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绿帽”非彼“绿帽”,关羽带绿帽有后人杜撰成分,也是曾经卖枣为“商人”的身份代表。
关羽带的所谓的“绿帽子”,其实是古时的“绿头巾”。绿头巾又称绿帻(帻为包头巾)。在古代,绿色、碧色和青色都是贱人的服色。
《汉书东方朔传》:“董君(偃)绿帻传韛,随之前,伏殿下。”注云:“绿帻,贱人之服。”李白诗:“绿帻谁家子,卖珠轻薄儿。”卖珠者儿,戴的就是标明低贱身份的绿头巾。
“吾有一弟,乃关云长也,身长九尺五寸,须长一尺八寸,面如重枣,丹凤眼,卧蚕眉,喜穿绿色战袍,骑黄骠马,使青龙大刀。”
三国演义中只记载了关羽着绿色战袍,后人杜撰其绿帽也。另一方面,绿色在汉代为贱人的服色,也可能是关羽曾经卖枣,为商为贱人时的标志。
历朝历代,绿帽都是具有“羞辱”的成分在里面。
唐代延陵县令李封曾强制犯人头裹碧绿色的头巾以示羞辱。他根据犯人所犯罪行轻重,定出戴碧绿头巾天数的多少。唐人封演《封氏闻见记》将李封之为列为“奇政”。
宋人沈括《梦溪笔谈》记载,苏州有一位“不逞子弟”,在纱帽下面衬以青头巾,被官府抓去治罪。知府的判词是:“巾帽用青,屠沽何异?”说你是有身份的富家子弟,竟然也巾帽用青,这和杀猪剥狗、卖浆沽酒的下贱之徒又有什么区别呢?
《元史舆服志》记载:元仁宗延祐元年(1314)下诏定服色等第,规定:“娼家出入,止(只)服皂褙子,不得乘坐车马。”《元典章》记载:元顺帝至元五年(1339),中书省规定:娼妓穿皂衫,戴角巾儿。娼妓家长并亲属男子裹青头巾。《太平正音谱》记载:“赵子昂曰:娼夫所作词,曰‘绿巾词’。”因为乌龟的头部颜色是绿的,于是人们戏称戴绿头巾的为“龟头”。再往后,人们又把家有妻女卖淫的男子统统叫做“戴绿头巾”或“戴绿帽子”的。
《明史舆服志》记载:洪武三年(1370)规定:“教坊司乐艺青字形顶巾,系红线褡禣。乐妓明角冠、皂褙子,不许与民妻同。……教坊司伶人常服绿色巾,以别士庶之服。”又,刘辰《国初事迹》记载:“太祖(朱元璋)立富家乐院于乾道桥,男子令戴绿巾,腰系红褡禣,足穿带毛猪皮靴,不许于道中走,只于路边左右行。或令作匠穿甲,妓妇戴皂冠,身穿皂褙子,出入不许穿华丽衣服。”
《清稗类钞》记载:“金奇中尝藏明秦淮旧院教坊规条碑拓本。其文曰:‘入教坊者准为官伎,另报丁口赋税。及报明脱籍过三代者,准其捐考。官妓之夫,绿巾绿带,著猪皮靴,出行路侧。至路心被挞勿论。老病不准乘舆马,跨一木,令二人肩之。’”那时,做卖淫女的丈夫,社会地位十分低贱,必须戴绿巾,系绿带,穿猪皮靴。这是他们的耻辱标记。
清朝以降,虽然不再规定青、碧、绿诸色为娼妓和乐家男子的专用服色,但是,“绿头巾”或“绿帽子”依然是令人蒙羞的词儿。
随着时间的推移,人们逐渐忘却了“绿头巾”或“绿帽子”的本义,称那些妻子有外遇的男子为“戴绿帽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