀人就一定会被判死刑吗
1.原则上者偿命,是天经地义的事法律尊重人们朴素的正义观。2.不过有原则就外。否则要法律来干嘛,是吧?!3.原则也好,例外也罢,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这是刑法的基本要求。这点请注意。4.对于您的问题而言,简单了当的回答是:视情况而定。5.从年龄上看,不满14周岁(户口本上的为准,没户籍证明就看医院出具的出生证明),属于绝对无刑事责任人,不予追究。已满14不满18周岁,杀了人是要负责的,不过有法定从轻、减轻的规定。已满18周岁,杀了人就跑不掉了,但也不是必然的就要被判死刑。这仅仅是从年龄的角度予以的说明。6.判不判死刑,还要考虑实施的手段啊,犯罪情节啊,社会影响啊,当时犯罪嫌疑人实施时的心理状态啊(是事先预谋还是临时起意等)等等综合考量。在不违背法律规定和现行政策的情况下,怎么判,还是要看当事法官裁量。7.以上说的都是原则上的东西,相信对您的疑惑还是有一定的参考价值的。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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