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言及1944年长衡会战时期的第116师团是“甲级师团”,遭到被长时间误导的部分答友狂喷,甚是郁闷。先破个题,甲级师团全部都是下辖三个步兵联队的“三单位师团”,与什么常备师团或者四单位师团没毛关系,这是根本。日军的甲级师团番号是太平洋战争爆发的产物,称谓也仅限于中国战场。
全面抗战爆发之初的1937年,侵华日军投入作战的只有常设(常备)和特设两类师团,都是下辖两旅团四个步兵联队(另有骑工炮辎四联队)的“四单位师团”。所谓“三单位师团”最早是1938年出现的,即恢复“大正裁军”中被取消的第15和第17师团(第13和第18师团1937年已经恢复),这两个师团从恢复之日起就只辖三个步兵联队,与新建的第21、第22、第23和第27等四个师团一起,成为最早的一批警备(治安)师团。
其中第23师团就是1939年“诺门坎战役”的主角,师团满编兵力15000余人,跟之前的常设和特设师团有相当的差距;而第27师团则是由挑起七七事变的“中国驻屯军步兵旅团”升格而来,兵力也在15000人上下,配属给第11军参加了武汉会战。到1940年,日军大本营又开始组建番号在50以后的“补充师团”,主要任务是维持后方占领区治安和提供一定的作战支援。
1938年底武汉会战结束后,日军大本营出于两个需要,决定将原有的“四单位”常设、特设师团全部调整为“三单位”建制(旅团部取消),第一是“方块式”的编制结构不利于指挥,第二是要从这些师团中抽出一个步兵联队组建新的师团。这项工作受战争的影响,直到1941年下半年才全部完成,因此在太平洋战争爆发前,日军根本没有什么甲级师团的称谓,只有常设、特设、警备、补充四类师团建制。
太平洋战争爆发后,大部分常设师团和战斗力较强的警备师团纷纷调往南洋,比如第4、第5、第6、第14、第16师团等这些老牌精锐,中国战场的日军部队平均素质严重下降,常设师团只剩下第3和第13师团两个,为了能够保持各战区的战役突击力量,“中国派遣军”开始对指挥序列内的师团进行分档。
此时才应运而生了“甲级师团”的称谓,时间在1942年初,并且这只是“中国派遣军总司令部”的内部分类(连关东军都没有),并不见于日军正式战史。
被选中成为“甲级师团”的部队,优先补充兵员和弹药,担负各战区的主要战役任务,保留炮兵联队的编制,步兵联队所辖的大队仍有六个中队的建制(四个步兵中队、一个机枪中队和一个运输队),从而使人员加强到18000人以上(选中的特设或者警备师团),而留下来的常设师团当然自动入选,兵员保持在21000人左右。
由于太平洋战场形势不断恶化,日军继续从中国战场(山海关以南)和关东军(山海关以北)抽兵南下,一些被确定为“甲级师团”的部队再被调离,比如第6师团就是晚些调走的,它在第11军序列内肯定是“甲级师团”,然而调到南洋之后就被称为“重装备师团”,完全没有什么甲乙丙丁的说法。
根据军史界的普遍共识,到1944年中,“中国派遣军”所辖的甲级师团数量还有八个,分别是两个原常设师团:第3和第13师团,两个原特设师团:第104和第116师团,四个原警备师团:第22、第27、第39、第47师团。看看师团番号就知道,它们并不等于早期的“常备师团”,并且也都是“三单位师团”,设有“少将步兵团长”这一职务,统一指挥三个步兵联队。
这八个甲级师团中,第3、第13和第39师团隶属于第11军(第3和第13师团在“桂柳会战”期间深入广西境内),第116师团和第27师团隶属于新成立的第20军,116师团是“常德会战、长衡会战、湘西会战”的主角(两个军共同属于第六方面军)。第22师团隶属于华东第13军(后转隶第23军),第104师团隶属于华南第23军,第47师团隶属于华北方面军,也是该方面军唯一的甲级师团。
可以看出,这些甲级师团都是日军各战略区的进攻主力,是1944年豫湘桂战役期间中国军队的主要敌人,第22师团在1945年初又被当作精锐调往南方军,最终在曼谷投降,但是一旦调离“中国派遣军”序列,也就不再是什么“甲级师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