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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老人们讲:腐朽的清王朝对人贩子和制贩假币都是处以极刑的。不知是真是假?

当下造成妇女儿童尤其是上学儿童没有安全感的主要原因就在那些拐卖者身上。如果对拐卖妇女儿童者一经查获,且事实确凿,就立马极刑,看谁还有这样的狗胆去拐卖妇女儿童?

滥事用重典应该是人们的普遍愿望,可是,我们的立法者们是什么想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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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邀请!

对拐卖妇女儿童的罪犯处以极刑是正确的,拐卖妇女儿童的人贩子惨无人道。

卖儿卖女是腐败社会和动乱社会被逼迫人们为了自身和子女处以活路无奈的生存行为,人贩子从中获利是无法管理而形成了肮脏的人贩子行业。

这种肮脏性行业不能在法治社会和谐文明社会里存在,坚决打击提倡喧传人人打击加强户籍管理制度,人人监督举报权给予奖励捣毁卖买两个源头老窝,从源头上消灭这种肮脏的性为行业。强烈呼吁立法者对惨无人道的人贩子坚决极刑,只有铁腕打击治理才能阻止消除人贩子这种犯罪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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毁人家庭,断人子嗣,有的家庭因此家破人亡!不杀、不足以平民愤!换位思考,谁家的孩子被人贩子偷卖天各一方的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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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判了拐卖妇女儿童的罪犯死刑,那以后不就没人拐卖了?没人拐卖就没有这方面的坏人,没有这方面的坏人又到哪里罚款?就像抓到小偷一样,抓了罚款,罚款就放,小偷再偷就再抓,发了款再放……虽然人人都痛恨人贩子,可又不能一次治断根,总是留一个尾巴,不然那些婆婆爹爹,爸爸妈妈吃饱了不去接送小孩又能干什么?窝在家里怕是要窝出病来了,每天活动一下筋骨,可能对身体有好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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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极刑他(她)们能停止犯罪吗?其实他们比杀人犯更可恶,杀人犯杀了人,被杀家属再不能接受也慢慢也受了,被拐儿童的亲人有多少报着最大的希望找孩子,但最终又有多少找到的,有的甚至弄个家破人亡,有什么理由不判拐卖人口的犯罪份子极刑呢?再说哪个人贩子他不怕死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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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

人贩子拐卖人口带来的伤害比杀人的伤害还大。

对家庭的伤害是永久的

对社会的伤害是巨大的。

因此,人贩子应当判处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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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百分之百的人都支持拐卖儿童罪犯判死刑,可是支持管用吗?我非常支持判拐卖儿童罪犯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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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谐社会,以人为本,不把人当人的人,怎么算人,就应该直接杀了,而且杀了人贩子,算是为民除害,不追究法律责任。

大家都动起来,人贩子就无处遁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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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贩子的存在,是因为需求的存在。只要有需求,就有人会把这成为盈利的手段;重刑,只是提高了交易成本,却没有抑制住需求。不是有那句古话么:杀头的生意有人做,亏本的生意无人做。所以,应该努力的方向,是从需求端入手。比如说,把收买被拐妇女儿童的判处极刑,把市场需求压下来,可以设想,拐卖这个行当会很快没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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谋殺是死罪?
被拐賣的兒童婦女遭罪可以比死猶甚,對吗?
谋殺的個别成因,可能是情感情绪情仇利益等多種原因以至混合,但,拐賣,十九只是錢。
刑罰是制造另一受害人,這思想不是错,只是不食人間煙火。
没君子便没伪君子,没法律便没人犯法。詭辩也没错,只是那些高才學的神经病思维。
刑罰,最重要是可以制止及阻嚇罪行重犯,犯人,以及其他可能會犯的人。刑罰再苛也不苛,重點是無冤枉者。
死刑,是極刑?不!
死刑,有點輕了。不足以贖其辜,不足以阻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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