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题主提出的问题,谈一下个人不成熟的看法。
先说个人看法: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和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的区别肯定将会长期存在下去。为什么这么说呢?
首先,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和企业职工,在职时被立法强制参加的社会保险,都是城镇职工的社会保险。这一点是毫无疑问的。题主之所以提出2024年以后退休的两大类退休职工的基本养老金是否有区别,根本的原因在于:2014年10月1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开始正式实施,其工作人员开始由个人和单位双方共同缴纳城镇职工的社会保险,实现了与企业职工缴纳社会保险形式上的统一。以此时间为基点,在2014年9月底之前退休的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其退休金(基本养老金)直接按退休之前工资的一定百分比计发,由财政部门直接支付。这就是养老保险的双轨制,也就是现在所称的“老人老办法”。从2014年10月1日之后,至2024年9月底这十年过渡期退休的机关、事业单位职工,被称之为“中人”,中人一律实行过渡期办法。即:在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专门设立了过渡性养老金,用于平衡老办法和新办法之间的差距。十年过渡期结束之后,从2024年10月起退休的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一律按新办法执行。即:只要是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参保人,每个人都一样,基本养老金都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构成,这就完成了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与企业职工的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的完全统一。
这里必须特别强调的是:在基本养老金的核算计发上,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和企业职工,都适用视同缴费年限政策,即:视同缴费年限期间的缴费,都由政府承担。
对此,《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三条第一款非常明确地规定:“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前,视同缴费年限期间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政府承担。”这就是最根本的法律依据。说到底:视同缴费年限政策,不过是用新的养老保险制度,代替了旧的退休政策的过渡办法而已。
在核算基本养老金时,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的作用完全一致。毫无疑问:由于企业职工实行个人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时间比较早,其视同缴费年限普遍地少于机关、事业单位职工。
其次,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的工资福利待遇和企业职工的福利待遇的取得方式是截然不同的。对这一关键性的区别,很多、很多的人认识不足,或者说茫然无知,这是十分短视的。
毫无疑问的是: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做为我国最主要的公职人员队伍,其在职时工资福利待遇、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人缴费和用人单位的配套缴费的资金,基本上都由国家通过列入财政预算的方式,由当地政府的财政资金予以保障。资金来源稳定、可靠、保障有力。这就是所谓的体制内工作人员、财政供养人员或铁饭碗的真正含义所在。这都有明确的法律、行政法规根据。具体说来:
1、公务员。做为公务员综合管理的基本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明确规定,公务员的三大特征之一,就是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在详细的法律规定中,更明确地规定:公务员实行国家统一规定的工资制度;国家建立公务员工资的正常增长机制;公务员工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公务员工资必须按时足额发放;工资水平与国民经济发展相协调、与社会进步相适应;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福利待遇;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保险待遇。总之一句话:公务员的工资以及一切福利待遇、退休待遇,都由财政全额负担。
2、事业单位职工。做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基本依据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也明确规定:国家建立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建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的正常增长机制;工资水平与国民经济发展相协调、与社会进步相适应;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工作人员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概括一下:事业单位在职职工、退休职工的工资福利待遇,绝大多数也由各级政府财政直接负担。
3、企业职工。从总体上讲:企业职工都是物质财富的创造者,是自苦自吃的劳动者,在人数上占城镇职工这一群体的绝大多数。其在职时的劳动工资,以及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和企业配套缴费部分,最终都来自于企业本身的经营成果。因此,各种类型的企业不同的经营能力、经济效益,对职工来说就有了决定性的影响。对企业来说,经营当然要追求经济效益,最高目标是利润最大化,这是毫无疑问的事实。一般来说,只要企业按照国家政策的要求,给职工发放工资,依照60%---300%的缴费基数缴费参保即可。现实地来说,按超过100%的高标准给职工缴费参保的企业并不是很多。很多的企业出于经营效益的考虑,只以最低标准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甚至是一些小微企业、私营企业、经营不善的企业,千方百计地逃避法定的缴费责任,不缴社会保险的事情也不在少数。这就从根本上决定了企业退休职工的基本养老金标准不可能很高。说到底:企业退休职工基本养老金的高、低,不过是企业职工个人缴费和企业配套缴费高、低自然而然的结果,而不是相反。
毕竟,社会保险制度讲究的是权利和义务的平衡,讲究的是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原则,如果企业没有按高标准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再加之一部分企业职工的缴费年限也不长,企业退休职工要领取高标准的基本养老金,自然就成了无源之水,基本上没有现实可能性。总之一句话:企业职工的基本养老金之所以总体上比较低,是企业的缴费基数比较低直接造成的。这才是真正的关键制约因素。如果看不到这个真正原因,只看到一些表面现象,根本不谈在职期间缴费标准的高、低和缴费时间的长、短,却无望地要求企业退休职工与事业退休职工领取相同或差不多的基本养老金,客观地说:那无异于痴人说梦,盲人摸象,从根本上就彻底地错了。
最后回答题主提出的问题:2024年以后退休的企、事业单位、机关干部的工资还有区别吗?综上所述,可以肯定的是:2024年之后退休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只是实现了基本养老金核算和计发标准的完全统一,从此不再有任何区分。对于每一位具体的退休人员来说,其实际领取的基本养老金,还是有高有低,差距依然会比较明显,可以说涛声依旧,并不会有任何实质性的变化。
从理论上讲,只有当两个人在同一地区的不同的单位同一月参加工作,整个在职期间一直领取完全一样的工资,也按同一比例扣缴个人缴费,用人单位也按完全相同的比例配套缴费,也在同一月退休时,两个人的基本养老金才完全相同。在现实生活中,这样极端的例子是根本不存在的。
实事求是地说,不同行业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既存在着非常明显的地区差别,又有很明显的行业差别,还有非常明显的个人与个人之间完全不同的职业经历的差别。毫无疑问地说:个人所领到的基本养老金,不过是以上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尤其是要强调的是:1、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退休待遇,基本由财政负担,稳定、可靠、完全有保证,加之大多数人的工龄很长,其基本养老金既不会很高,又不会很低,大致处于全社会的中上等水平。2、企业退休职工的基本养老金,差别就非常大了。高的会非常高,远高于休制内退休人员;少数人的为正常水平,绝大多数人的低于体制内退休人员,甚至于少部分人的会很低,根本无法满足基本生活需求。
说到底:人生一世,每一个人都在各自的位置上以自己的方式努力奋斗,基本养老金自然既是个人奋斗的结果,又是人生经历的自然写照,还是人生机遇的综合反映。既然退休了,说明人也老了,走到了人生的后半段,基本养老金高也好、低也罢,都基本上定型化了。为此再着急上火,既毫无必要,又于事无补。因此,建议老年朋友们,放下一切心结,努力过好人生的最后一程,才是正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