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安徽省望江县高二年级一名17岁女生在众人的围观下自杀身亡。据知情人透露,该女生是家中独女,性格很好。12月3日,她因个人原因向学校请假,在事发地徘徊了一个多小时。哪知道第二天就在这里溺亡了。
事件发生后,引起了极大的轰动。相对于自杀的原因来说,人们更加关注自杀的过程。从流出的视频来看,警方的行动令人感到不满。现场有一名民警和三位辅警。在有利的施救时间内,他们穿着厚重的警服,手拉着手,试图将女孩拽过来。
一开始水不深,只没到膝盖。女孩子站在水里迟疑,仿佛在想着什么。如果在这个时间段,有一个人奋力去挽救她,或许悲剧可以避免。然而没有人能拉住她,这样的救援行动让她去意已决。
事情经过网络发酵后,这几名警方工作人员都受到了停职的处分。只要看到视频的人,都会对这几个人的办事态度产生怀疑。就这样的装束能救人于危难之中?
《人民警察法》规定,当公民的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侵犯或处于其他危难情形时,人民警察应当立即救助。在接到有人跳河自杀的警情时,应当准备好救助工具,不至于到达现场后 ,用手拉手的方式而错过了最佳的救援时间。
女孩子正处于青春期,心智尚未成熟。选择这种方式离开这个世界,可能是一时没有跨过那道坎儿。也许感情方面受到了挫折,也许在学校遇到什么事儿了,也有可能是家长施加的压力过大。总之,事情肯定是有起因的,要不然不可能这么决绝。
看到警方这样的行动力,怎能不叫人气愤?这是一条鲜活的生命啊,就这样在警方人员的目睹下消失了。这样笨拙的方法能挽回女孩的生命?那才怪呢!接警后,什么准备都没有,酿成了一个令人哗然的悲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