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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纠正一下这个问题涉及的两位主人翁的实际年龄分别是17周岁的少年郎卢某和13岁周岁的幼女庄某(无效婚姻年龄,不能结婚),以当地官方通报年龄为准。

其次,这“一少一幼”两个娃娃是在2020年11月26日,在贵州潮阳区贵屿镇凤新村,按当地农村风俗举行了“婚礼”,17周岁的少年郎把13周岁的幼女娶为“妻”(无效婚姻行为,没办结婚证,也办不了)。

在网上看到这个“婚姻”闹剧,震撼了我的内心,刷新了我的三观,今天我要对此谈以下几点:

一是关于法定结婚年龄的问题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六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根据这条规定,本案的一对“新郎新娘”一个是17周岁,一个是13周岁。从民事行为年龄来看,两个人还都是未成年人,都不满18周岁。特别是女方,仅仅13周岁,还是个幼女。他们没有达到法定结婚年龄,所以,不能办理结婚证,也不能结婚。他们按农村风俗举办的“婚宴”仪式来代替法定结婚程序是错误的、是违法的。所以,他们的婚姻是无效的,不受法律保护的。

二是他们的行为是无知愚昧的

一个17周岁的少年郎,一个13周岁的幼女,都未成年。无论生理、心理发育都是不全面的、不成熟的。他们怎么担当起婚姻家庭的重任?怎么处理婚姻家庭生活?怎么挣钱养家糊口?如果一旦有了性生活,对幼女的身心健康会产生什么样的不良后果?两个娃娃不懂,难道他们的家长也不懂?这是不是一种无知愚昧的表现?这种事情发生在今天,是不是让人不可思议,无法理解,无法接受?

关于男方是否涉嫌刑事责犯罪的问题

网传这两个未成年人是在2020年11月26日,按当地农村习俗举办的所谓婚礼。如果男方当事人在此之后与女方当事人发生了性关系,那么,男方当事人可能涉嫌奸淫幼女罪。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女性不满14周岁的均为幼女。男方行为人无论采用什么手段,无论女方同意与否,只要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均按奸淫幼女罪论处。所以,从这条法律规定来看,如果男方当事人与女方发生了性关系,则男方涉嫌奸淫幼女罪。至于是否发生了性关系?是不是涉嫌刑事犯罪?要不要追究刑事责任?这要看当地的公安部门侦查结果,由法院来决定。

当时政府部门的极时介入,是对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保护

这两个未成年人,无论是身体发育,还是心智成熟度都处于不成熟阶段。所以,他们无论是从法律规定上,还是从身心发育情况上都不适合结婚。从这方面讲,当地有关部门及时介入,纠正他们的违法行为,不仅合法而且及时正确。对于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无疑是积极的、正面的、有效的。这也反应出了当地有关部门对于未成年人的保护。

农村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

在农村广大地区,娃娃亲屡见不鲜。早婚早育处处可见,比比皆是,大有人在,见怪不怪。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一是受长期风俗习惯的影响。在农村这种现象可是说是受几千年来婚姻习俗的影响,根深蒂固,难以改变。二是农村地区出现男多女少比例失调问题。如果不早“下手”,男方很容易打光棍。三是受彩礼影响。在农村,彩礼之风蔓延,女方多受彩礼因素诱惑,早早定婚结婚。四是法制观念淡漠。以为只要按农村习俗办了婚礼,就是结婚,就受法律保护。

纵观本案,可以说是闹剧,是无知,是愚昧。还好,当地政府部门及时介入,并做通双方思想工作,女方回到原生家庭继续生活。可以说政府部门的棒打鸳鸯,打的好,打的及时。保护了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给社会上了一课。

最佳贡献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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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龄不到不理智,

还在婚中摆宴席,

法律希望在学习,

懂法依法是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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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真是法盲。男生18岁,是成年人了,可是女孩才14岁,是未成年人,殊不知对她伤害很大。

从生理方面讲,女孩14岁,还未发育成熟,如果这个时期过性生活,会对生殖器官造成一定的伤害,如果生孩子,伤害就更大,很有可能引发多种妇科病,甚至宫颈癌。

从心理方面说,14岁,价值观、人生观还未形成,老公适不适合自己,还没有判断力,如果将来后悔了,很可能会离婚,对家庭和孩子都容易造成伤害。

双方父母太愚昧。14岁,本应该是初中的年纪,却让一个未成年人结婚,天理何在?尤其是女方家长,你们也太狠心了,让女儿过早辍学都够狠心了,还让她结婚,你们急着要彩礼钱吗?

女方家长太不负责任了。要知道,不让女儿上学是违法的,让未成年人结婚也是违法的。如果这个18岁男孩和14岁女孩过性生活,其实,是与未成年人发生性关系,是要按强奸罪论处的。

双方父母是法盲,男孩女孩也是法盲,赶紧停止愚昧的行为吧!否则,触犯了法律被绳之以法就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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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之大,无奇不有,虽不是什么天方夜谭,却也够奇葩的了。你又不是没有开化的少数民族土著,时间已到了21世纪的现代社会大国,法律法条清清楚楚,你这不是开玩笑、也太开大了吧。不管你什么发育成熟不成熟,心智超前不超前,法律制定是深思熟虑、大量事实调研过的,怎么能不管不顾、自说自话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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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男子卢某某,一十六岁读高中,青春发育变了种,从此书就读不通。望了女生就幻想,痴痴迷迷发神经。考试门门排末名,越读越读越没劲。干脆退学返家中,跟着父母把田耕。

闲着无聊剧抖音,看见美女口水吞,下面不由起反应,一股欲火往上升。不由自主想恋爱,正好碰见庄美人。年龄尽管才十三,早己辍学回了村,也是没事看视频,打发日子度人生。

一见钟情相恨晚,从此牵手两同行,一日一日情更浓,背人就把嘴巴啃。双方父母看在眼,商议之后作决定,尽管现在难扯证,依照旧俗把婚成。免得生米煮熟饭,演绎笑话乡亲评。

卢家张灯又结彩,大张旗鼓新娘迎,拜天拜地拜父母,夫妻对拜洞房行。喜事遭遇网上捅,万千网友好吃惊。新郎十八倒可行,新娘十三岂可成。真是世上林子大,不缺荒唐怪事情。

当地部门闻得信,派人上门作纠正。最终女孩娘家返,父母继续把读供。等到女大十八变,广阔天地任驰骋。

此事我看确不行,新娘实在还太嫩,未满十四没成年,你敢动她要判刑。不管对方愿不愿,法律坚决不宽容。无知母亲无知父,四人都是发神经。揣着明白装糊涂,法律未必都不懂。演绎荒唐喜剧出,传遍华厦正火红。

(文原创。图片来自网络,侵权联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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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还问我怎么看,我直接掀翻桌子,骂骂咧咧走了!!!

好啊,好啊,婚姻终于让你们玩出新花样!!!问我怎么看,这都已经违法犯罪加上令人气愤,你还问我怎么看。

违法了

我国婚姻法对结婚年龄有规定,男的不低于22周岁,女的不低于20周岁。他们结婚这件事已经违法了,没办法登记办手续,婚姻也不受法律保护。同时我国刑法规定,对于14岁以下的未成年幼女,无论其是否自愿同行为人发生性关系,一律以强奸罪论处。如果女方不满14周岁,男方已经和她发生性关系那就构成了强奸罪,要追究刑事责任!男女双方家长和到场的亲朋好友不知道吗?难道都是法盲吗!

丢人了

18岁的男孩应该在高中或者大学校园里刻苦读书,正是为人生努力拼搏的时候;14岁的女生刚刚升入初中,还是父母身边的小孩子,心性还不成熟。怎么也想不到,这样的两个人能公开结婚,多人前来祝福。我想问,他们双方父母,你们有没有正事,你们这是奇耻大辱,太耻辱了。同时我也想和孩子说,你们急什么,人家都在学习,你们干嘛着急,着什么急,出什么事了,俩人是不是该看心理医生了!父母管不了孩子,孩子不听话;父母没正事,孩子瞎胡闹。你们这些人让两个家族蒙羞啊!

咱们都是有父母有孩子的人了,我真不能再说了,再说就骂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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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们无知,双方父母才是这起错误的最大根源。

一个18岁,一个13岁,谈恋爱都算早了,更何况是结婚办酒席。而且男孩高中没毕业,女孩连初中都没读完,在这起闹剧中,说明了三个问题。

第一:双方父母文化程度低、法律意识淡薄。

两个孩子还不懂事,即使他们嚷嚷着要结婚,父母也该明确反对。要知道,法律上有明确规定,他们现在的年纪是不能结婚的。

尤其是女方,如果未满14周岁的话就属于幼女,男方甚至有可能涉嫌犯罪了。

第二:男方父母的错。

在现在这个年代,男多女少,男方父母为了让孩子早点找到对象,所以才这么急于先办个酒席把婚事定下来。尽管是为了孩子好,但做法却是错误的,而女方父母也没有反对,因此,双方一拍即合。

第三:当地存在落后的风俗。

18岁的男生和14岁的女孩办酒席,居然没有提出异议,可见这样的事情在当地不是第一起,而当地肯定也有不少定“娃娃亲”的落后风俗。明眼人一看这知道,这是不对的,简直就是在闹笑话,但是双方父母却堂而皇之地办起了酒席,可见他们并没有意识到这种错误。

此事应该引起重视,杜绝这种现象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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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个自愿同居、双方同意的类似事实婚姻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只牵扯道德层面的舆论,不牵扯法律关系的制约和违背,在双方各自认可、同意的情况下,我觉得大家就不要去纠结谩骂了,这是别人的自由,你们没有权利干涉!再说句大家不爱听的,有家谱的,可以去翻翻你们的太祖以上的祖宗们几岁结婚,就不会想不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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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婚姻法明文规定男22周岁女20周岁,可以领取结婚证结婚,成为受法律保护的合法夫妻,孩子们年龄小,作为父母亲难道能不懂这是多么离谱的亊,尤其是女孩子家父母,这么小年龄的女儿让她出嫁结婚,去让男孩作贱糟蹋幼女身心,自已不懂法也不打听问问。

封建社会金童玉女早婚,那时不是法制社会没有制裁,都是包办强压成婚,不知有多少幼女受到严重的性侵害,使花季少女身体各种器官变形,强忍痛苦无法挣脱身。

光天化日之下,竞然张杨办酒席喜庆,是问贺喜入场的都是法盲,这种奇葩的事会相传很远,当地村镇政府会装作耳旁风,在这个法制年代发生这种无视法律的大事,首先父母教育,政府的无视,都脱不开责任。

如果有人出面教育管管,压制在萌芽下,此事也许不会发生,年轻高初中生正值学习上进年龄,应以学业为重,掌握一定的法律常识,同学异性相处朋友,探讨学题相互尊重,保持人身距离,因为你们尚小很多不懂,不能轻易趆轨,否则影响一生前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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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看?

我看到无数的评论都是一边倒,都是嚷嚷着什么法律,如涉嫌强奸,违反义务教育法……

大道理确实如此……但这些人根本应该没潮汕人吧?他们压根就不懂潮汕人的思想。

1、至于是否成年,是否可婚,不同国家,或同一个国家的不同时代,都有不同的规定。咱们现时的法律不也是对什么【性同意】年龄进行探讨要求修改吗?现行法律的性同意年龄,为14岁(即如果与14岁以下的女孩发生性行为,无论她是否同意都需要负刑事责任。如果据此,该男子如果“老婆”14岁前发生性行为,那么就有刑事案底了。

我国刑法第236条明确规定:“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也就是说,只要知道对方不满十四周岁,与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无论对方是否同意,都以强奸罪论处。因此,14岁被视为我国法定的性同意年龄。

2、中国古代,童养媳曾经出现过,14岁嫁入夫家,也非常的多。但他们婚姻依然稳定,他们可以很草率的结婚,但不会草率的离婚。

潮汕人,重男轻女的情况比较突出,他们甚至有规定女性不可以在厅内吃饭。因此,女方如此的同意嫁女,是有渊源的。

但潮汕人极少会因这原因而离婚。这也是其他地区所没有的现象。所以,即使他们的行为违反了硬邦邦的法律规定,但他们依然会很幸福,这是其他人羡慕不已的。

人在世上,图的是什么?奋斗也为了什么?不就是家庭幸福吗?形式再好,如果没好的内涵,也毫无意义。

所以,大家在指责他们违法之余,也需要考虑考虑一下自己,守法,就会比他们更幸福快乐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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