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有前科,不通过是对的,父辈,袒祖父辈前科,不录用就不对了,须要改革,什么吋代了,不能殊连九族,一人做事,一人当,符合时代的音符!
有犯罪记录不给通过不是很正常?
不管背调还是政审,用人单位发现拟招录人员有“污点”取消录用,在现在的职场太普遍了,它告诉我们,任何时候都要诚实做人,要珍惜自己的诚信记录,不要做出一些违法犯罪或违背公序良俗的事情,否则总有一天会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如今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笔试面试通过后进入政审环节,当地人社部门一般都会要求报考人员回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包括本人及直系亲属。派出所根据规定进入系统即可查询到相关记录,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将在证明中清晰显示,提供用人单位参考。原则上,本人及直属亲属有犯罪记录,可以肯定将被取消录用,本人无违法犯罪记录,直系亲属没有犯罪记录但有违法过往,视报考单位情况而定,一般单位不受影响,公检法机关、机要和保密部门大概率会有影响。这些部门的政审因为要求比较严格,用人单位一般会组成考察组赴报考人单位和户籍所在地走访查询相关情况,形成考察材料确认没有问题后才会录用。
总之,体制内单位的政审是必不可少的环节,要求相对比较严格,个人及家人有“污点”,多多少少都会影响录用。这是毋庸置疑的。
至于企业用人,一般不涉及这些方面的审查。但是很多国企和大公司的人事部门往往也会要求个人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并查询个人征信记录,特别是金融系统单位,征信记录是首当其冲必查项目,个人征信有问题,铁定不会被录取,反之才有入职的可能。
综上,在现代社会求职就业,个人“清白”非常关键,这既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单位负责,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我们唯一能做的就是珍惜信用,珍爱生活。
用人单位招工,有的须经公安系统审核,也有的不用审核,关键是看什么单位,有些什么样的要求。
一般对于审核比较严格的单位,除对本人有审核条件外,对其家庭及直系亲属也须政治审核的。如参军(报考军校)从警(报考警校),以及从事外交事业或国家密级较高的单位,对审核的要求都比较严格。
当然,对于本人的审核重在现实表现,一般性的工作单位,不会对当事人以往的劣迹过于计较。
至于公安系统的审核,主要是根据用人单位的要求进行,不会另行自设限制条件。
以上答复,供参考,如不当,请指正!
1、用人单位要通过公安系统审核,应聘人员是否有犯罪记录,这个是合法合规的。这个单位既然对考察人进行犯罪记录的审核,说明这个岗位具有其一定特殊性。因为一般单位都不会对每个员工都进行犯罪记录审核的。
2、一般用人单位在招聘的时候,特别是涉及公检法、银行、金融、律师、航空、高铁等涉及公共安全的岗位,在招聘的时候都是相关类似规定,有犯罪记录的不予报名通过。这些行业是根据国家法律相关内容规定的,所以是合法合规的。
3、但是其他很多行业一般都没有硬性规定,法律上也是不允许有这种用工歧视的。但是单位还是有权利向公安系统申请进行个人犯罪记录查询的。
希望能办法到大家——易美迅档案服务.小易
新时代社会主义必须要改革,现在社会中太多有污点记录的人不断增加,只有废除这种株连制度保障才能特殊人群人权,建立前科污点消灭制度社会才能和谐稳定!
这不是合适不合适,这是国家的强制性规定。一个人,平时不注意或任性乱干,盗鸡摸狗违害社会,又想进入国家管理层,这怎么可能呢。假如让你进去了,贼心不死又干坏事,这不是给了你危害社会创造了条件吗。
我国机关事业单位招录人员第九条规定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这里第二款就规定了要遵守宪法和法律,对于违法乱纪的人造合格公民都谈不上,怎么适合去做国家单位的管理工作。
至于要经过公安系统审核,这是因为公民的违法犯罪事实,由公安机关掌控,所以必须由他们进行查对后出具依据,这无可厚非。
那么,那些部门招录人员需要政审呢?
一般说来,只要是进行国家体制单位都会进行政审,只是有的单位要求严格一些,比如军工保密性卜星,公务务,事业单位,教师等要求较严,别说违法犯罪,有现实不良表现的都不会聘用。
而一些国企,在招聘人员时,都不会招聘有前科人员。
这些做法合不合适?我认为合适,一千不遵纪守法,不遵守社会公房良俗的人,怎么有资格去参与管理人民的队伍。怎么就放心给你一个好的工作岗位上干事。
做遵纪守法的公民,做一个对社会有贡献的人,这样才不会受到法律的制约。
看你面试的单位属于什么行业,如果是公务员、事业单位或者政府单位合同工这类单位,不予通过是正常的,他们有个政审,只要直系三代以内任何一个人的档案有犯罪记录,单位都不予录取。
如果是银行、证券这些涉及金融财产安全的行业,也要求个人没有犯罪记录,甚至严格一点的,可能连花呗的消费次数都考虑在内。
最近几年,滴滴司机、物业保安、美团外卖小哥也得出示无犯罪证明了,一方面是好事,让人意识到个人信用的重要性,警示自己不要做一些出格的事情;另一方面,也是一种威慑,如果你犯了事,你的后代就不能考公务员了,这样让那些想要违法犯罪的人掂量一下自己的本事。
我个人认为非常合适,特别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军队各部门、地方政府融媒体等单位必须做到有犯罪记录的人不给予通过,当然有些有犯罪记录的人也不一定是坏人,对于有犯罪记录的人,只要是改正了,遇到了困难政府也应当帮助一下,让这些人也有饭吃,让他们的孩子有学上,让他们和我们一样享受美好生活。
由此可见人这一辈子信誉是多么的重要,有的时候稍微不慎就犯罪了。所以我们家长在教育孩子的时候一定从小事做起,每个环节,每个年龄段都要让孩子对社会有积极向上的认识,和平年代比什么时候都幸福!人这一生只要有了犯罪记录,影响孩子,影响家长。有的时候认怂也不一定就是胆小怕事,认怂是缓解事态发展的化疗药。癌症是人类的公敌,但是大部分人是战胜不了它的,认怂可能会给家庭其他成员带来幸福。
请大家关注我共同探讨。谢谢!
对于不影响国家安全或者有必要的用工单位就不应该给他们背景审查的权力
合适。根据公安部录用工作人语政审工作的相关规定,本人、直系亲属或有重要关系的旁系亲属存在刑事犯罪记录或正在服刑的一般不得列为拟录用考察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