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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曾在农村乡镇从事过多年农房建设管理工作的笔者,特来作答。

最应注意的事项:确保房屋不垮塌灭失,且不发生安全事故。

这是因为,农房垮塌灭失后,宅基地极有可能按规定被收回,子女没有办理房屋继承过户的就无法继承过户了,办理了继承过户的也不能再修建房屋了。

当然,若是因房屋年久失修及无人管理,发生了安全事故,也麻烦事,且还可能承担相关的责任。

最好的处理建议:及时继承过户,留待时机合适时才作其他处理。

这是因为,继承过户主要就是了产权有着落,也为在较好时机处置时奠定基础,特别是在涉及农房盘活利用及手拆迁时,产权明晰的作用就太重要了。

另外,由于宅基地政策正在调整中,而且预计将来农房及宅基地的价值还将有较大幅度的提升,所以目前暂不作转让、复垦为好。

若短期要转让,应注意合法性等问题。

首先该农房本身有明晰的产权,且相关产权人要达成一致意见。其次买房方应是本村的村民且符合“一户一宅”的条件。再者转让时要一步到位,不要留下矛盾纠纷的尾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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