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高中时期,遇到过被混混同学羞辱、且影响一生的事件。
该事件的产生,主要是因为那些混混同学歧视、憎恨并当众嘲笑或近身侮辱,而我则一时发怒抗议谩骂(但不对着近身),当然他们也反抗议甚至报复发泄气愤。
该事件的扩大化,则主要是因为某些激进同学认为我谩骂"一棍子打死人″,断定我抗议行为"过当″,所以要求我无条件的"认错″"道歉″,同时偏帮一切报复行为"正常″"无过″。显然,我从根本上不服气,他们就无休止地扩大的传播和报复。
后来,我决定向法院、检察院并经转公安局告状,但他们都一直借口不予受理,尽管我又升级向上级机关或相关部门投诉。
近年,该事件虽然基本平息下来(注意:副作用却存在),但由于事态持续危害及影响终生的严重性,因此我坚定立场:誓不向卑劣行为低头,永不放弃维权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