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判,而且要重判。直播带货市场太乱,是时候树立反面典型案例整治了。
(前两天的预言成真了,国家要拿这个“糖水门”当反面典型,该查的查,该抓的抓,该坐牢的坐牢)
该判,而且要重判。直播带货市场太乱,是时候树立反面典型案例整治了。
(前两天的预言成真了,国家要拿这个“糖水门”当反面典型,该查的查,该抓的抓,该坐牢的坐牢)
对如此猖狂之徒,必须重判,必要的时候可以小题大做,杀一儆百,不要让他们认为中国法律就是摆设,决不能让有钱可以摆平一切的丑恶观念横行中国!
此前辛巴带货出售的“糖水燕窝”一事,经过不断发酵愈演愈烈后,辛巴最终还是认怂了。就在昨天27日号晚上,辛巴在个人社交账号微博发文,第一次公开为其辛巴团队,在直播间所售卖的“糖水燕窝”道歉。同时公开表示愿意承担退一赔三的补偿。
尽管辛巴对外是一副认错的态度,但是从实际上来说,他的确存在虚假宣传、诈骗的行为。之前辛巴在面对消费者的质疑时,一直保持高调的态度和不认错。但是最终在打假人王海的检测报告出来时,辛巴立刻变得哑口无言了。这也可以看到,辛巴确实是知道自己理亏了。
辛巴态度的转变,源自于他内心态度的转变。一开始辛巴在直播间耀武扬威,高调表示就算自己倾家荡产,也宁愿让造谣者承担后果。而现在乖乖的写下道歉信,因为辛巴害怕被人举报维权,最终问题闹大坐牢的。王海之前对外展示的检测结果里,证明了辛巴售卖的“燕窝”里,每碗的燕窝产品含量不足2g,和实际上的燕窝制品含量相差甚远。这就石锤了辛巴是在卖假货,而卖假货是要负法律责任的。
售卖假冒商品属于违法行为,如果说情节严重、涉案金额较大是要承担刑事责任的。我国法律对此有明确的禁止和处罚,比如《刑法》第214条里:销售已知假冒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会被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会被处罚一定罚金。如果是销售金额巨大的,处以3年以上7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同时这里的“数额较大”的区间,就是在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
同时《刑法》还有额外的法律规定:销售者在产品里面掺杂作假、以残次品产品冒充合格品,销售金额在5万元以上到20万之间的,处以2年内的有期徒刑。而按照辛巴售卖了五万八千单、售卖金额高达1550万来计算。如果这样来算的话,辛巴如果被处罚的话,很可能是一辈子的无期徒刑。
辛巴公开道歉,只是为了挽回形象罢了
而最终辛巴认怂了,他打算假一赔三来挽回局面,最终他赔偿了6189万元。因为他知道如果事情再不处理,很可能被消费者闹大的话,很可能自己会被染上牢狱之灾。只不过辛巴是聪明的,他就算对外道歉,也要尽可能把自己扯出去关系。他表示是品牌方逃避责任,自己只是带货抽取佣金的,和品牌方沟通仍然不为所动。于是最终才酿成这个局面,同时辛巴在道歉信里还说到,会坚决依据合同和法律规定追究品牌方的责任,还给消费者一个公平的说法。
现在辛巴终于改口了,表示自己出售的是一款燕窝风味的饮品。而我们从打假人王海的检测报告里看,辛巴的“糖水燕窝”含量只有0.0074%每千克,而真的燕窝含量是不会低于10%每千克的。不过话说回来,许多辛巴的“家人”们是真的愚蠢,几十块钱就想要买燕窝,这很明显不合实际啊。其中拥有50%属于固态添加剂,实际上只是一种风味饮料,而和真材实料的燕窝没有任何关系。
辛巴在道歉信的最后,也说出了自己的一些肺腑之言,辛巴表示自己内疚、自责,没有为消费者带来最好的产品。同时面对沸腾的舆论时,没有从自身找问题反省,也未找第三方检测机构核实产品。第一时间去了解事情的真相,而是匆忙根据品牌方的答案,闹了一个天大的笑话。当然个人来看,辛巴这是挽回形象罢了。
首先辛巴只知道利益,没有考虑到消费者的感受。一味只知道直播带货赚钱,却连最基础的产品质量都不核查,枉费了消费者的信任和支持。这次还好有打假人王海这种公知,能够坚决维权到底。但是如果这次就这么过去了,下一次还有这种事情该怎么算呢?如果所有人都来卖假货,尤其是这种网红明星效应,什么事情不管只要先骗了钱,之后不管任何后果,那会造成怎么样的后果呢?
而且从辛巴的道歉信里面,我们其实看不到实际的辛巴道歉。他对于自己卖假货只字不提,只是从品牌方推卸责任,并且称他们是夸大其词,虚假宣传。但是辛巴实际上这个人不行,尤其就是人品不行。之前王海之前根据“糖水燕窝”检测出了成本,预算不超过一块钱。难道辛巴不知道一块钱买不到燕窝吗?而且他和品牌方的合同里,果断签下合同带货,辛巴难道愚蠢到不知道,实际上燕窝价值多少钱?
大家最好还是理性消费,最好不要相信网红带货
在这件事情之后,还有很多人替辛巴说好话喊冤的。表示辛巴之前捐款1.5亿做公益!但是实际上这是一个谬论,实际上辛巴并不算网红了,他就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商人。以自己赚钱有利益为己任,丝毫不考虑消费者、支持他的用户的感受。
而且对于这种网红直播销售带货,大家真的最好严谨一点。直播里他们想方设法吆喝,表示为消费者谋福利,但是实际上很多都是残缺品。一分钱一分货是有道理的,很多人指望100块钱买一辆汽车,这种根本是不符合常理的。像这次辛巴几块钱买正品燕窝,不就是这种事情的印证吗?
最后对于辛巴的道歉,实际上我觉得不能接受。这次还好是没有什么食物问题出事,如果说有用户吃出问题,那就真的责任大了。而且这么多消费者只要联合维权,根据刑法里面的规定,以及相关部门介入的话,还是很可能被判处牢狱之灾的。
辛巴这种属于典型的反面案例,其实是有必要被处置重判的。杀一儆百也是一种警告,不然以后还是有很多个“辛巴”出现。
我觉得该判刑,而且要狠狠地判,给直播带货行业一点颜色看看,直播带货实在是太乱了,是时候该整顿一下了。
别扯什么是产家的责任,网红拿着产家的钱,给产家做宣传卖假货给消费者,网红就是和产家一伙的,要不然就不要去干这种事,粉丝信任你,才会买你的产品,出了问题就是你造成的,跟你买的当然第一个就找你,第一责任人就是你,产家要罚,网红也要使劲罚!
年轻人太狂妄,总是要还的,人家举报你产品有问题,不承认错误就算了,还放出倾家荡产赔人家玩到底,这是法治国家,无法无天了吗?自认为自己就是天下无敌,你辛巴的天下了?这是犯法的事情,必须得严厉惩罚,
现在好了吧!被央视点了名,后悔得流着眼泪说道歉,答应赔偿了!赔偿有用吗?这是犯法了,早知今日,何必当初呢!
法庭首先我表述我个人意见,对于这种公开虚假宣传且进行假货兜售的,不能按照判刑来进行约束,俗话说杀鸡儆猴杀一儆百,直接死刑,现在不是很多主播为了捞钱无底线无良知,既然他们不想当人,那么就送去投胎。中华民族的传统是为人诚实,信誉为本,良心经商,造福社会。视金钱如粪土的时代虽然一去不复返,但压榨百姓压榨消费者,欺诈消费者是行不通的,中国人民已经团结起来了,是不好惹的,如果惹火了,是不好办的。
销售额在一千多万 出事了退一赔三了事 那犯罪成本太低了 平台应该永久封杀这类主播 有关部门应该介入调查 这才是正确的处理方式 而不是错了就道歉甩锅赔偿了事
辛巴一个拥有几千万粉丝的网红,借助有钱对一个保安的所作所为,就看出他是一个飞扬跋扈之人,早晚有一天会遭天谴,人在做天在看,这才短短一个多月就栽了,可见人不要太狂,人太狂天必谴之,至于会不会被判刑,那要看他所触犯的够不够量刑的,就是不够以后也不可能再给他网上带货坑害消费者了吧?
很有可能会被判刑,因为他买的糖水燕窝是假的,虽然他之前本人说过假一赔一百万,可是后来认了怂,改口假一赔三,而且跟他之前特别自信而且嚣张的气焰完全不一样,更何况之前他还狂妄到跟自己的徒弟一起骂媒体造谣,这次可好了,偷鸡不成蚀把米,把自己给弄的被广电批评了,这就说明,做人还是要实惠一些,赚良心钱,身子正不怕影子歪而不是满口乱放炮,指鹿为马的为自己买的假货辩解还要反咬一耙。
这可能就是传说中的人怕出名猪怕壮,有了一定财富就膨胀。
你有的那些财富,还不是靠直播平台给你引流过去才会成就如今的你,那么为什么你还可以经常公然叫板,仗着粉丝众多开始收割韭菜玩了?
总之,之前那几次我不知道会不会判刑,但是对于公然叫板媒体这件事,中央不可能会放任不管的,对于你的猖狂,一定会有所惩治的,亦或是金钱,亦或是刑罚。
我不清楚辛巴的为人如何,我不会做出过多的评价,我也不会有过多的个人评价,我只是对于媒体和之前的新闻来说,他是一个精明的人,不过他的自负会害了他,他口口声声说为了粉丝谋福利,其实不知粉丝只是他的韭菜,保护粉丝也只是一个噱头而已,如今粉丝买到的假货已经被爆出来,那么这之后不仅会面临媒体封杀,还会导致粉丝流失,这就是狂妄的代价。
您好谢邀!辛有志,1990年出生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通河县,男,汉族,别名辛巴。辛有志是直播电商行业的领军人物,辛选品牌创始人,截止2020年11月2日,在快手平台粉丝超过7000万。2019年,辛选完成逾150亿成交额;2020年4月,辛有志因为在抗疫期间捐款1.5亿驰援湖北,荣获龙江省青年五四奖章。2020年6月,辛有志614单场总销售量额破12.5亿。
对于直播乱象,国家已出台相应政策。辛巴是否会判刑,广大网友只有耐心等待事态发展的结果,方可知道。
谢谢!祝您生活愉快!
应该判!已经不得不杀鸡给猴看了。
一、利用人设吸引人气割韮菜实施诈骗,虚假宣传夸大产品能如燕窝里没燕窝成份,马油皂里没马油成份,别看单价低但架不住量大啊,最给诈骗金额超大(要不那来1.5亿)。
二、这种来钱快无风险(自认为)吸引了很大一部分人的效仿,效仿的同时造就了一大批金钱至上无良无德的奸商,影响商业流通领域的诚信环境。
三、这种直播行业将影响上游厂家的生存环境,极微的利润导致厂家只能生产不合格商品,因为合格产品竞争不过低价不合格商品。
四、一个中间销售商居然上掐厂家下哄买家全然不顾诚信道德破坏商业环境破坏经济领域不判何以警人醒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