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情况非常棘手。很多农村外出务工人员都存在这个问题,需要仔细来探讨一下。
社保已交10年以上,但是还没有缴满15年的,按照社保法的规定,只能继续缴费至满15年。最好的办法是和用人单位协商,继续在用人单位上班,由用人单位继续缴纳社保,是最好的选择。如果用人单位不愿意你继续上班,或是已经离职回到老家的,个人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继续在参保地缴纳,由于没有户籍关系,一般是不能在参保地办理的。
那么该怎么办呢?有两种选择。
第一,回老家办理社保临时账户,继续缴纳职工社保。
可在老家办理社保临时社保账户,缴满15年后,将在老家临时账户的资金转入原来的参保地的个人基本账户办理退休。当然由于各地的规定不一样,能不能在原来的参保地办理退休,还需要详细去咨询当地的社保部门。
第二,将参保地社保关系转入户籍所在地的城乡居民社保。
由于你已经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社保关系要从参保地转到老家,已经无法办理转移关系。但是如果转入城乡居民社保后,办理退休这是没有问题的。转入户籍所在地的城乡居民社保后,只要达到了60岁,所差的缴费年限可以一次性进行补缴,然后办理退休。办理退休时,社保缴费年限可折算成城乡居民社保的缴费年限,养老金计算时采取分段计算的办法,这样对今后养老金的影响不是很大。
总之,已经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社保缴费超过10年以上,已经符合在参保地办理退休之一,但是要办理退休,社保缴费没有达到15年,是无法办理退休并享受退休待遇的。所以还必须缴纳社保,待养老保险缴满至15年以后,方可办理退休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