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也是很多患癌家庭纠结的问题。
究竟怎么办最妥帖?其实没有一把标准的尺子,而应该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而定。
从医学上讲,决定一个患者是否还有采取治疗的必要,主要看患者的身体状况、预期的生存时间、所患肿瘤的类型、对治疗的敏感程度以及是否有靶向治疗机会等等。
1、如果患者已经非常虚弱,一般状况很差,KPS评分(身体状况评分)在60分以下,即使肿瘤还有很大的治疗意义,也不应采取化疗的措施(靶向治疗除外)。因为身体状况不允许,盲目的化疗有可能导致机体的免疫力更加的低下,治疗反而有害无益。
2、预期生存期短。综合评估肿瘤的转移情况,如果已经非常严重,预计生存期不超过3个月,这种情况下即使患者体力尚可,也不再提倡积极而强大的化疗,因为杀伤性治疗的副作用会大大降低患者的生存质量,得不偿失(靶向治疗除外)。
3、所患肿瘤的类型及敏感度。虽然都是肺癌,但可分为不同的亚型,换句话说,不同的亚型对治疗的敏感程度天然之别。比如小细胞肺癌,即使已经多发转移,但因为对治疗的高度敏感,一般还是建议积极治疗的,无论是放疗还是化疗,都能使肿瘤迅速减小,甚至是消退,而不经治疗的患者一般生存期都很短。但如果是治疗后再次复发的患者,因为肿瘤已经失去了敏感性,是否再次治疗,就应该权衡利弊了。
4、在肺癌的分型里,有部分患者有敏感基因突变,这部分患者应该考虑口服靶向药物治疗。靶向治疗副作用小,效果好,而且口服制剂不用住院的特点,一旦检测有靶向治疗机会,不可以盲目放弃。而且随着靶向药物在国家谈判后的大幅降价,一般家庭均可承受。
从以上可以看出,如果是具备1、2两条,就不建议积极抗肿瘤治疗了,具备3、4两条,建议采取积极的治疗措施,而虽然不具备3、4两条,但身体状况允许,而且也并非到了很严重的地步,一般还是建议做一些必要的努力,不管是放疗还是化疗,毕竟对控制病情进展、延长生命还是有着积极意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