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死入土为安,无论是火化(骨灰)还是死后直接土葬,都要葬入土壤,人这一辈子才算真正圆满结束。这个不仅仅是中国人的传统习俗,世界大多数国家也有这个习惯。
在我们中国,多数传统习俗受儒家文化影响。人死后入土为安,应该也不例外。虽然在远古时代,就已有山顶洞穴人土葬的记载,但那时候,应该是简单的埋葬,还没有装入棺材一同入葬土壤这一措施。
中国人自古以农耕为主,土地养活生命,死后入土为安,不排除,受中国人对土地的崇拜与对土地的眷恋:死者入土安息,生者安心。
在中国农村,外嫁女出嫁,死后葬在夫家墓地或属于夫家地界内,不允许运回娘家埋葬。由此才产生了提问标题中的担忧。
外嫁女离婚,搬出夫家,是一种必然。不讨厌前夫,谁会在这个年龄离婚?
正因为讨厌,才非离婚不可。眼不见为净,搬出前夫家是必然!切断相关联系,彻底摆脱前夫,这个应该是现代中年女性离婚的心态之一。
外嫁女离婚,不打算再婚,死后的安葬,确实是个问题。
也许有人会说,死了,一了百了,想这么多干什么?
上面我们说,死者入土为安,生者安心。外嫁女虽已离婚,但她还有子女亲人。这个死后葬身何处,不光是当事人的顾虑,这道难题,同样是子女的担忧。
死者为大,岂能让已故之人死无葬身之地?
记得2005年在海岛某农场,拆旧房建新房过程中,当地人告诉我们,这地方原来是乱坟岗,让我们开挖基础时,不要挖得太深,以防惊动安息于地下的那群人。
我说,这个是没有办法的事。必须挖图施工。
据当地人说,整个农场生活区都是乱坟岗,是1945年以前留下来的。1957年后,这里被规划成农场。不过,那时候的农场生活区,几乎是清一色的大瓦平房,建筑物基础也就50、60厘米深。所以,生活区建设过程中,并没有破坏到安葬地下的尸骨。
现在就麻烦了,折旧房建新房是多层建筑群,基础深入地下至少两三米,乱坟岗被破坏是肯定的。
此事反映到指挥部,没有表态,就这么拖着。被迫无奈,我找工地办公室想办法,最后决定,表层泥土,机械开挖,深入地下两米后看情况,在接近尸骨时,人工清泥,尽量不破坏遗骸。
结果,上万个平方米的地下,几乎高达百分之三十以上面积,发现有尸骨。
现场有工友问我:这些是土匪呢?还是国兵?
我说他,不要乱说话,这个不是迷信的问题,而是对已故之人的尊重。
最后,在工地办公室的带领下,进行完转移仪式后,才动手捡遗骨。
当时看到的情况是,每副尸骨都分开安葬,尸骨的下方铺一层厚厚的海沙,两侧是方块石头做隔离,上方盖长方块石头。几十年过去,遗骨依然保存完整,没有腐烂。
通过这件事,让我们明白,无论当时的环境有多恶劣,这个人做过什么,他死后,都应该入土安葬。这是对死者的尊重,也是中国人几千年来所坚持的信仰之一。
那么,战争年代,环境又那么恶劣,为什么还埋葬这么深,花费这么大力气去安葬呢?
当地人说,四十年代的海岛,十分荒凉,野生动物又多,深埋与盖方块石,目的是为了保护遗体不被野生动物践踏。
如此说来,古代人采用棺木安葬已故亲人就很好解释了。其目的,应该是为了保证遗体免遭动物破坏,遗体从而得以完整保存下来。
以上两段内容告诉我们,古人,或者说,我们的祖辈,对待故亲,心是很诚的!为保护故人尸骨,尽心尽意,力争做到最好。
相当于,人死后,活着的人,有义务,有必要为其最后尊严,做些力所能及的事。提问标题问到的这个问题,涉及到的,是整个离异外嫁女群体的身后事,而非杞人忧天。
外嫁女离婚后不想再婚,死后葬哪里?社会在不断的进步。二、三十年后,人老了,可以考虑在医院或养老院终老,身后事可通过社区或亲友送去火化,骨灰由亲友子女带回去安葬。说不定,将来农村和城市一样,墓园统一规划,统一管理。到那时,公共墓园,有可能比现在土葬还要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