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谈谈我的看法。
一、没有明确证据证明李世民篡改史书。
所谓都说李世民篡改了史书,也只能是说说而已。
史书上关于这件事的记载是明确的:李世民确实看过《实录》,看到玄武门之变的时候,发现写的很隐晦,于是要求“削去浮词,直书其事”,仅此而已。有人说,不对吧,李世民明确给玄武门之变定了性:
昔周公诛管、蔡以安周,季友鸩叔牙以存鲁。朕之所以,亦类是耳,史官何讳焉!(《资治通鉴》)
既然定了性,那肯定是暗示宰相和史官去修改呀。且慢,李世民这话是对谁说的呢?房玄龄。把玄武门之变类比为周公诛管、蔡,这是人家房玄龄的原创好吧!房玄龄早在武德九年(626)玄武门之变前,就这么对长孙无忌说过:
莫若劝王(李世民)行周公之事以安家国。
是房玄龄在武德九年(626)用“周公诛管、蔡”来劝说李世民的,因此,还用得着李世民在贞观十七年(643)去告诉房玄龄玄武门之变的调子?李世民的意思很简单:既然我们都认为玄武门之变是“周公诛管、蔡”,那何需讳言?
此外,初唐的政治环境非常宽松,无文禁,不禁止私人修史,而且,官修国史还允许高级官员抄录,据《唐会要》卷63记载,贞观十七年(643)七月高祖实录和今上实录修好后,“并赐皇太子及诸王各一部,京官三品以上,欲写者亦听”。那时候,玄武门之变时原东宫和齐府的很多当事人都还健在呢,试想,如果实录被改的面目全非,李世民敢把它拿出来传播吗?
因此,实录整体而言是可靠的,《旧唐书》和《册府元龟》在编写时,就大量引用实录原文。
后来有些人,包括《资治通鉴》的编者司马光,根据自己的主观判断,认为《实录》被人篡改,将很多实录的材料随意否定和放弃,我认为,这种做法是不对的。(当然,司马光不愧是严谨的学者,他虽然没有将其列入《资治通鉴》正文,但是,他将其归入了《通鉴考异》。)
二、实录与其他史料并无明显矛盾之处
那么,从目前我们能看到的《旧唐书》、《册府元龟》、《通鉴考异》引用的实录原文的情况看,与其他史料有明显的矛盾吗?我看没有。要说侧重点不同,详略不同,这都是存在的。但是,要说史料存在大量矛盾之处,这是不存在的(个别矛盾冲突之处还是有的)。
我举两个例子:
(一)李建成的军功
现在网上大肆宣扬的李建成的军功,我简单汇总了一下:
义宁元年(617)参与平定西河、霍邑、长安,武德元年(618)征讨洛阳,武德二年(619)讨伐关中盗贼,武德四年(621)讨伐稽胡,武德五年(622)讨伐第二次起兵的刘黑闼,以及武德年间的历次备御突厥。
所有的这些,我们去读两唐书和《资治通鉴》,全都可以看到,绝大部分在《旧唐书》李建成传里面,其余的,需要我们学会互见法(读纪传体史书必须要会互见法),在高祖本纪、太宗本纪、以及其他相关人物的传记中查找。
当然,同一件事情,《旧唐书》可能记载的比较简略,《大唐创业起居注》等其他史料可能记载的详细,这只是详略问题,没有本质的不同。
另外多说一句,现在网上很多人说李建成是个宽厚仁爱之人,这话哪儿来的,我来告诉大家,就是来源于《高祖实录》。据《高祖实录》记载:
建成性颇仁厚,初止之;元吉数言不已,建成后亦许之。
请问那些死看不上《实录》的人,对这句话什么看法。
(二)李世民的瑕疵
既然有人认为李世民授意宰相和史官对《实录》进行了大规模的、有组织的、全面的篡改,那其目的无非是要粉饰美化,把李世民包装的完美一些。但是,实际情况如何呢?我们来看贞观二年的一条记载:
当时,李世民和王珪聊天,有一个美女在旁边服侍,李世民说,此人是别人的妻子,庐江王李瑗(谋反被诛)杀掉了她的丈夫,强行将她纳为姬妾。于是,王珪就委婉的劝说李世民把这个女子还给她的亲族。那李世民是怎么办的呢?据《通鉴考异》引用的实录记载:
帝虽不出此美人,而甚重其言。
意思就是李世民虽然很赞同王珪的话,但是,并没有把这个女子还给她的亲族。
这是多么明显的一个瑕疵,如果《实录》真的像有些人想象的那样,在全面美化李世民,那为什么不在这里给李世民粉饰粉饰,美化美化?
可见,并没有人在系统的、全面的篡改实录,实录就是按照李世民的原则要求,直书其事而已。
三、李世民看的实录的截止时间
李世民看的是《高祖实录》和《今上实录》,其中,《今上实录》的截止时间是贞观十四年(640),也就是说,自贞观十五年(641)至贞观二十三年(649)这段时间的实录,李世民根本没看过。实际上这段时间的实录,是高宗时期才写成的。
因此,希望大家在讨论的时候,别动不动就李世民看过,改过的。如果你认为哪一条史料是李世民改过的,不要紧,就事论事,你摆出你的史料依据和论证过程,针对这条记载专门进行讨论,但是,不能把李世民改史,作为讨论的前提。
以上是我的一点分析,欢迎大家讨论。
如对唐朝历史感兴趣,请关注我,继续深入讨论。