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国税局 潍坊特钢集团属于哪个国税局?
特钢集团公司轧钢分公司是2009-09-21在山东坊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自投资或控股),注册地址位于潍坊市钢厂工业园潍钢东路。 潍坊特钢集团有限公司轧钢分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是91370700MA3C6DQE1K,企业法人武法普,目前企业处于开业状态。 潍坊特钢集团有限公司轧钢分公司的经营范围是:钢材轧制(热轧圆钢(棒材)高线控冷盘圆钢筋;碳素钢、优质碳素钢、合金钢热轧圆钢;优质碳素钢、合金钢、特种合金钢圆管坯;碳素钢、优质碳素钢、合金钢高线热轧控冷圆盘条(一般用途和建筑用圆盘条);普通低合金钢高线控冷螺纹钢筋盘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在山东省,相近经营范围的公司总注册资本为1500万元,主要资本集中在1000-5000万规模的企业中,共1家。本省范围内,当前企业的注册资本属于一般。 通过百度企业信用查看潍坊特钢集团有限公司轧钢分公司更多信息和资讯。潍坊特钢集团有限公司轧钢分公司怎么样?
潍坊特钢集团2016工资待遇,还工资待遇,都发不下工资来了,公司正在裁人
工资按月,隔月发放违法,本月工资下月发合法。工资,不资、克扣工资劳动者打12333电话投诉,该电话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电话。也可以到劳动局监察大队投诉。 由于公司未能按时发放劳动报酬,劳动者可以提出辞职,并要求经济补偿。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行政部门进行举报,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劳动监察大队协调不成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对劳动仲裁裁决拒不执行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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