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为未成年女孩应该是指还不能离开监护人独自承担行为责任的女孩。
虽然我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规定,已满十八周岁的人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而根据《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
显然童工应该是指未满十六周岁的少年、儿童。
因此,只要年满十六周岁,能以自己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人,同样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所以我国《刑法》中规定,满十六周岁具有完全刑事行为能力,而十四周岁以上十六周岁以下的为不完全形式行为能力。
显然,题中女孩根据法律规定,假如年满了十六周岁,而且已经通过自己的劳动收入解决了生活开支问题,那么警察将不会插手她自愿做出的民事行为,不能限制她自愿呆在任何地方的自由。
不过,法律需要的是证据,所以只要拿出证明四十岁的男人是通过欺骗的手段,使得涉世不深的女孩自愿跟那男人从湖北到了深圳。
那么,这件事情将不会由于女孩年龄大小才考虑接警,因为被骗是没有年龄界线的。
总之,根据法律解释,只要那个女孩没满十六周岁,作为她的监护人应该可以寻求警方帮助,强制带回家。
假如那个女孩满了十六周岁,但没满十八周岁,并没有通过自己工作解决自己生活开支的能力,监护人同样可以寻求警方帮助,强制带回家。
假如那个女孩已经年满了十八周岁,但能找到她这么做是蒙在鼓里、被欺骗的证据,相关的亲人同样可以用诈骗案的解释寻求警方帮助,改变她目前的生活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